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20 证券简称:美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1,951.33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大同煤矿集团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周窑煤业”或“被告”)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若后续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收回,将对应收账款收回的当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若后续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未能收回,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继续计提坏账准备,可能对公司损益产生不利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诉讼系公司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将密切关注及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继续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起诉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就公司与东周窑煤业的买卖合同纠纷向山西省左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收到山西省左云县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案号:(2025)晋0226民初296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太友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中滨大道以南生态建设公寓8号楼1层137房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328680900X
被告:大同煤矿集团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金鑫
住所: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玉奎堡村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556571546G
2、事实与理由
2022年,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前述合同签订后,原告已依约履行相关合同义务,但被告未依约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原告向法院起诉被告支付剩余到期合同款1,830万元和逾期付款损失,以及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3、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到期合同款项人民币1,830万元,以及自逾期之日起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以逾期应付款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倍为标准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暂计至2025年1月7日的逾期付款损失为人民币121.33万元);诉讼请求合计金额为1,951.33万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东周窑煤业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若后续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收回,将对应收账款收回的当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若后续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未能收回,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继续计提坏账准备,可能对公司损益产生不利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诉讼系公司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将密切关注及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继续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20 证券简称:美腾科技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前10名股东与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未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截至2025年3月31日,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2,818,0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9%。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太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元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丽娟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李太友 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元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丽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太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元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丽娟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20 证券简称:美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预付款项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计提减值准备。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5,477,080.15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等金融资产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公司对于上述项目于2025年第一季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687,910.97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此外,公司对于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预计无法收回的预付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对于上述项目于2025年第一季度共冲回资产减值损失210,830.8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5,477,080.15元,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477,080.15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2025年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一季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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