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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依照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本议案,并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关联董事俞杏英女士、俞啸天先生、徐民丰先生回避表决,并获得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三)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浙江怡丰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丰印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717683072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17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洪彪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越北路2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面料印染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宁波禾元控股有限公司100%持股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怡丰印染总资产140,173.11万元,净资产44,010.74万元,负债总额96,162.38万元,资产负债率68.6%;2024年度营业收入117,336.31万元,净利润3,343.55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怡丰印染总资产195,085.73万元,净资产21,172.93万元,负债总额173,912.81万元,资产负债率89.15%;2025年度一季度营业收入29,741.51万元,净利润2,035.8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浙江甬越生态食品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天圣生态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食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D8WUX4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年05月18日

  注册资本:48,73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费佩红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丰项村5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牲畜屠宰;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初级农产品收购;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浙江天隆生态食品有限公司100%持股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圣食品总资产54,320.73万元,净资产32,979.11万元,负债总额21,331.61万元,资产负债率39.27%;2024年度营业收入6,043.36万元,净利润-4,689.2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绍兴静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静谷文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9BB4K8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10日

  注册资本:10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天宇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夏履镇莲东村解放水库外板脚路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体育竞赛组织;体育赛事策划;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休闲观光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办公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蔬菜种植;花卉种植;礼品花卉销售;咨询策划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经营民宿;餐饮服务;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马天宇持股92.59%,俞杏婷持股7.41%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绍兴静谷文化总资产182万元,净资产0.9万元,负债总额181.1万元,资产负债率99.5%;2024年度营业收入129.15万元,净利润-4.72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静谷文化总资产214.85万元,净资产-3.94万元,负债总额218.79万元,资产负债率101.83%;2025年度一季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84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绍兴骏宇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宇纺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73525727X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2年01月09日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国水

  企业地址: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白马山村金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马国水持股90%,俞杏婷持股1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骏宇纺织总资产350.95万元,净资产77.09万元,负债总额273.86万元,资产负债率78.03%;2024年度营业收入94.8万元,净利润-2.11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骏宇纺织总资产356.63万元,净资产62.31万元,负债总额294.32万元,资产负债率82.52%;2025年度一季度营业收入19.65万元,净利润-1.53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绍兴御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丰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91Q056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13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俞杏英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滨海工业区平水、越城村7幢一楼10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俞杏英持股79%,俞啸天持股21%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御丰企业总资产14,753.73万元,净资产14,751.19万元,负债总额2.54万元,资产负债率0.0172%;2024年度营业收入221.82万元,净利润377.23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御丰企业总资产14,581.13万元,净资产14,578.59万元,负债总额2.54万元,资产负债率0.0174%;2025年度一季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81.9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圣食品、怡丰印染系2023年5月之前曾持股5%以上的股东宁波怡贤的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2024年5月之后不再纳入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统计范畴;御丰企业为公司控股股东;骏宇纺织股东兼法人马国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俞杏英的妹夫;静谷文化股东兼法人马天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俞杏英的外甥。

  (三)上述关联方均是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其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与本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拟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共计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进行的关联交易包括购买产品、销售商品、出租/承租房屋场地等。

  2、交易原则

  (1)交易的定价原则及方法

  ①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市场价格执行。

  ②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销售业务,将执行与其他同类型客户相同的销售政策,即符合同产品在同时期的市场普遍价格水平,或处于与类似产品相比的正常价格范围。

  (2)交易价款结算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或协议约定的方式结算。

  (3)协议及合同生效条件在本次关联交易授权的范围内,具体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依照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新二村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 2025 年 4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俞杏英、绍兴御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天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姚晨华、舟山瑞好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人应事先告知受托人选,受托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

  股东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为非法人组织的,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该组织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非法人组织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9 时至 17 时

  登记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新二村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会期半天;

  3、联系人:卢枫青  联系电话:0575-85668072  传真:0575-85623229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概述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于2023年8月1日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5人)。

  会议由董事长俞杏英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傅菊荪)》《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众)》《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春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俞啸天、俞杏英、姚晨华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俞啸天、俞杏英、徐民丰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新增<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俞杏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文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文芝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俞杏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文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文芝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俞杏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文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文芝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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