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10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宏伟先生召开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均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了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且兼顾了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是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近年业绩情况下做出的方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进行战略调整,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24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10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 特别决议议案:9、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 登记地点: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016号李子园科创大楼
邮编:321000
联系人:程伟忠
联系电话:0579-82881528
传真:0579-82886528
(三)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人:程伟忠
电话:0579-82881528
传真:0579-82886528
(二)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11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77,422,685.9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4,433,03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6,945,462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3,743,787.00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6.57%。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且兼顾了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是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近年业绩情况下做出的方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名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 6,945,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列入在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博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旭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红娟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博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旭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红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博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旭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红娟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