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10:0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丁云龙先生、孔繁敏先生、周谊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内容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371,781,998.85元,同比增长2.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4,691,472.08元,同比上涨8.39%。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6,371,781,998.8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4,691,472.08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计提法定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685,944,497.89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50,165,796.32 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847,653,618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6,589,882股后的股本831,063,7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9,319,120.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股东会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中山百得厨卫有限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况下,在累计金额4,000万美元的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并同意授权百得厨卫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百得厨卫财务部负责具体交易事宜。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公司(含子公司)不超过2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报告对公司在股东、职工、供应商、客户、经销商等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社会公益等方面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报告全文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5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关于修订其他制度的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其他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华帝股份总裁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全文(2025年4月)。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1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了《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1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拟选举潘叶江先生、潘浩标先生、潘锦枝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16.1、提名潘叶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2、提名潘浩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3、提名潘锦枝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潘叶钊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1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广泛搜寻适合公司的独立董事人选,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后,董事会提名麦强先生、丁北辰先生、赵述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情况如下:

  17.1、提名麦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2、提名丁北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3、提名赵述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聘任的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赵述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18、审议《关于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及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且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绩效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与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各委员均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1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3、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

  4、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

  5、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

  6、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股东会表决的提案

  

  2、特别提示和说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8-10、议案16需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非累积投票议案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8表决通过是议案9-16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议案18、19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会进行表决。

  议案4-5、议案7-10、议案16、议案18-19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及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罗莎

  联系电话:0760-22244225

  传真号码:0760-22839256(传真请注明“华帝股份2024年度股东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邮件进行登记,信函、传真、邮件须在2025年5月19日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传真、邮件方式至公司(请注明“华帝股份2024年度股东会”字样)。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5”,投票简称为“华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份的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议案1-17请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议案18-19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未填报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附件3: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11:0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萍华女士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371,781,998.85元,同比增长2.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4,691,472.08元,同比上涨8.39%。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847,653,618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6,589,882股后的股本831,063,7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9,319,120.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了《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要求,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前10名股东中存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表中未列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6,589,88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6%。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潘叶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垣枝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淑娴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潘叶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垣枝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淑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