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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R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2024年开展了光伏电池片和组件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相关规定,公司判断该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在后续业务履约过程中,公司综合考虑了相关事实与情况,包括(1)企业是否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2)企业是否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3)企业是否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经公司审慎分析,并结合审计机构意见,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业务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核算。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各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详见公告:2025-063)。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该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具有不确定性,请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许加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嘉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嘉琦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许加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嘉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嘉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66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8名(因有1名职工董事任职尚未生效)。会议由董事长许加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修订的<公司章程>取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根据最新情况和指引要求对此审议通过的议案内容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因此取消将此版修订的《公司章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公司总股本由871,787,068股增加至3,007,665,385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地由87,178.7068万元变更为300,766.5385万元。同时,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前期已修订的《公司章程》进行了进一步修订。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67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通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健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5-069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告:2025-064)。

  公司控股股东常熟光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中利集团董事会增加202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熟光晟新能源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0,153.3077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0%。常熟光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提案人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202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3楼4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8.00、9.00、10.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除前述议案以外的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上述议案3.00、4.00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5.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披露内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嘉琦

  联系电话:0512-52571188

  传真:0512-52572288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中利集团

  邮编:215542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09,投票简称:中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郑重声明:

  本单位/个人现持有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_____股。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请在表决意愿选择项下打“√”,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视为无效表决票。

  特此授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  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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