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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王芳榕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芳榕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王芳榕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王芳榕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陆丹娜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陆丹娜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天山西路789号中山国际广场A栋6层

  邮编:200335

  电话:021-32579919

  传真:021-32579996

  邮箱:ldn297@yaboo-cn.com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陆丹娜女士简历

  陆丹娜,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趵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自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任职于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部;2023年4月至今任职于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于2024年8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陆丹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造成重大影响。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行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 累计诉讼 、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累计计算的原则,截至目前,除已专项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件共计24件,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5,34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约13.03%,涉案股份合计约为503.51万股上市公司股票,破产管理人具有相应额度的上市公司股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通过努力谈判、积极应诉等方式推动各项纠纷的解决; 同时,受送达流程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相应法律 文书的情况。对于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利息等费用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相应的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诉讼、仲裁案件部分尚在进展过程中,鉴于诉讼或仲裁结果 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述案件对公司利润金额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 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情况表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2024年年度报告》。

  为能更好地让投资者了解公司现状,并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公司定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入“全景?路演天下”(网址:http://rs.p5w.net)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唐继勇先生、财务总监倪永善先生、董事会秘书尤鸿志先生、独立董事王淑政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28,244,408.4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41,645,798.88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公司可供利润分配情况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046,092.3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1,428,244,408.41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341,645,798.88元。

  2、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2、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 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 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

  业务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商务秘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历史沿革:尤尼泰振青IAPA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青岛市税务局于1994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04年以来进入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全国百强事务所之列,多次荣获“先进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等荣誉称号,2020年进入证监会首批46家从事证券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4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1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7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2,002.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7,201.6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77.47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尤尼泰振青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3,136.2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9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及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伏立钲,现任尤尼泰振青所合伙人,2019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所执业,近五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3家,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会计师:张建,现任尤尼泰振青所合伙人,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洁女士,现任尤尼泰振青所管理合伙人兼技术标准部主任,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26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洁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

  签字合伙人伏立钲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情况,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情况,近三年因项目执业受到的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尤尼泰振青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尤尼泰振青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审计收费

  根据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公司初步拟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5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计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我们对尤尼泰振青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尤尼泰振青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经营状况,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非流动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75,452,139.37元。

  具体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考虑包括客户的财务经营情况、预计客户回款的数额与时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同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而确定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一系列因素。公司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35,495,684.56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0,261,184.70元,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增加17,875,269.47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增加236,203.10元,合计增加坏账准备63,632,138.73元。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综合考虑存货状态、库龄、持有目的、市场销售价格、是否已有合同订单等因素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并与存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2024年度按照各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583,797.54元。

  三、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满。鉴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等要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并换届选举。为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平稳过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在公司换届工作完成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尽快推进相关工作进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夯实金属屋(墙)面围护业务,聚焦公共建筑金属围护行业的中高端市场,提供金属屋(墙)面围护系统、智能金属屋面系统、智能建筑信息化、智慧运维等服务,致力于行业科技产品创新及研发标准的制定和提升,打造公司成为金属围护行业的综合系统集成服务商。同时,公司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紧抓国企深化改革,从轻资产建筑行业不断向新能源企业转型靠拢。作为光伏领域的先发企业,公司的新能源业务板块已经实现了从项目开发、项目投资、总包EPC、光伏产品、储能、运维服务全产业链的布局,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一站式综合解决服务商。

  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住建部(厅、局)批准资质17项,行业特许认证资质11项、专业(许)认证6项(山东省专精特新企业2家,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家),专利、软著等授权358项,工艺工法、科技成果10项,商标34项,国家级各类各级奖项、荣誉83项。

  2024年,公司以项目为根基,步步为营,稳扎稳打。报告期内,雄安体育中心项目、杭州大会展中心、拉萨贡嘎机场、兰州中川机场项目及其交通枢纽项目相继完工,广州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琼海文体中心、台州国博项目、安吉国博项目等也在紧锣密鼓地施工中。新能源板块,安徽泉为绿能25兆瓦项目、华沃水泥分布式光伏项目成功并网,为地方绿色转型注入强劲动力。杭州大会展中心一期BIPV项目并网发电,标志着公司在光伏建筑一体化领域的又一里程碑。100MW威宁县牛棚仙家坪农业光伏电站EPC项目、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7.5MW/20.52MWh储能电站等项目均在稳步推进中。

  公司始终坚守品质,致力于打造每一个精品工程。2024年,公司的实力得到了市场、行业和官方的广泛认可。杭州大会展中心BIPV项目荣登央视,成为行业的焦点。山东泉为工厂5.5MW分布式光伏项目入选国家第四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名单,进一步彰显了公司在光伏领域的领先地位。同时,潇河国际会议会展中心项目荣获第十六届“中国钢结构金奖”年度杰出工程大奖,为公司赢得了极高的荣誉。此外,雅博股份还入选了上海市长宁区首批无废卓越企业联盟。

  (一)金属屋(墙)面围护系统业务板块

  1、业务模式

  公司作为金属屋面围护行业首家A股上市公司,从事的金属屋面围护系统、智能金属屋面系统主要服务于中高端公共建筑领域,包括体育场馆、机场航站楼、高铁站房、文化艺术中心、会议会展中心等。

  公司在资质范围内向建设单位提供施工总承包服务,以及向其他工程施工总承包方提供工程专业承包服务。公司根据建设单位或者其他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就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专业分包的招标要求进行投标,确定中标后,公司预付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而后组建项目部,在合同工期内开展工程施工(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核算、工程分包等),项目部根据工程建设进度确认收入,建设单位或者其他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工程完工量向项目部支付工程价款,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保留一定比例的工程质保金。

  在设计、施工和竣工交付过程中充分应用BIM及相关信息化技术,提高工程质量,有效控制成本,提升工程效率,通过基于BIM的5D协同管理平台进行项目的精确总控。

  2、雅百特领衔金属屋面围护系统

  全资子公司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金属屋面围护系统的领衔企业于2009年成立,2017、2018、2019连续三年排名行业第一。山东雅百特拥有建筑金属屋(墙)面设计与施工特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等诸多行业资质,并曾获得IFD国际屋面工程大奖提名奖、鲁班奖、金刚奖、金禹奖等数十项国内外奖项,属于行业领军企业。该领域目前是行业内建筑造型最复杂、设计、施工难度最大,项目建成后均成为国家各地区标志性的建筑。

  金属屋面围护系统建筑造型复杂,设计、施工难度大,独创了集“研发、设计、施工、服务”为一体的运营模式,重服务、重视客户体验,打造了金属屋面围护行业的专业服务品牌。公司擅长“新、奇、特”大跨度复杂异型建筑,服务对象包括国内外大型机场、高铁站房、超大型会展综合体、文化体育场馆等城市功能性建筑,为全球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技术服务。如上海国家会展中心、港珠澳大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世博会主场馆、敦煌大剧院、青岛会展中心、福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杭州大会展中心等。

  公司结合屋顶技术优势,逐渐向智能建筑板块进行有效延伸,从屋顶开始延伸到智能建筑,通过高度智能化实现大数据共享,进行识别操作和能源节约,在物联网领域不断推进技术创新与发展,融入智慧城市的建设。

  (二)新能源业务板块

  1、新能源业务板块

  公司新能源业务范围涵盖了“风、光、储”三大领域,提供绿色新能源开发、新能源电站EPC总包、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微电网系统的建设与运维等业务板块。公司致力于新能源开发、光伏产品应用、光伏工程、光伏并网电站、离网电站、商业电站、工业电站、家用电站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和EPC总承包等服务,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集约化新能源服务方案。

  分布式光伏方面,公司主要从事EPC工程业务范畴,业务涵盖BAPV(在现有建筑上安装的光伏系统)和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提供包括项目前期咨询、方案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承包、并网调试、电站试运行、质量验收、运营维护、项目建设等服务,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光伏电站一体化能源解决方案,依托自身在公共建筑领域金属屋面围护系统行业的积累,拥有发展分布式光伏业务的先发优势。

  公司贯彻重技术,重研发,重项目管理的经营方针,针对行业大量非标建筑的主要特点,通过大量的技术创新和技术专利应用,根据各项目设计参数采取项目原材料定制化生产,减少了施工变更和材料浪费,提升了施工效率,提高了环保节能效益,并大大降低公司风险和管理成本。

  2、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

  公司提供包括项目前期咨询、方案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承包、并网调试、质量验收、运营维护、项目建设等服务,依托自身在公共建筑领域金属屋面围护系统行业的积累,根据自身在分布式光伏业务的先发优势,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设计施工方案。

  公司于2009年正式进入新能源领域,参与当年的金太阳工程,并设计承建了当年亚洲最大单体分布式光伏项目上海虹桥枢纽屋面分布式光伏,属于光伏行业内首批BAPV新能源企业,同时2015、2016年公司参与了国内首批光伏领跑者计划的建设,是行业内少有的新能源双软企业。依托自身在公共建筑领域金属屋面围护系统行业的积累和广袤的市场前景,结合公司布局的BIPV的光伏组件产品(光伏幕墙、光伏瓦、金属顶等)和领先的EPC能力,在BIPV行业高速发展的预期下,将为公司在光伏建筑一体化市场赢得市场先机。

  3、集约化能源解决方案

  公司作为光伏EPC技术领跑者、光伏组件技术领先者和储能技术深度的参与者,公司业务范围涵盖了“风、光、储”领域,提供绿色新能源开发、新能源电站EPC总包、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光伏组件研发,微电网系统的建设与运维等业务板块。公司致力于新能源开发、光伏产品应用、光伏工程、光伏并网电站、离网电站、商业电站、工业电站、家用电站规划、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EPC总承包等服务,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EPC+产品采购+运维的全面集约化新能源服务方案。

  公司提供专业的光伏运行、维护和托管服务,以降低电站全生命周期运维成本,使光伏资产最大限度的保值和增值。通过与互联网龙头企业进行技术合作,在太阳能光伏电站管理中引入物联网技术,通过数据传输及云计算、物联网等功能,对大数据挖掘和分析,可以及时做出精确判断和迅速反应,对电站进行智能化运维管理;专注于组串级故障诊断,能够及时对逆变器和组串故障进行报警,最大限度减少光伏电站的发电量损失,提高客户的电站运行和产出效率;电站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人员可以通过浏览器和手机APP等多种访问方式随时随地掌控多个电站运行状况,运维人员则可通过手机等移动端快速了解设备故障情况,并及时进行消除。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公司控股股东泉兴科技拟自2024年5月31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包含本数)且不超过10000万元(不包含本数),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并于2024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暨首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于6月20日、7月27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增持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4-027),于8月3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于12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泉兴科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232.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47%,增持金额5,765.93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泉兴科技依法合规履行增持计划,上述增持均与此前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增持计划数量也均在增持计划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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