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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威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负责爱威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研发及注册风险

  公司所处的体外诊断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周期长,投资金额大,研发难度高,因此在新产品研发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因研发技术路线出现偏差、研发投入成本过高、研发进程缓慢而导致研发失败的风险。

  此外,根据国家对医疗器械行业的现行规定,新的医疗器械产品在研发成功后需要通过国家药监部门审批注册(或备案)后方能上市销售,而取得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备案证书)往往需要数年的时间,若公司未来不能及时取得新产品注册(或备案)证书,可能会对公司新产品的产业化和市场推广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涉及的专业横跨微电子、机械设计与制造、计算机技术、光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检验等众多学科,对技术人才的要求较高,对研发人员的稳定性有较高要求。因此,稳定的高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若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或者发生主要技术人才流失,甚至可能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的新产品研发构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1)随着技术进步加快,新产品推出速度加快,市场竞争的加剧,现有产品价格将会受到冲击。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应对上述风险因素,不能及时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则将面临现有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不及预期。

  (2)按照国家对临床检验的现行规定,《医疗机构临床检测项目目录》中的公立医院临床检测项目实行政府限价,医院收费不得高于当地主管部门制定的最高价格,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持续推进,相关检测服务收费可能出现持续下降,进而间接导致公司产品价格下降。

  2、经销模式风险

  由于体外诊断行业终端客户的分散性,公司目前采取的销售模式是以经销为主,同时兼有少量直销。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保持在98%以上,经销模式收入是公司最重要的收入来源。目前公司经销商数量众多分布较广,若公司不能稳定保持与现有经销商的合作关系,或公司经销商发生违规经营情况,都会直接或间接给公司的渠道销售及品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3、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医疗检验仪器及配套试剂耗材产品,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领域。我国对医疗器械产品及行业准入有较高的要求,发布了《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国外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管也有严格的标准或要求。随着公司产量增加和新产品的推出,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一旦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则将对公司信誉和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

  (三)财务风险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与政府补助可持续性的风险

  公司目前是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享受所得税和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预计未来调整的可能性较小,但若国家调整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或公司未能持续被认定为符合税收优惠条件,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每年都有从政府部门获得各类补助资金,因政府补助的项目和资金力度具有不确定性,每年政府补助金额的变动对公司的业绩会有一定的影响。

  (四)行业风险

  1、行业监管政策风险

  我国对体外诊断行业实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和生产许可制度,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14年以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陆续颁布了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一系列法规制度,对体外诊断试剂研发、临床试验、产品注册及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体外诊断行业相关政策仍在不断完善和调整中,政策的完善有利于该行业的有序规范和健康成长,同时也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在经营策略上未能根据国家有关医疗改革、监管政策方面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未能持续满足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医疗器械行业曾出现多起涉嫌企业员工、经销商或终端医院账外暗中收取回扣、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益的案例。公司无法完全控制个别员工、经销商在与医疗机构及其他客户的交往中,以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方式,增加其个人业绩的行为。一旦上述行为发生,公司的品牌声誉可能会受损,甚至会牵连公司受到监管机构的调查,从而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风险

  近年来,全球体外诊断市场发展迅猛,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竞争行列当中,竞争也越发激烈。国外企业依靠品牌、资金以及技术实力等方面优势,在全球医疗器械市场,尤其是高端市场,占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同时,近年来从事医疗检验仪器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的国内企业发展较快,部分国内企业近年来推出了与公司产品功能相似的产品,与公司在市场上直接竞争。若未来公司不能在技术、品牌、渠道等方面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或是国外企业改变经营策略,通过降价、收购等方式来提升市场占有率,都将对公司的经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其他重大风险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丁建文先生持有公司2,599.71万股份,占公司38.23%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丁建文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影响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若其在行业发展方向、公司发展战略上的判断出现较大失误,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0%,主要系国内终端医院装机在用仪器数量的逐步增长,拉动了试剂耗材消耗,试剂及耗材产品销量及销售收入出现相应增长。

  2、净利润同比增长6.07%,主要系:(1)公司从研发、采购、生产制造等方面采取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产品成本有所下降;(2)随着高毛利率的试剂及耗材产品销售占比逐步提高,公司整体毛利率较上年有所提升。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4.99%,主要系:(1)公司净利润同比有所增长;(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比有所减少。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40%,主要系支付货款增加及政府补助减少。

  综上,公司202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检验分析仪器主要应用了理学检验、化学及免疫检验、形态学检验(有形成分检验)三大检测技术,在三大类技术领域中,公司以形态学检验(有形成分检验)技术为核心突破点,形成了大量行业领先的形态学检验(有形成分检验)技术储备。公司研发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跟踪研究国内外先进技术,通过原始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技术集成创新,在医学检验自动化领域积累了一批核心技术。具体如下: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境内外授权专利 259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97项、境外授权专利18项)、软件著作权30项;国内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78项、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72项、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4项。2024年7月,公司被认定为“长沙市机器视觉技术自动显微镜形态学检验技术创新中心”。

  (1)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注:上述统计中包括全部母子公司,专利“获得数”不包括失效专利;“其他”项为境外专利。

  (2)报告期内新增注册证或备案凭证表

  注:上述统计中包括全部母子公司。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同比减少11.05%,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人员及研发薪酬有所减少;另一方面由于研发项目材料投入及产品注册具有周期性,本期项目材料投入及新产品临床试验费、注册费支出等相对较少。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髙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建文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5,997,143股,本期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监事段小霞、核心技术人员袁鹏通过互兴投资间接持有爱威科技股份;离任董事王翔通过赣州超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赣州千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爱威科技股份,报告期内赣州超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存在减持公司股份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邹  扬                    张素贤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小霞女士主持,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收益的权利,该安排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严谨,及时出具了各项报告,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公司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结项及延期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结项及延期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结项及延期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永利,199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姜丰丰,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叶卫民,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含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60万元(含税)。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水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综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2025年审计费用(含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严谨,及时出具了各项报告,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建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拟新制定《舆情应对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及《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高管的薪酬方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公司任职高管的董事丁建文、林常青、周丰良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结项及延期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结项及延期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并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2025年中期分红的具体条件

  1、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

  (二)2025年中期分红的安排

  公司拟于2025年中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现金分红,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2025年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分红条件下处理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满足当期分红条件方可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67     证券简称:爱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应收账款保理、资产抵押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经营实际需求及银行审批情况合理确定。此授信额度不涉及对外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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