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一章信息披露:第二节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准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对2025年第一季度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1-3月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97.0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应收款: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减值损失。
3、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97.07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05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223.05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5-040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注1:上表中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2:前10名股东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27,600股,不纳入前10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2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最高成交价为3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9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5,987,076元(不包含交易费用)。
2、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用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冷兆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志文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冷兆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志文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冷兆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陆志文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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