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皓审字[2025]00001489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45,248,240.5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440,971.44元,公司未分配利润1,655,917,047.36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597,713.20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盈余公积金1,359,771.32元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0,279,273.31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经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在建项目及研发项目顺利推进,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22,337,811.00元,约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85.44%,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 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经公司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情况,目前经营现状及资金状况等因素,保障公司在建项目及研发项目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的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累计现金分红已满足《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要求,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业务发展,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
四、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5-022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4年度累计计提资产减值26,241,364.39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商誉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 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二)其他应收款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三)长期应收款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根据测试结果,公司2024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转回3,758,079.69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1,483,005.79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377,191.64元,合计坏账准备转回897,882.26元。
(四) 存货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5,418,413.14元。
(五)无形资产、固定资产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资产减值测试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然后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比较,以确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等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者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孰高者。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指按照设备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处置费用,指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公司对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报告期末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1,720,833.51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26,241,364.39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5-025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担保预计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2、 被担保对象中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公司。
3、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邦德医药控股”)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董事会9票同意、监事会3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为满足下属控股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结合2025年度经营目标及下属控股公司2025年度的融资计划,为提高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效率,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制药”)及下属控股公司、温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健康科技”)及下属控股公司(不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医疗科技”)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5亿元,万邦德制药及万邦德健康科技为万邦德医药控股提供担保额度6亿元,总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1亿元。
2、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方式及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万邦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同科
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7月29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万邦德制药100%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石塘镇北沙路18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6.68亿元,总负债为9.56亿元,净资产为17.06亿元;2024年度,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9.83亿元,利润总额1.31亿元,归母净利润为1.14亿元。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2.温岭市万邦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7月23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晋湖路58号A座二层(自主申报)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万邦德健康100%股权。
经营范围:保健食品、药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发、制造、销售;利用互联网销售食品、药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化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7.22亿元,总负债为14.40亿元,净资产为1.98亿元;2024年度,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4.65亿元,利润总额-4,121.89万元,归母净利润为-3,325.12万元。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3.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2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晋湖路58号A座4层(自主申报)
股权结构:万邦德医疗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51%股份,关联方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0%股份,关联方赵守明持有11.4%股份,关联方庄惠持有7.6%股份。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25亿元,总负债为3.88亿元,净资产为2.02亿元;2024年度,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5.11亿元,利润总额-1,906.98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388.16万元。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预计部分额度系根据实际融资情况为上一年度存续的担保事项履行授权程序,拟发生的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依据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的控制权,目前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守明、庄惠及控股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为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已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24年末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5,75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邦德医疗科技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向公司提供了全额反担保措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0,392万元,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15%。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5-026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医疗”)以借款方式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借款年利率为4%,财务资助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万邦德医疗为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关联人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按照出资比例为公司提供了担保,本次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满足其资金需求,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万邦德医疗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借款利率4%,用于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和支付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
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实行总量控制,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资金使用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鉴于万邦德医疗的少数股东系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董事会6票同意、监事会3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协议的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其中关联董事赵守明、庄惠、韩彬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万邦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晋湖路58号A座4层(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温岭市万邦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1%股份,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0%股份,赵守明持有11.40%股份,庄惠持有7.60%股份。
温岭市万邦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100%全资子公司,万邦德医疗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万邦德医疗资信情况良好,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借款的情形。
4、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第九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向万邦德医疗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额度前。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万邦德医疗接受财务资助额度为3,28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万邦德医疗的其他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股东赵守明和庄惠。
1、法人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7月2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晋湖路58号A座4层(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
股权结构: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股权
2、被资助对象少数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自然人股东赵守明、庄惠系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系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少数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四、其他股东未能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及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万邦德医疗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进行的,鉴于被资助对象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且其子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良好。
被资助对象的少数股东本次未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但已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按出资比例为公司提供担保。此外,2024年度,少数股东万邦德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赵守明、庄惠为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24年末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5,750万元。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管控,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 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万邦德医疗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其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解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降低公司的整体融资成本。
2、本次财务资助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被资助对象为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充分掌握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并了解其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情况。
3、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被资助对象的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但少数股东按出资比例为公司提供担保。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资助金额及逾期资助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28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5-027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因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同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行规定,需要规范调整现有经营范围相关表述。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二、 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于2025年4月完成的因注销500万股回购股份而导致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5-028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在以往执业过程中一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对财务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及合同签订事宜。
(一)机构信息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08年12月8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北京德皓国际收入总额为46,302.57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0,882.3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1,106.92万元。2024年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行政处罚1次(除2次行政监管措施,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晓辉,200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金金,2020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韩冰,1999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北京德皓国际2025年度的具体报酬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费用报酬。
综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综合评估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董事会9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5-029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6.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 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
8. 出席对象:
(1) 2025年5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2. 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7、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8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等议案进行投票。
5.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 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 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 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股东登记表》(附件二)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5月16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黎莎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6-86183899、86183925
传真号码:0576-86183897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百丈北路28号
邮 编:317500
2.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082
投票简称:万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5年5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现登记参加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
1、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在“同意”“反对”“弃权”选项下打“√”表示选择,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25-019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4月22日发出变更会议时间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虎根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资金状况,已经综合考虑目前经营发展规划的资金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3)、《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且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9.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收取资金使用费,且少数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向公司提供担保。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在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了执行证券期货业务的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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