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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06,445,0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1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白酒的生产与销售,白酒生产采用固态发酵方式,白酒销售主要采用线下经销和线上直销两种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没有发生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C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1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6日以送达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毛凌霄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独立董事聂尧先生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路国平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联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聂尧先生、路国平先生、毛凌霄先生、洪金明先生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506,445,074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1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3,490,433,236.4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应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7、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9、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徐俊先生,现任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构成关联关系,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10、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11、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12、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中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听取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5年6月12日(星期四)9:30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 1 \* GB2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12日9:30。

  = 2 \* GB2 ⑵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4日。

  7、出席对象:

  = 1 \* GB2 ⑴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

  = 2 \* GB2 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 \* GB2 ⑶公司聘请的律师。

  = 4 \* GB2 ⑷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西路88号,宿迁恒力国际大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或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上述提案五、提案六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24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报名登记时间:2025年6月5日9:00--17:00。

  2、报名登记材料:

  ⑴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⑵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 报名登记方式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通过现场登记方式进行报名(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1102室,洋河股份证券部);为便于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会登记,亦可在上述报名登记时间内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登记资料进行报名;公司将向报名登记成功的股东反馈参会确认信息。

  

  4、现场会议入场时间:2025年6月12日8:00至9:15。经登记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持上述股东登记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后方可入场。未经现场身份核对,不得进入股东大会会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27-84938128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本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4         投票简称:洋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具体提案表达相同意见,不需要再对具体提案分别投票。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电话: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19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6日以送达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青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全面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关于“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精神,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现将行动方案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积蓄发展动能

  2024年以来,公司本着稳健发展、理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积极调整经营策略,以应对外部竞争的升级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围绕长期主义,聚焦主责主业,深化绵柔机理应用,持续健全酿造工艺体系,发布绵柔年份老酒战略,多措并举聚焦营销夯实基础,立体化传播品牌价值,进一步积蓄可持续发展动能。

  二、优化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规范运作

  为适应上市公司监管法规的变化,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2024年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3项制度,修订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10项制度,治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公司在2024年共召开9次董事会、6次监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70项议案;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通过事项8项;召开10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5项。根据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和自我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制定分红规划,进一步强化股东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积极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自2009年上市以来每年都进行现金分红,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16次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2024年中期分红)528.53亿元(含税)。2024年以来,为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司进一步强化股东回报:一是提高分红比例,2023年度派发现金红利70.20亿元(含税),占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0.09%;二是增加分红次数,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中期现金分红金额35.10亿元(含税);三是制定回报规划,披露《现金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度-2026年度)》,提升了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透明性。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现有总股本1,506,445,0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1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90亿元(含税),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注重披露质量,进一步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在2024年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79份;积极践行ESG理念,连续14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或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司充分披露重大事项和生产经营信息,在深交所组织的信息披露考核中,公司连续十二年获得A级评级。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多方式提高投资者沟通效率,通过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交流、实地调研、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专线等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深化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知,并积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实现与投资者积极有效的双向互动。公司将在2024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互动沟通。

  未来,公司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持续提升公司竞争力和价值创造能力,竭力维护投资者权益。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比期初增长30.46%,主要系本期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比期初下降97.25%,主要系期末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期初增长97.37%,主要系期末保证金及备用金增加所致。

  4、合同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下降32.09%,主要系上年末预收经销商货款本期发货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结转收入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期初下降97.18%,主要系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本期发放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期初增长195.19%,主要系上年四季度销售下降,上年末应交增值税及附加、所得税等金额较小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下降32.63%,主要系上年末预提费用本期支付,以及期末供应商保证金余额下降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期初增长37.99%,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9、长期借款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8,000万元,主要系控股子公司西藏地球第三极酒业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工程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0、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比期初增长152.85%,主要系本期末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11、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比上期下降31.92%,主要系受白酒销售市场行情影响,致使产品销售量和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12、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比上期下降30.67%,主要系销售收入下降,营业成本相应减少所致。

  1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比上期下降33.39%,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下降,消费税及附加等税费相应减少所致。

  14、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长246.35%,主要系本期研发项目增加,研发费用发生额相应增加所致。

  15、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长66.97%,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减少以及银行存款利率下降,利息收入相应减少所致。

  16、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长53.76%,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收入增加所致。

  17、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下降31.85%,主要系结构性存款利率下降,产生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1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长41.19%,主要系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比上期减少所致。

  19、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长50.50%,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比上期减少所致。

  20、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增长536.90%,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21、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期下降40.35%,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下降,应纳税所得额相应减少所致。

  22、少数股东损益发生额本期比上期下降95.50%,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亏损增加所致。

  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下降47.72%,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下降,经营活动流入现金减少所致。

  2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期下降49326.72%,主要系本期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比上期下降231.29%,主要系经营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联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秋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其科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张联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秋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其科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3、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362,925,869.22元,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本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1,524,392,046.58元,扣除2023年度利润分配7,020,034,044.84元后,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1,867,283,870.96元。

  1、本着既保证公司长远发展,又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506,445,074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1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90,433,236.4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已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已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10,017,022.42元(含税);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000,450,258.87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4.90%。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

  如在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具体情况

  (一)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注: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金额的合计金额。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9,654,588,880.47元,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及公司已披露的现金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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