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宁波银行、华夏银行等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保函、抵押融资、质押融资等。在取得相关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可视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有关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贷款利率、期限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本次综合授信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相关授权情况
1、为提高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徐一俊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反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2、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次授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董事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相关议案,其中董事和监事薪酬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10万元(含税),按季度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退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4、本方案中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在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行政处罚1次,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9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0次,受到行政处罚1次,受到纪律处分2次,涉及人员42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殷鹏和徐晓霜。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定价是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中汇的独立性、专业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中汇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审计工作,提议公司董事会续聘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请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数量及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数量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二)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5月24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四)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2年5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六)2022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七)2022年9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
(八)2023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就减资事宜通知债权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九)2024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4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十)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就减资事宜通知债权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十一)2025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数量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的说明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第五章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规定”及“第七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为:以2021年业绩为基准,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注: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若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按授予价格回购当期可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数据,公司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达到《激励计划》中的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
1、调整事由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公司已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送红股0股(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以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8日。
2、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P=21.21÷(1+0.3)=16.32元/股。
(三)回购数量的调整
1、调整事由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已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送红股0股(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以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8日。
2、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Q=471,152×(1+0.3)=612,497股。
综上,因未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对64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612,497股进行回购注销。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999.5951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一切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变更注册资本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612,497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30,231,497股减少至129,619,000股,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注销事项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进行回购注销行为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和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就本次调整和本次回购注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手续,且需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减资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数量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企业会计解释的施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2024年12月6日。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该项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方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将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5:00-17:00
二、方式:网络互动方式,投资者可登陆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三、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一俊先生,独立董事郑东海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志萍女士,财务负责人黄朝财先生。
四、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前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JhhRWhhX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公司将通过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数量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的情形,公司决定回购注销6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数量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612,497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30,231,497股减少至129,619,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130,231,497元减少至129,619,000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深圳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联系地址: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2、申报时间:2025年4月29日-2025年6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13:00-16:30
3、电子邮件:ir@mtcn.net
4、联系电话:0572-6508789
5、传真电话:0572-6508782
6、邮政编码:313100
7、其它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一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5年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预计金额
经公司初步测算,对2025年一季度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金额预计为1,465.2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3、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4、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具体办法和原因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为13.04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452.16万元。其中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1,260.20万元,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191.9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过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2025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8.92万元,预计将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1,128.92万元。本次计提减值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暨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任相关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笑容先生提交的辞任申请。因工作安排原因,黄笑容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后,黄笑容先生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企业技术研发相关工作中。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黄笑容先生的辞任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上述辞任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黄笑容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笑容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406,350股。黄笑容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任而需提呈公司股东需要注意的事项。
黄笑容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勤勉敬业,恪尽职守,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对黄笑容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郑东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补选完成后,公司战略委员会构成为:徐一俊、郭兵健、郑东海,其中徐一俊为主任委员。除战略委员会外,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构成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方案的基本内容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如下:
本公司2024年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4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2,772,176.63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8,171,492.76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即本年度拟提取3,817,149.28元法定公积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0,231,497股,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09,392,833.1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68,389,460.38元。
2、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即将回购并注销的用于股权激励的限制性股票(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应回购并注销612,497股,预计将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完成)及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9,382,850.00元(含税)。经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190,009,983.1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如本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9,382,850.00元;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30,000股,回购金额4,989,205.00元。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4,372,055.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7.03%。
(二)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2、公司2022-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9,509,553.2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该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上述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承诺的《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相关内容,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审计报告;
4、股份回购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硅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当前主营业务的经营布局如下:半导体硅单晶生长及晶棒加工以宁夏中晶为主要生产基地;半导体单晶硅片加工以浙江中晶与西安中晶为核心,该业务在我国半导体分立器件用硅单晶材料的硅研磨片细分领域占据领先的市场地位;募投项目《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以中晶新材料为实施主体,抛光硅片产品将会成为公司未来重要主营产品之一,当前处于增产上量和新客户认证过程中;江苏皋鑫在现有高频高压半导体芯片及器件产品基础上,《器件芯片用硅扩散片、特种高压和车用高功率二极管生产项目》目前处于项目建设阶段,未来将进一步扩大产能、研发新品、丰富产品类型。公司作为专业的高品质半导体硅材料和半导体功率芯片及器件制造商,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单位,是浙江省半导体行业协会、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是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半导体材料分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在半导体硅材料和半导体功率芯片及器件制造领域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专利。公司核心管理团队长期致力于半导体硅材料和半导体功率芯片及器件的研发与生产,在产品研发、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拥有完善的技术储备和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半导体硅材料及其制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半导体硅材料及其制品,产品涵盖半导体晶棒、研磨片、化腐片、抛光片、半导体功率芯片及器件等。公司半导体单晶硅片产品是制造半导体芯片的重要基础材料,是支撑半导体产业发展最重要、应用最广泛的基础功能性材料,主要应用于各类功率二极管、功率晶体管、大功率整流器、晶闸管、过压/过流保护器件等功率半导体器件,以及部分传感器、光电子器件、肖特基、FRD、MOS器件的制造。公司的半导体功率芯片及器件作为各类电子设备的关键零部件,广泛应用于微波炉、激光打印机、复印机、CRT/TV显示器、X光机及大型医疗设备、负离子发生器、空气净化、激光切割、高压静电喷涂、工业静电设备、油田设备、高压电源等领域。公司具有从晶棒到器件芯片产业链制造模式,不断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效率、全规格的产品服务,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人(董事长徐一俊、董事郭兵健、独立董事蔡海静、独立董事郑东海共4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寿涌毅以通讯会议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一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的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依据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及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及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徐一俊先生、郭兵健先生回避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及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及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2024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及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监督职责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内容详见编制的《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数量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郭兵健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通过。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数量及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任暨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3)。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5、《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数量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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