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337 公司简称:李子园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4,433,03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6,945,462股股本,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3,743,787.00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86.57%。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食品饮料行业是一个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行业。报告期内虽面临宏观经济的放缓和下行压力,食品饮料等生活必需的消费品类也表现得相对“波澜不惊”。由于消费频次高,需求确定性强,本身受到外部波动的环境影响较小,即使短期内有所影响,也会较快从短期因素的影响中得以恢复。未来在宏观经济周期波动中,生活必需消费品将更加受到消费者的重视,预计对于此类消费品类的支出比例分配和品质要求都将有所提升。宏观方面来看,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2024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349,08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7,895亿元,比上年增长3.5%。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31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3%。消费信心及动能处于良好的恢复及不断增长中,为进一步的复苏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行业情况来看,中国饮料工业协会2024年会公布的数据,得益于产能优化与需求复苏的双重推动,2024年饮料行业实现了产量与营收的双向增长,总产量高达1.88亿吨,刷新历史纪录,行业企稳回升的态势尤为显著。对比2023年的1.75亿吨增长了0.13亿吨,营养、功能、健康类饮料产品占比提升。包装饮用水占饮料行业总产量的48.5%,以茶饮料、蛋白饮料、特殊用途饮料为代表的“其他品类”饮料占饮料行业总产量的30.7%,增长显著。
李子园作为含乳饮料的行业引领者,近年来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和喜爱。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研究,中国含乳饮料行业的市场规模由2018年的988.6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1,432.1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7.7%。预计中国含乳饮料行业2027年市场规模为1,696.6亿元,2023年至2027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4.3%。2024年以甜牛奶饮品销量计,李子园的市场份额接近50%,成为含乳饮料行业的领军者。展望未来,李子园及其他市场参与者将继续通过产品创新、市场拓展和品牌建设,推动含乳饮料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满足消费者对品质、体验、健康等维度的多元化需求。
报告期内,为适应消费者对低糖、低脂、零卡、无添加等更健康产品的不断需求,公司新进研发和推出了植物蛋白系列饮品与高含量的维生素水系列产品,以满足Z世代、千禧一代人群不断增长的需求,打造多元化发展的道路。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5,072,375.68 元,同比增加0.2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7,309,641.26元,同比减少5.2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09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勤勉、认真地履行了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已完成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工作。公司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中汇会审[2025]627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编制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公司董事会本着客观、审慎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和效率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并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可供分配利润余额及现金流水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投资和业务发展计划,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公司根据以往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未来发展需要进行的预计,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李国平、朱文秀、李博胜、方建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同意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能结构。公司拟将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万吨含乳饮料生产线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3,557.00万元变更投向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李子园日处理1,000吨生乳深加工项目”。本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相关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联董事李博胜、方建华及王顺余回避表决。
(二十三)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
根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鉴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35名持有人离职,同时公司2024年度未达到第一个解锁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不得解锁的433.13万股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朱文秀先生、方建华先生、王顺余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朱文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李子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12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6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4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6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4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中汇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一致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系公司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16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对关联交易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6日,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国平、李博胜、朱文秀、方建华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符合公司的经营规划,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对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数据未经审计,仅为公司相关业务部门估算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金华市大生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旭斌之妹妹王旭安控股的企业且担任其执行董事、经理,李国平、李博胜系王旭斌的直系亲属。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华市大生商贸有限公司总资产148.30万元,负债总额65.00万元,净资产83.30万元,资产负债率43.83%;2024年,金华市大生商贸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18万元,净利润1.52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金华市大生商贸有限公司总资产148.00万元,负债总额65.00万元,净资产83.00万元,资产负债率43.92%;2025年1-3月,金华市大生商贸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6万元,净利润0.45万元。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金华市皓曦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由本公司副总经理方建华之哥哥方雹之配偶邢妙玲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华市皓曦商贸有限公司总资产121.06万元,负债总额30.00万元,净资产91.06万元,资产负债率24.78%;2024年,金华市皓曦商贸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8.50万元,净利润18.36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金华市皓曦商贸有限公司总资产123.08万元,负债总额30.00万元,净资产93.08万元,资产负债率24.37%;2025年1-3月,金华市皓曦商贸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65万元,净利润5.73万元。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武义县哲晨副食品经营部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由本公司副总经理方建华之哥哥方雹任其经营者,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武义县哲晨副食品经营部总资产95.03万元,负债总额30.00万元,净资产65.03万元,资产负债率31.57%;2024年,武义县哲晨副食品经营部实现营业收入358.37万元,净利润10.66万元,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武义县哲晨副食品经营部总资产94.80万元,负债总额30.00万元,净资产64.80万元,资产负债率31.65%;2025年1-3月,武义县哲晨副食品经营部实现营业收入91.25万元,净利润3.06万元。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四)磐安县秀香副食批发部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由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朱文秀之配偶叶苏娟之哥哥叶万军任其经营者,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磐安县秀香副食批发部总资产72.32万元,负债总额25.00万元,净资产47.32万元,资产负债率34.57%;2024年,磐安县秀香副食批发部实现营业收入309.52万元,净利润13.65万元,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截至2025年3月31日,磐安县秀香副食批发部总资产73.10万元,负债总额25.00万元,净资产48.10万元,资产负债率34.20%;2025年1-3月,磐安县秀香副食批发部实现营业收入75.82万元,净利润3.15万元。
4、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17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其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为1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18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本公司自 2024年 12 月6日起执行解释 18 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未受到影响。
二、变更具体情况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上述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五、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20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根据《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解锁的433.13万股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4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6,817,5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4月30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7.50元/股。
(三)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81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鉴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股期,公司股本总额可能存在变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本总额以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394,433,036股进行测算。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首次受让部分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具体如下: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的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存续期延长等事项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未展期的,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敏感期等情形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一)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35名持有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尚未解锁份额对应的60.20万股股票由公司按7.5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未达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372.93万股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7.5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董事会提议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解锁的433.13万股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四、其他说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21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1、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66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51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7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李子转债”,债券代码“111014”。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自2023年12月28日至2029年6月19日。
“李子转债”自2023年12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3月31日,“李子转债”累计转股股数为2,636股。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可转债累计转股股数为893股,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增加893股。
2、回购股份注销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达到第一个解锁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应3,729,300股不得解锁,且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35名持有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尚未解锁对应份额为602,000股股票。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解锁的股票共计4,331,300股,公司股份总数应减少4,331,300股。
综上,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为390,101,736股,注册资本变更为390,101,736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22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度的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 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营业务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营业务按地区分布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要经销商总数变化情况
单位:个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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