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增加提案的情况,也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101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正刚先生主持。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06人,代表股份921,465,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0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543,514,1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9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9人,代表股份377,950,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115%。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4人,代表股份570,649,5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43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21,085,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反对3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67,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马永义、柴敏刚、徐井宏向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21,081,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3%;反对30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5%;弃权75,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921,059,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0%;反对25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弃权148,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921,077,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0%;反对2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弃权123,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921,081,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4%;反对2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弃权123,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921,066,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7%;反对2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弃权131,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70,250,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1%;反对26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9%;弃权131,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25,351,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695%;反对95,982,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163%;弃权131,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74,536,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572%;反对95,982,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199%;弃权131,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张宗珍律师、赵吉奎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5-037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62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正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云浪生先生、李伟先生,独立董事马永义先生、柴敏刚先生、徐井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袁正刚、刘谦、云浪生回避表决。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5-038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62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金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5-040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2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0.73元/股调整为10.58元/股,期权数量不变。
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1、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5年内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期权数量。
综上,公司将在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如下:
P=(P0-V)÷(1+n)=(10.73-0.15)÷(1+0)=10.58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含税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综上,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0.73元/股调整为10.58元/股,期权数量不变。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本次调整履行的审批程序
经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0.73元/股调整为10.58元/股,期权数量不变。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5-039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袁正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为推动公司技术进步和业务拓展,公司通过全资企业北京广联达创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广州广建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并于2025年2月19日签署了相关合伙协议。该合伙企业重点投资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有关的硬科技领域,聚焦人工智能技术、智能建造、 数字科技、绿色低碳等早期企业、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目标规模为人民币4,076万元。创元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815万元认购合伙企业份额,占比20%。具体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企业参与认购合伙企业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报告期内,公司推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2025年3月3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85名激励对象授予2,643.9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73元/份。具体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报告期内,为把握海外建筑科技发展趋势,紧跟行业前沿技术发展,助力企业技术和产品创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联达(香港)软件有限公司拟参与投资BRICK & MORTAR VENTURES III, L.P.。该基金主要围绕建筑工程全周期(设计、建造、管理运维、商业化)、全领域(住宅、 商用、油气、工业、基建)进行投资布局,基金目标规模为2亿美元。公司通过香港子公司出资500万美元认购基金份额,投资金额占基金目标规模2.5%。具体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香港子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4)报告期内,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公司拟回购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价格不超过21元/股(含),回购数量不低于500(含)万股且不超过1,000(含)万股。具体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袁正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袁正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宁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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