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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审批的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3、投资方式: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2亿元额度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短期、低风险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实际情况,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或“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拟与关联方蚌埠捷登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捷登”)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马琳女士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名称:蚌埠捷登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根路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智能终端产业园朝阳南路131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其他通用仪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木材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蚌埠捷登总资产51,339.89万元,净资产6,855.54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19.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蚌埠捷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相关规定,蚌埠捷登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可实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喜财审2025S01988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67,236,803.73元,未弥补亏损金额-1,158,464,123.01元,实收股本为720,034,26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受市场环境变化,光伏行业进入结构性调整阶段,公司投资的光伏制造在建工程项目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由于北方处于偏暖状态,季节性用能高峰期未启动锅炉调峰致调峰收益下降;以及由于资金链紧张,部分订单取消以及交付延迟致公司营收规模萎缩,成本上升,导致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较大亏损。

  三、应对措施

  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尽快弥补亏损:

  1、积极组建银团贷款并已成功签约,保障了银行融资外部环境和授信规模稳定;同时通过供应链金融和融资租赁补充流动性,增强企业经营资金能力分期化解债务风险,保障现金流安全。

  2、进一步聚焦智能制造优势产业,依托现有钣金结构件生产为基础,延伸业务链,成为电气和新能源配套行业的设备集成服务商。深化与大型国央企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聚焦江浙沪皖分布式光伏电站、低碳零碳产业园区、海上风电等项目开发,扩大EPC和运维服务收入占比。通过持续的经营优化,实现正向现金流的稳定流入,为日常运营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3、加强供应链库存管理,积极与原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对原材料实行统一采购,从而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同时,通过合理配置库存和加速应收账款回收等方式,提高公司经营效率。

  4、引入战略投资者,回笼资金偿还股权回购款,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持续优化资产结构,适时整合和并购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资产,从而增加收入和利润来源。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该解释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4年12月6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或“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并对公司预期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的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预期无法收回且已进行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

  (二)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556.7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6,937.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核销资产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预期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确认标准及依据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关确认标准及依据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

  三、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约44,493.98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44,493.98万元。本次核销资产金额为16,965.18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本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上市申报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须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具有不确定性;董事会决定启动时,需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及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馨科技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经自查发现公司2022年9月至2024年1月期间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短期的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及事项及归还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发生两笔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4年1月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150.00万元,2022年9月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000.00万元。截至2024年5月31日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合计2,150.00万元和应支付利息121.56万元已由公司控股股东代为偿还。

  二、董事会对上述事项采取的整改措施

  在检查核实发现问题后,鉴于主要责任人员已离职,现任公司管理层加强培训、积极整改和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在未来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1、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已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截至2024年5月31日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和应支付的利息已由公司控股股东代为偿还。公司已尽最大努力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公司对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未能严格履行应有的责任义务,相关人员责成深刻反省。

  3、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内控运行程序,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4、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整改,对于在资金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严肃处理,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和管理制度有效落实,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5、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提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同时公司要求公司总部及下属企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治理合规要求,对与关联方往来事项均予以特别重视,坚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6、公司证券部将收集资本市场资金占用等相关案例,定期对董监高进行培训学习,并警钟长鸣。

  针对上述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公司相关股东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对上述违规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真诚地表示歉意,公司对于此次事件影响的严重性已深刻汲取教训,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将进一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各项监管规则的内控建设和学习完善,敦促相关股东提高守法合规意识,规范履行股东责任,避免违规资金占用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发生,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R适用 □不适用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为应对宏观经济下行、行业竞争加剧、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市场需求变化,秉持“智能制造+新能源”的发展战略,围绕高新技术积极探寻发展路径,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业务布局,在行业周期波动的严峻挑战下,以政策为引领,市场为导向,产品为抓手,客户为中心,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谨慎经营之心,行稳健发展之路。

  1、公司主要产品及业务介绍

  (1)智能制造业务

  智能制造业务为基础型产业,公司紧跟国家发展规划,积极响应国家“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的战略发展要求,立足制造本质,以客户为导向,产品为核心,数据为基础,提高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能力,依托供应链、产业集群等载体,构建动态优化、安全高效的智能制造系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智能装备解决方案,从开发、设计、生产、安装、调试、投产、交付提供全线服务。同时不断增强与集团新能源板块业务协同,持续践行“智能制造+新能源”双轮驱动战略发展方针。目前公司在苏州、蚌埠、厦门、菲律宾建有智能制造生产基地,主要致力于钣金、新能源充/换电业务及其他新能源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和制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定制化、规模化、智能化生产,为客户提供快捷、高质量的全方位服务。公司积极开拓国内新能源行业相关业务,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扩充产能,引进专业技术团队,优化产品结构,为新能源投运业务提供有效的技术与产品支撑,发挥新能源与智能制造板块业务的协同效应,为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新能源业务

  ①光伏电池及组件业务

  公司围绕“智能制造+新能源”双轮驱动战略,进行光伏技术研发与产能布局。在光伏行业整体供需失衡、产业链价格持续下行的背景下,公司现阶段以技术储备和产能优化为主要方向,重点探索异质结(HJT)及异质结/钙钛矿叠层技术路线,并尝试整合产业链资源以适配市场变化。

  目前怀远生产基地一期异质结电池与组件相关设备已进场调试,后续将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公司规划和订单情况合理控制节奏,审慎进行生产安排。公司已具备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报告期内,根据行业情况,公司适时调整项目节奏,聚集提升资产质量、清理应收、有效管理成本和费用,提升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到有取有舍,苦练内功,打造有竞争力团队,对外快速响应客户,以客户满意为中心,提供差异化产品和“零距离”服务,对内精干队伍,扁平化流程再造,锤炼综合成本竞争能力。

  报告期内,受益于光伏上游产业链成本下降、新技术推动转换效率持续提升,光伏度电成本呈下降趋势,因前期产业链价格过高而压抑的装机需求开始集中释放。公司相信坚守先进技术方向,为客户提供差异化产品与服务,以及锚定新能源综合服务商的长期战略定力,聚集异质结产品及技术,以及储备钙钛矿/异质结叠层的战略方向,将为公司创造新的核心竞争力,并在下一个产业良性发展阶段为公司带来竞争优势。

  ②新能源电站开发业务

  公司致力于打造全球领先的一站式清洁能源系统方案提供商,融合研究设计、投资、建设、运维,以新能源技术研究为先导,设计优化为基础,EPC管理为核心,运维服务为支撑,地面电站、工商业及户用分布式电站协同发展。

  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包括山东、江苏、安徽、广东等重点区域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已建成并网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经济区。公司响应市场需求,开拓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联合政府、央企三方合力,推出宝馨户用异质结光伏品牌—“馨屋顶”,提供定制化户用光伏解决方案,已在安徽蚌埠怀远县成功实施。

  公司下设安徽明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为客户提供光伏发电工程的开发、设计、采购、施工的EPC总承包服务。具备从资源论证、前期筹划、方案选择、可行性研究、电站设计、项目管理、安装施工与调试到项目并网发电及后期运营维护的全套解决方案,为公司综合能源投资开发业务夯实建设基础的同时,积极承接外部市场化电站EPC业务,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③充/换电业务

  2024年,面临行业竞争加剧,高度集中化,公司进行了充换电业务的布局调整与资产优化。于2024年12月决定将宝馨智慧能源100%股权以890万元价格转让给上海泽羽鑫科技有限公司和南通泽羽科技有限公司。此次转让实现了低效资产剥离,有利于宝馨科技集中资源,提升核心业务盈利能力与资产流动性,增强在新能源产业的抗风险能力。未来,公司将在智能制造方面继续探索充/换电设备市场。

  2、经营模式及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围绕智能制造、新能源进行产业布局,以战略管控为主导,通过战略、运营、财务相结合的管控模式,确保下属各子公司平稳、有序、安全地运行。公司总部作为战略决策中心,追求总体战略控制和协同效应的培育。同时按照业务、区域的不同分别设立子公司,由各子公司负责相应业务的运营。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同时严格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进行生产公司智能制造板块充分利用客户粘性,依托已开发项目的渠道优势,积极拓展产品与设备的更新与升级服务,夯实公司基石业务。

  随着市场对高端制造产品的需求逐步提升,制造行业不断升级改造,生产工艺和销售渠道不断优化,在国家“双碳”政策的引导和市场需求的推动下,基于公司夯实的制造基础和资源整合能力,公司将在未来进一步提高智能制造生产能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3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决定向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宝馨科技怀远2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制造项目,宝馨科技鄂托克旗2GW切片、2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制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均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28日)。

  2、原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公司原董事长王思淇先生、原副董事长兼总裁左越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8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截至2024年8月7日,增持计划期限届满,王思淇先生和左越先生因受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影响,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未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原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张素贞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琳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公司治理”章节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的数据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前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此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马琳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马琳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步审议通过了管理层就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所出具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马琳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公司治理”章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的相关内容。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浮动发放。

  关联董事贺德勇、徐业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包括申报事宜、融资方案制定和实施,协议合同和文件的签署和修改等。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4栋7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5、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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