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宇宏”)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江苏立青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江苏立青及南京宇宏质押股份中的9,676万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9.29%,占公司总股本的13.44%,对应融资余额23,17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包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为13,19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7.21%,占公司总股本的18.32%,对应融资余额31,170万元,江苏立青及南京宇宏资信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江苏立青及南京宇宏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以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归还质押借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喜财审2025S01988号),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7,236,803.73元,其中 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0,692,037.13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158,464,123.01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612,364,263.57元。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亏损,不具备向股东分配股利的条件,故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且在2024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情形,故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授信
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被担保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馨科技”)及下属公司(下属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参股公司,下同);
2、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4、公司拟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公司提供9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目前,担保余额2.8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82%;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6.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6.48%;
6、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公司参股公司,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的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1)公司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2)下属公司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2、授信额度期限
上述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事项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
3、关于授信额度项下具体授信业务审批的授权
上述授信额度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内保外贷、内保直贷、融资租赁(仅限于非资产转移性业务)、供应链融资等综合业务,具体的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为准。
授信额度使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达到规定披露标准的,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授信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年度授信计划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属全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对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核定授信额度内,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授信方式、授信金额并签署授信协议等相关文件。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授信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预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担保。涉及的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及定金等,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票据池、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下属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以及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说明:本议案中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2、担保额度期限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事项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前期已审议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动失效。
3、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中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将要求非全资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如公司或下属公司确需提供超出出资比例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的其他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并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资金风险或连带责任。若无法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则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担保额度项下具体担保业务审批的授权
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属全部全资、控股及参股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最近一年或一期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在最近一年或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对于参股公司的额度不与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调剂使用。
担保额度使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达到规定披露标准的,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核定担保额度内,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额度、无法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除外)。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72,003.4264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01年10月08日
(3)法定代表人:马琳
(4)住所:泰州市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兴河北路35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出租;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经查询,宝馨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2、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宝馨”)
(1)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05年04月08日
(3)法定代表人:蔡佩涵
(4)住所:苏州高新区石阳路17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印刷专用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安防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轴承制造;电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轴承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苏州宝馨100%股权,苏州宝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经查询,苏州宝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3、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宝麦克斯”)
(1)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09年06月26日
(3)法定代表人:马开封
(4)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高新城布塘中路16-1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模具销售;模具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厦门宝麦克斯100%股权,厦门宝麦克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经查询,厦门宝麦克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4、安徽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宝馨”)
(1)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1年08月16日
(3)法定代表人:徐华新
(4)住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朝阳南路1371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金属结构制造;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安徽宝馨100%股权,安徽宝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经查询,安徽宝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5、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宝馨光能”)
(1)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2年6月29日
(3)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4)住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康程路99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安徽宝馨光能70%股权,安徽宝馨光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经查询,安徽宝馨光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6、安徽明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明硕”)
(1)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18年1月12日
(3)法定代表人:徐兴亚
(4)住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街道朝阳中路原胜发大厦综合楼2112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储能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建筑材料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电池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软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安徽明硕100%股权,安徽明硕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经查询,安徽明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7、内蒙古宝馨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宝馨”)
(1)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5日
(3)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4)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迎宾大道东泰祥国际商住小区泰发祥大厦8楼818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内蒙古宝馨80%股权,内蒙古宝馨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经查询,内蒙古宝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8、安徽宝馨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宝馨进出口”)
(1)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3年9月1日
(3)法定代表人:蔡佩涵
(4)住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康程路99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宝馨光能持有安徽宝馨进出口100%股权,安徽宝馨进出口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经查询,安徽宝馨进出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9、苏州创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创澳科技”)
(1)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4年1月25日
(3)法定代表人:蔡佩涵
(4)住所:苏州市高新区石阳路17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经济贸易咨询;销售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离岸贸易经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贸易经纪;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宝馨持有苏州创澳科技100%股权,苏州创澳科技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经查询,苏州创澳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为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方及被担保的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非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在预计担保额度内,按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充分考虑了公司以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在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将要求非全资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如公司或下属公司确需提供超出出资比例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的其他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并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资金风险或连带责任。若无法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则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及下属公司审批的担保总额度34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13.36%;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69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6.48%;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24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6.06%。
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
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接受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曾用名: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拟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定价的情况。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本事项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江苏立青为公司控股股东、马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琳女士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法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正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2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99号港城大厦1号楼50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金属结构制造;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
马伟先生为江苏立青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财务数据
江苏立青成立于2020年10月22日,仅为持股平台,未实际开展业务,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立青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江苏立青是公司的关联方。
(4)经查询,江苏立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自然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马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3811983********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马伟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马伟先生是公司的关联方。
(3)经查询,马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及被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解决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定价的情况。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及下属公司、江苏立青、马伟先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五、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控股股东江苏立青累计借款12,262.34万元,累计还款6,824.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江苏立青的借款余额为5,437.44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提供担保金额为3.9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余额为3.91亿元。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江苏立青、马伟先生无其他相关交易。
六、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大力支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我们同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发展,有助于解决公司及下属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
其他第三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曾用名: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拟对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无息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需要等。借款额度期限为本事项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该有效期内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随借随还。本次借款公司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江苏立青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琳女士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正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2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99号港城大厦1号楼50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金属结构制造;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
马伟先生为江苏立青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财务数据
江苏立青成立于2020年10月22日,仅为持股平台,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立青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江苏立青是公司的关联方。
4、经查询,江苏立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控股股东江苏立青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拟对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无息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生产经营需要等。借款额度期限为本事项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该有效期内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随借随还。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本次借款公司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还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江苏立青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向公司无偿提供借款,能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大力支持,不存在关联定价的情况。公司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五、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控股股东江苏立青累计借款12,262.34万元,累计还款6,824.9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江苏立青的借款余额为5,437.44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提供担保金额为3.9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余额为3.91亿元。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江苏立青、马伟先生无其他相关交易。
六、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借款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公司资金需求,是为了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拟对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公司战略需要及资金使用规划,为降低资金成本,支持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拟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业务基本情况: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外销结算币种采用美元、欧元及其他币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减少部分汇兑损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预计2025年度开展总额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1亿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交易品种:本次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交易品种和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及利率互换等衍生品,以及基于以上产品的结构性商品等。本次套期保值业务的基础资产主要为汇率、利率。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外销结算币种采用美元、欧元及其他币种,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减少部分汇兑损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3、投资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交易规模须与公司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预计2025年度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1亿元。
4、投资方式: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美元、欧元及其他币种,业务开展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服务,帮助公司提前锁定汇率,避免出现汇兑损失,风险等级相对较低。
5、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销售部门采用财务部门提供的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规定公司限于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实际收汇业务等日常经营情况,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必须与公司实际业务金额相匹配。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处理。
六、可行性分析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管理层就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所出具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并对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采取了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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