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强,黄金价格快速上涨,珠宝首饰顾客消费行为更趋谨慎,行业下游客户在金价高企的情况下对市场观望情绪明显,短期采购进货补充库存的意愿较低,公司经营业务面临较大压力。
1、 报告期营收情况
2025年1-3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6.73亿,较上年同期下降47.28%,累计实现毛利额7.01亿,较上年同期下降11.25%,总体毛利率26.21%,较同期提高10.64个百分点。
报告期营业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镶嵌类产品营业收入1.28亿元,同比增长0.15%,营业收入占比4.79%,素金类产品营业收入21.15亿元,同比下降53.15%,营业收入占比79.11%,银饰等其他辅品类营业收入1.53亿元,同比增长36.51%,营业收入占比5.71%。
报告期营业收入按业务渠道划分:①自营线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2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29%,其中镶嵌类产品收入3,318.6万元,同比增长39.28%,黄金类产品收入4.8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12%。②电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34亿元,同比下降6.71%,其中镶嵌产品收入3,844.17万元,同比下降8.17%,黄金类产品收入3.27亿元,同比下降17.61%,银饰等其他辅品类产品收入1.45亿元,同比增长31.59%。③加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5.8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8.63%,其中镶嵌产品批发销售收入5,643.32万元,同比下降9.24%,黄金产品批发销售收入12.8亿元,同比下降63.31%,加盟品牌使用费收入2.11亿元,同比下降10.58%。
按业务模式分类的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2、报告期门店情况
报告期末周大生品牌终端门店数量4,831家,其中加盟门店4,435家,自营门店396家,较年初净减少177家。按门店类型划分,截至报告期末,周大生品牌加盟专卖店为1,725家,加盟专柜为2,710家,自营专柜为187家,自营专卖店为209家。
3、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R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宗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华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金卓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周宗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华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金卓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5-018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7日,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0,106,025.42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003,589,715.9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利润分配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母公司当期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3,589,715.9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26,167,570.14元,扣除报告期已实施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705,558,030.45元及2024半年度利润分配325,642,167.9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98,557,087.73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874,625,691.45元,按照孰低原则,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公司积极践行尊重投资者、持续回报投资者的理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截至本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095,926,26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0,452,372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1,085,473,893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5,558,030.4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192,999,057.28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4、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及比例
(1)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以截至2024年8月28日的公司总股本1,095,926,26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0,452,372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1,085,473,893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25,642,167.9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4年10月21日,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本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095,926,26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10,452,372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1,085,473,893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5,558,030.4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累计派发现金股利9.5元(含税),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031,200,198.35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2.09%。
(二)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713,684,732.5元,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38倍,高于30%。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的说明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9.85%,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资本性支出计划和投资者利益等多方面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此次分红也是为了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地,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472,185.31元、人民币53,443.5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43%、0.001%,均低于 50%。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5-019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额度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较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短期投资回报。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一、 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主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3、投资额度: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现金管理额度,购买较低风险类、保证本金安全、流动性好的委托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即任意时点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10亿元,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方式及购买理财产品品种: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公司治理优良的大型国有银行或股份制上市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有能力保障本金安全、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较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5、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7、实施方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运作和管理。
8、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故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风控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股份制上市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运作和管理,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 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 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公司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额度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较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短期投资回报。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理财预计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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