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B210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4月15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不断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和科学化决策水平,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总经理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并积极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稳步开展各项工作。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7票。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有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人(税前)。
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董事凌云剑先生、王卫国先生、缪培凯先生同时担任公司高管职务,因此回避表决。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有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独立董事颜爱民先生、黄进先生、沈辉先生自2019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6年。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董事会同意提名马巾英女士、卢小燕先生、陈卓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如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4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9.0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11元/股;并同意将剩余预留未授予限制性股票16.5550万股作废。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11.62万元,同比增长13.24%,连续8个季度保持同比增长势头。在高端消费电子领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53.73万元,同比微增0.37%,其中依托战略客户旗舰机型的持续出货,公司手机及相关配件涂层材料业务实现了15.02%的同比增长;在乘用车领域,公司获取战略客户的明星车型项目数量增加,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796.76万元,同比大幅攀升78.17%,延续了强劲增长的势头。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在研项目增加,同时为加速市场布局,针对多系列产品实施战略性市场投入,扩大营销资源投放力度,为后续销售增长积蓄势能。所以,报告期内,公司整体毛利率略有下降,研发费用、销售费用有所增长,叠加在建工程转固后的折旧影响及季节性因素,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0.50万元,同比增长-68.52%。
在高端消费电子领域,公司推动拓印技术在国内H大客户、小米、荣耀、OPPO、VIVO等众多终端全面落地。截至季度末,公司与客户在进行交互式研发的拓印技术项目超过25个,是去年同期的3倍多;高端消费电子领域的在研项目打样数量同比增长32.20%。在研项目及打样数量的大幅增加将为全年销售转化构筑坚实基础。
在乘用车领域,公司实现了“从内饰到外饰、从小件到大件”的突破,多个新产品系列逐步量产。特别是在扰流板、保险杠等外饰大件涂层材料市场,公司正在斩获多个客户、多个车型的订单。值得注意的是,以蔚来、小鹏、理想为代表的造车新势力预期将在2025年度推出多款重磅车型,有望进一步打开公司乘用车领域业务增长的空间。此外,公司UV绝缘油墨产品新增下游锂电池平台公司客户认证,并获取量产新订单,UV绝缘油墨业务再下一城。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云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丽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凌云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丽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云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丽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云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丽芳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云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丽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云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丽芳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B210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4月15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贺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内部监事的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有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外部监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公司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2)公司确定的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25日,并同意以19.1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9.0100万股。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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