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向全体董事以现场告知和通讯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该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冰冰女士召集和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2,981,871.10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6元(含税)。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29,538,08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4,966,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221,730.88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3.1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中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使用回购股份授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认为该薪酬方案合理。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情况,确定在公司领取报酬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总额共计395.74万元人民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能够真实反映各自为公司所付出的劳动成果,已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有利于发挥其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5万元/年。
该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认为该薪酬方案合理。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公司董事马冰冰、谷峰兰、王洪新、徐彬为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年产3条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5年4月延期至2026年4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梳理修订了一系列治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中部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之事项,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重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景丽路 6-1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5.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7.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5/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马冰冰、谷峰兰、王洪新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1.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另加持个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以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邮件上请注明“中重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会”字样,并经公司确认后有效。(邮件及信函到达时间不晚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16:00)
2.登记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16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
3.地点: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2.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杜晓舟、李珂
联系电话:022-86996186
传真:022-86996180
邮箱:ir@tjzzjt.com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景丽路 6-1
3.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冰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萍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马冰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马冰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萍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时间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规定。
2024 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公司自2024年起执行该解释规定。
2、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本次会计政策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年产3条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4月延长至2026年4月。该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82号文《关于同意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9,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2,00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7,374,147.7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3年3月3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294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过谨慎研究论证,公司拟将“年产3条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在实施“年产3条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的过程中,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尤其是国内订单的延期,对公司2024年的业绩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下滑。公司必须在资源调配和内部管理上采取审慎策略,以确保在维持现有业务稳定的同时,合理分配人力和物力资源,支持公司的稳健运营和长期发展。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为应对国际市场对于产品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严格要求,公司在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上投入了更多的时间和资源。同时,公司也需要适应不同市场的工艺要求,产品需求以及配套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项目的复杂性和实施难度。
四、本次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论证
公司“年产3条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投入金额尚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1、更新老旧生产设备,缓解设备老化对公司发展的制约
公司现有的生产设备普遍使用年限较长,生产效率低下,维修成本高。为满足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亟需更新老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通过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升公司对市场需求的响应能力,并丰富公司的生产加工能力和加工种类。
2、实现设备自动化控制,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目前公司一、二车间的设备为公司成立以来陆续采购,设备使用年限一般在十年以上,设备的生产效率低下,且维修成本较高。随着公司技术的不断升级,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展,公司现有设备无法满足客户智能化设备的生产需求。因此,本项目拟采购新的数控设备,替换老旧设备,实现大中型设备的自动化控制。项目建设可以提高公司的自动化水平,实现高端装备的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型,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3、新增环保、地热设备,提升车间工况环境
目前,公司的现有厂房老旧,环保设备的使用年限较长,在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环保、地热设备面临着超高的环境处理压力。公司通过新增环保设备,减轻环境处理的压力。同时,由于高精度设备对环境温度的较高需求,为保持良好的工况环境,公司通过新增地源热泵设备,实现车间工况环境有效提升,维持恒温的生产环境,满足高精度设备对环境温度的需求。本项目建设通过购买环保、地热设备能够有效满足生产的需要,减轻环境处理的压力和维持恒温的生产环境,全面提升车间的工况环境,更好地促进产能提升。
(二)项目建设可行性
1、深厚的技术积淀和丰富的研发、设计经验,为项目实施奠定了基础
公司是一家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制造装备制造商。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与燕山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进行包括“型钢在线轮廓检测技术”在内的一系列项目的合作研发,并成功实现成果转化。公司技术中心已形成“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发一代、构思一代”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科研开发设计生产一体化的技术进步机制。近年来,在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设计制造了多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自主研制的热轧带钢精轧精整等设备经过不断创新,已成为国内热轧带钢生产线中的知名产品。广泛应用在普碳钢、不锈钢等热轧带钢生产线上。公司在热轧型钢、热轧中宽带钢等领域均有深厚的技术积淀,积累了大量的研发、设计经验,先后取得了几十项具有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技术成果。深厚的技术积淀和丰富的研发、设计经验,为项目实施奠定了基础。
2、丰富稳定的客户资源,为产能消化打下了基础
经过20年来的发展,公司一直重视客户关系拓展和维护,形成了国内外广泛的营销网络和服务体系。产品已经行销国内21省市,以攀钢、宣钢、通钢、沙钢、莱钢、天津荣钢、河北国丰、鞍山宝得、福建吴航、中船重工、安泰科技等为代表的近百家企业,同时远销马来西亚、印度、伊朗、南非等国家,公司凭借良好的售后服务得到了用户的一致好评,并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公司生产线水平的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的稳定,能够更好的满足市场的大量需求,客户市场将进一步拓宽。公司基于现有的客户资源和未来新增的客户,为本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了保证。
3、严格的产品质量和管理标准,为产品质量提供了保证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所生产的产品严格执行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要求。公司成立以来,共承担国家火炬项目一项,获得各类政府、行业奖项共计20余项,并参与GBT11263-2017热轧H型钢和剖分T型钢国家标准的制定。公司在实际产品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从原材料采购、入库、生产和质量检测到销售和客户服务等环节均进行有效的全流程质量管控。在采购环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和审核制度,来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产品采用自主生产和外购加工并重的模式,核心设备如轧机由公司自行组织生产,以保证核心设备的生产质量。同时,公司引入了先进的生产进度管理软件,推进精益生产模式,满足国内外主机市场的订单要求。公司生产的热轧带钢、型钢等轧钢生产线被广泛应用于下游钢铁企业,为荣程钢铁、福建鼎盛、河北津西等下游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冶金智能制造装备,且在客户中享有较高的品牌声誉。综上,严格的产品质量和管理标准,为产品质量提供了保证。
(三)项目实施的预期收益
“年产3条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为公司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通过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公司将能够更有效地满足市场需求,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从而增强其在相关领域的市场份额。同时,项目的成功实施预计将促进公司的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并对环保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国家对于智能制造和绿色发展的产业政策导向。此外,项目还将提高公司的技术实力和品牌影响力,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国际市场拓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在继续实施“年产3条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的同时,公司充分认识到国际市场拓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尤其是在“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下,国际市场对智能制造装备的需求不断增长,为公司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公司已在国际合作和交流中积累了宝贵经验,并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建立了初步合作关系。面对国际市场上的激烈竞争,公司计划通过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加强品牌建设、优化服务体系等措施,以适应不同市场的需求和规范。同时,公司将采取多元化的市场进入策略,包括参加国际展会、建立海外销售渠道、与国际知名企业合作等。在风险管理方面,公司将深入研究目标市场,制定详尽的市场进入计划和风险应对策略,确保国际业务的稳健发展。通过与国内外专业机构的合作,公司将有效降低进入国际市场的门槛和风险。公司将根据国际市场的变化和自身战略规划,适时调整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项目的成功和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时确保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综上,公司认为“年产3条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市场和行业环境等因素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妥善使用募集资金,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和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仅涉及部分项目自身实施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显著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公司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涉及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年产3条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4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年产3条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2025年4月延期至2026年4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年产3条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5年4月延期至2026年4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结合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和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仅涉及部分项目自身实施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显著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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