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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45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 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或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 459 号一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晨露

  联系电话:0791-8377508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 459 号

  传    真:0791-83775088

  邮政编码:330100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057                                                公司简称:金达莱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所述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如下:以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64,965,961.90元,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6,839,847.84元,总股本276,000,000股,以此计算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9,000,000.0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系国内先进的创新型水环境治理综合服务商,长期专注于解决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处理的痛点、难点,立足自主创新,先后攻克碳氮磷同步深度去除、污泥源头减量等技术难题,独立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FMBR污水处理新工艺和JDL重金属废水处理新工艺,并在全国村镇污水处理、市政污水处理、黑臭水体外源截污治理、工业废水处理等领域广泛推广应用,取得显著成效。

  公司以自有核心工艺为支撑,不断整合产品、技术、生产与服务,构建起水污染治理装备、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与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服务三位一体的业务体系,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水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及以新工艺、新技术开发推广为核心的产业链和以技术创新能力为主导的市场竞争力。公司三大业务的简要情况如图所示:

  

  2、主要产品及服务

  (1)水污染治理装备

  公司水污染治理装备产品由污水提升系统、曝气系统、膜系统、产水系统、反清洗系统、电气系统、壳体以及其他标准部件等高效集成,配合自主开发的集反清洗、曝气、产水、液位等于一体的PLC智能控制系统,实现了系统自动化控制和远程智能化监管,布局科学、合理,一体化程度高。

  公司水污染治理装备主要根据客户快速实施或相对分散的治理需求进行生产、销售,产品按外形可分为罐体和箱体,其技术原理、产品性能均一致,该产品实现了标准化生产。作为标准化产品,公司水污染治理装备根据客户进水水质、出水要求、处理规模等形成了系列化标准装备。

  公司水污染治理装备的产品外形和主要优势如下:

  

  公司的水污染治理装备应用规模可大可小、分布可集可散、地域可城可乡,市场适应性和竞争力强,在村镇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市政污水处理等领域快速推广,促进了水环境治理事业提质增效。

  (2)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

  该业务主要针对相对规模大、集中化的水环境治理需求,为客户提供标准化设计、物料采购、预加工及二次开发、现场系统集成、调试、售后维保等一揽子服务,对水环境治理项目实施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为客户提供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

  基于自身水污染治理装备在村镇污水处理等领域积累的口碑,依托核心技术优势,公司实施的中大型项目具有集成度高、水质好、占地小、建设周期短、综合成本低等特点,公司逐步将FMBR工艺应用于市政污水处理厂扩容或新建、工业废水处理等领域。同时,公司项目可建设为地下生态水厂、地上公园的智慧生态水厂模式,形成水城相融、人水相依的生态水景公园,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3)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

  实现良好的水环境治理效益需要先进的装备、设施,也需要专业的运营。目前,我国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加速推进,第三方治理机制加速完善,市政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等项目对专业机构“全托管”运营的需求不断提升。公司独创了集“信息感知+多端互联+大数据分析+精准决策”为一体的FMBR水环境智慧系统,实现了人工监视向智能化管控的技术革新,助力传统污水处理厂向智慧生态水厂飞跃升级。同时,结合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布局的“流动4S站”,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服务,丰富了业态,实现了核心技术产业链的纵向延伸。

  2.2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形成了以自主研发新工艺、新技术开发推广为核心的产业链和以技术创新服务能力为主导的市场竞争力,构建起水污染治理装备、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与水污染治理项目运营服务三位一体的业务体系,通过三大业务的开展获取收入和利润。公司订单一般通过公开招投标、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协议采购等方式获取。

  2、采购模式

  公司注重产品质量和过程控制,建立了完善的采购流程和制度。公司采购中心依据《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对其经营资质、产品质量、质量保证能力、服务能力、价格等信息进行调查、评估;对于重大采购或公司新产品开发所需的供应商,采购中心人员需现场实地考察其生产及配套能力,确定合格供应商,并建立供应商档案。采购中心定期或不定期根据供应商合同履行、产品质量、性价比、售后服务等指标,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淘汰不合格供应商。

  公司已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以确保采购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除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筛选制度外,采购流程也制定并实施严格的核验程序。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新余金达莱和宜兴金达莱,具体实施部件预加工、水污染治理装备生产,以及水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的建设。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并结合市场预测的方式安排采购、生产。公司水污染治理装备主要在车间内生产,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待执行合同、预期合同、库存等因素安排次月的生产;公司水环境整体解决方案的部分物料直接运送至项目现场,部分物料在车间完成预加工及二次开发后运送至项目现场,系统集成过程均在项目现场完成。公司泵、风机、装备外壳、膜、钢材、管材、电气元器件、电缆等均为外购原材料,其中,装备外壳、设施柜体等属于非标原材料,由公司向供应商提供图纸及相关技术参数进行定制采购。

  4、销售模式

  公司业务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协议采购等方式获取,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其中,直销模式包括了自行开发和居间代理两种类型,详见下表: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在2023年7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必须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2024年是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报告期内,我国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建章立制,推动了一批政策文件出台,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202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深入推进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的保护治理工作,推行重点行业企业污水治理与排放水平绩效分级,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因地制宜开展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并建立水生态考核机制。2024年3月,住建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建城〔2024〕18号),明确提升污水管网进水浓度,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规模占比达到90%或较2022年提高5个百分点。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11月,发布《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持续推动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走深走实。此外,报告期内,我国对于防范化解地方隐性债务风险推出组合措施,对接下来3至5年的债务化解工作进行了规划,涵盖了约10万亿元的隐性债务置换规模,相关措施力度较大,预计对本行业内企业应收账款压力起到一定缓解作用。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环保行业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行业大监管格局已基本形成,政策法规日益完善,正向绿色低碳、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科技引领、系统协同、服务提升、模式创新等方向发展提升。由于行业快速发展,有关统计数据表明,截至2021年,全国有六成以上的环保产业从业企业为近10年成立,其中,三成以上的企业为近5年成立,使得环保产业市场主体迅速增加,与此同时,央企巨头、地方国企、地方环保集团相继入场,行业整合加剧,形成了以大型国央企为主导、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市场成熟度不断提升、竞争强度较大的多层次、多元化竞争格局。

  环保的需求特征和应用场景是多样化的,技术门类、工艺路线、装备/系统的供应也是多样化的。就水环境治理而言,水体污染构成因素复杂且多元,污染物种类多、含量各异、变化快,而市场对于污水处理效果及效益的要求日益提高,监管也日趋严格,这就要求污水处理不再仅仅依托于传统污水处理技术工艺,而应当与时俱进,持续创新,在处理效果效率、降本增效方面持续发力,以实现更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目前常见的污水生化处理工艺可分为自然生态型和人工强化型两大类,其中自然生态型主要包括人工湿地、稳定塘以及土壤地下渗滤处理工艺等。人工强化型工艺是目前主流的污水处理工艺,包括活性污泥法及其衍生工艺、MBR工艺,以及公司开创的FMBR工艺等。目前行业工艺特点突出体现在工艺路线及核心技术原理、整体污水处理效果等方面,FMBR工艺作为公司独创的核心专利技术体系,在脱氮除磷效果、工艺流程、有机污泥减量、运维成本降低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市场地位

  “十四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与日益加速的国内经济发展,环保领域由传统的污染治理向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资源化、协同降碳、智慧化等方面延伸。总体上,环保市场的成熟度逐步提升,增量市场空间变窄,存量竞争更为激烈,行业增长速度有所放缓。需求升级的同时也带来了环保技术的升级迭代,这不仅体现在环保设施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的转变,更体现在环保技术的不断突破创新。技术突破和创新发展是环保可持续的保障,市场需求的不断升级和监管要求的提高及常态化将推动行业实现“价值回归”,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效率和质量,提升服务能力和附加值。环保企业的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将成为参与行业竞争的核心力量。

  基于自主研发的FMBR核心技术,公司开发出成套化、标准化的FMBR一体化技术装备以及“地上公园、地下治污”的花园式生态水厂建设模式,具有集成度高,出水稳定、水质好,降低有机剩余污泥排放量,占地小,综合成本低等显著优势,实现了自动化运行、智能化监控、标准化生产,产品通用性强、简单易用,应用规模可大可小、形式可集可散,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海外多个国家取得广泛应用,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企业形象,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202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因地制宜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统筹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黑臭水体。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截至2023年,全国建制镇污水处理率为67.71%,乡污水处理率为33.37%,在乡镇村地区,污水处理市场尚有一定增长空间。公司水污染治理装备具备较强灵活性,适用于排污点分散、灵活度要求高的村镇,可就近收集、就近处理、就近回用,在村镇污水处理市场推广迅速;2017~2024年度,公司连续多年被中国水网、E20环境平台评为“村镇污水处理领域领先企业”。公司已成长为国内村镇污水处理市场占有率排名前列的企业,成为国内重要的村镇污水处理装备提供商。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23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截至2023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8.69%,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7.66%。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出现了结构性饱和,总体以存量为主,但不同地区存在污水治理情况的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特点,以及老旧管网渗漏严重、设施提标改造需求迫切、再生水利用率不高、重建设轻管理等问题。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消除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开展老旧破损、混错漏接等问题管网诊断修复更新,鼓励生活污水就近集中处理,减少污水输送距离,土地资源紧缺的城市可建设全地下/半地下式污水处理厂,通过建设公园绿化活动场地等方式合理利用地上空间,提升区域环境品质和城市生态系统碳汇能力。2024年3月,住建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明确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规模占比达到90%或较2022年提高5个百分点。结合公司自主研发的FMBR技术,公司倡导的“源头截污、就地治污、集散结合、清水回补”的分布模式能够有效推动城市污水处理的精细化运营和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据部分地区政府部门发布的城镇污水厂提质增效等工作情况通报等文件,公司在多地承建的项目进水浓度排名前列,取得了良好治污成效,同时,公司无人值守的新型智慧化运营也高度契合国家数字化基础建设和“双碳”趋势。

  (2)技术地位

  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承担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星火计划、国家火炬计划等国家及省部级课题近30项,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编制了两项国家标准、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两项化工行业标准、一项行业技术指南。“十二五”期间,公司承担了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流域面源污染处理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课题,进一步完善了FMBR工艺及装备,被纳入水专项“水污染治理关键技术、核心材料及成套装备国产化与产业化”标志性成果。

  公司自主研发的FMBR污水处理新工艺,攻克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处理领域的碳氮磷同步深度去除、污泥源头减量等技术难题,成功构建起微生物平衡共生、内源循环的生态系统,提高了生物降解效率,实现了同一空间、同一时间去除碳、氮、磷等污染物,已在多个污水处理领域、国内大多数省份迅速推广应用。

  FMBR工艺具有工艺流程短、集成度高,出水稳定、水质好,降低有机剩余污泥排放量,综合成本低等显著优势,得到政府等客户的广泛认可和推广应用,被认定为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先后被列入工信部第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名单、工信部第四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名单、国家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名录、国家水专项第一批典型工程示范及推广工程清单、《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2019年农业主推技术》等多个国家级、省市级先进、主推水环境治理技术目录,获得美国爱迪生发明奖、美国马萨诸塞州公开征集污水处理创新技术试点项目、美国科学技术创新奖(R&D100)-企业社会责任特殊贡献奖、国际水协东亚应用研究领域项目创新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膜工业协会科学技术一等奖、国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二等奖等一系列国内外重要奖项。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

  ① 新技术——特性微生物技术与膜分离技术相结合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显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是污水处理的产物,主要原因在于生物降解不充分。污泥处理是水环境治理的重要环节,如处置不当,易引发二次环境污染,同时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近年来,我国膜材料制造与应用技术不断进步,促进了水环境治理中的污泥减量,主要体现在:利用膜介质的分离作用,以膜分离装置取代活性污泥法中的二沉池、砂滤、消毒等单元,大幅降低活性污泥的流失,充分发挥微生物的降解作用,使出水水质提升,并节省占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传统活性污泥法的不足;膜材料制造技术和方法不断创新,产品性能有较大提高;膜组器设备性能有所优化,成本有所降低。

  ② 新产业——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市场逐步形成

  标准化、成套化的水环境治理装备市场逐步形成,相比于定制化的污水处理工程,具有生产周期短、投资成本低、占用面积小、投产见效快等优势,有利于构建水城相融的生态体系,高度契合我国当前的污水治理的需求。

  ③ 新业态——逐步形成无人值守新型运营体系

  目前行业的技术及产品发展趋势之一是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智能化的无人值守污水处理运营体系,提高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使传统需要大量人员值守的低效现场维护管理,升级为应用“物联网+”、无人值守的高端服务业,形成了水环境治理运营服务新业态。

  ④ 新路径——全新治污路径

  目前行业业务模式的发展趋势之一是构建就近收集、就近处理、就近资源化的分布模式,不受水处理规模、地区、建设形式等限制,同时出水即再生利用,利于构建“水城相融”的生态体系,高度契合当前市场需求及绿色发展要求。

  ⑤ 新工艺——高效化、集成化

  整合污水处理相关的多门学科与技术,开展集成化研究,优化污水治理工艺环节,寻求高效、低耗、环保的新型处理工艺,实现了有机剩余污泥的减量、碳氮磷的高效去除和水资源高效利用,并借助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力求实现运营管理低碳高效,管理精细化、数字化。

  (2)未来发展趋势

  ① 污水处理整体工艺技术水平进一步优化,从绿色低碳发展的角度出发,进一步降低投资成本,降低能耗,减少占地面积;

  ② 进一步研发出高品质出水处理技术,在现有基础上提高出水水质及稳定性,不断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③ 分布模式在黑臭水体外源截污治理、村镇污水处理、新建城区污水处理以及市政污水厂升级扩建等领域进一步推广;

  ④进一步探索开发环境友好型生态水厂建设模式,致力于将污水厂打造成集污水治理及资源化回用、水环境智慧管理、水技术创新和交流、水生态科普教育、水景主题健身休闲于一体的城市水生态综合体;

  ⑤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突破传统污水处理工艺繁复的管理模式,形成集数据采集、传输、大数据分析、故障预警反馈及运行状态和参数精准调控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水务管理系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1、公司第四季度回款较好,回款额12,751.57万元,占全年回款总额的30.32%;2、解除诉讼冻结资金4,476.23万元。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所述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5-003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明确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纳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2023年度合并报表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5-004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第57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5号),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84元,共计募集资金178,296.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963.89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8,332.11万元。

  截至2020年11月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 060019号)。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新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新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2,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和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除设置提前交易或提前赎回条款的定期存款外,使用期限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和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除设置提前交易或提前赎回条款的定期存款外,使用期限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11月30 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情况如下:

  

  (三)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0,136.75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前次超募补流未使用部分金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0600050号)认为: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5-005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64,965,961.90元,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6,839,847.8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000,00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42%。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系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5-006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绍芬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系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4)。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2024年度公司监事按照具体任职岗位领薪,均未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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