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授权金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签署额度内,该15亿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

  ● 理财授权期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股东利益,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事宜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应当为保本型或中低风险、中期、中短期的理财产品。

  4、授权期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具体实施: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会同董事会秘书处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中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表决进行回避。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就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经讨论,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了平等、自愿和有偿原则,有关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全体9名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诚先生回避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全体3名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为适应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在2025年度继续与旌德鼎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鼎新新材”)、旌德鼎新优材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鼎新优材”)、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集团”)、杭州鼎盛轻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轻合金”)开展关联交易及接受关联方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参照公司近年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铸轧卷、自关联方租入房屋以及接受关联方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会批准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单笔或累计超过上述关联交易授权额度的,必须将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予以审议通过,且董事会提请授权由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旌德鼎新新材

  公司名称:旌德鼎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幼芳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经济开发区新桥园区华翔路5号

  注册资本:柒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09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旌德鼎新新材系周贤海先生的弟弟周言胜配偶控制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贤海先生已于2024年10月19日不幸因病逝世,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贤海先生逝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2、 旌德鼎新优材

  公司名称:旌德鼎新优材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添添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本级经济开发区新桥园区华翔路5号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4年05月3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旌德鼎新优材系周贤海先生的弟弟周言胜配偶控制的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贤海先生已于2024年10月19日不幸因病逝世,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贤海先生逝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3、鼎胜集团

  公司名称: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天中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鼎创财富中心2幢21层1705室

  注册资本:705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航空商务服务;航空运营支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木材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鼎胜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

  4、鼎盛轻合金

  公司名称:杭州鼎盛轻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天中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崇化村水河桥84号

  注册资本:11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9日

  经营范围:铜铝精整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电子商务的技术服务,承办会展,实业投资、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除期货、证券商品中介),物业管理,企业项目管理、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科研信息、产业化配套服务,园区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鼎盛轻合金系公司控股股东鼎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5、关联自然人

  王小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 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以上关联方之间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铸轧卷及接受关联方担保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生产经营保障程度。其中,公司向旌德鼎新新材及旌德鼎新优材采购铸轧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采购价格通常参考发货当月长江现货铝锭价格均价加上相应的加工费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遵循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遵循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期与上述关联单位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均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4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根据审计的工作量,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5万元(含税)、内控报告审计费用25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5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分别详见2025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5、14、1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14、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王小丽女士、王诚先生、王天中先生、周怡雯女士及其他关联股东(若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it 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登记地点: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玲、张潮

  联系电话:0511-85580854

  传    真:0511-88052608

  电子邮箱:dingshengxincai@dingshengxincai.com

  邮    编:212141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6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涉及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43,714,227.2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930,957,41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5,857,444.7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35,564,599.12元含税现金红利)合计为91,422,043.90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36%。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并在投资者说明会之前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预告说明会的具体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7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注销股份的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一、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一)可转债转股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54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25,4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65号文同意,公司12.5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鼎胜转债”,债券代码“113534”。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鼎胜转债”自2019年10月1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已于2025年4月9日到期摘牌,不再存续。

  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期间,累计有人民币369,382,000.00元鼎胜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48,363,800股。根据本次“鼎胜转债”转股结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48,363,800元;公司股份增加48,363,800股。

  (二)回购注销股份

  因16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对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977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因15名激励对象离职、2名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及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826万股。

  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78,036股。

  基于上述可转债转股和回购注销情况,公司拟将注册资本变更为930,957,413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应的条款

  鉴于前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请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变更最终均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宜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部分如下: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1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等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2024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形成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公司董事长王诚先生报告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岳修峰、徐文学、姜姗姗分别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做了总结,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做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43,714,227.20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930,957,41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5,857,444.7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半年度已分配的35,564,599.12元含税现金红利)合计为91,422,043.90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36%。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此出具的《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王诚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先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逐年增长以及外债业务需求的增加,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所带来潜在风险。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2025年度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27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在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业务期间为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公司主要通过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和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来进行期货交易。根据公司现有生产规模及未来一年新建项目投产后铝加工业务的产销量计划结合风险分析,本次公司进行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或铝锭套期保值数量50万吨以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年终奖金。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按月发放。年终奖金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为主要依据,结合个人工作表现、工作成绩综合评定后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均为60,000元/年(税前)。

  (3)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薪酬。

  公司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上述方案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就本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全面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行业水平、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的30%。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起草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用于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的业务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或铝锭套期保值数量50万吨以内。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背景及交易品种

  公司专业从事铝板带箔的生产和销售,主要原材料为铝锭,为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将通过期货套期保值的避险功能消除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铝锭的期货交易合约。

  二、套期保值的目的

  开展铝锭期货交易,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的目的,避免原材料出现大幅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三、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情况

  1、公司在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授权期间为自本次股东会批准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2、公司主要通过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和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来进行期货交易。

  3、预计投入资金额度及业务期间: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现有生产规模及未来一年新建项目投产后铝加工业务的产销量计划结合风险分析,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或铝锭套期保值数量50万吨以内。

  4、清算交收原则:平仓或交割。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铝期货合约价格易受基差变化影响,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笔对冲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严格控制不超过本次股东会批准权限。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期货保值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