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公告编号:临2025-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郑学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瑞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①计算每股收益时,将尚未达到解锁条件及失效的限制性股票从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中扣减。
②按照相关会计规定,计算每股收益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要扣除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权益工具的股利或利息及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③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除以报告期末总股数。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上述变动比例均为合并报表内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比例(%)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2025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318,75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4%,比上年四季度环比增长1.2%。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2%;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5.8%,制造业投资增长9.1%。国民经济实现良好开局,高质量发展向新向好。
2025年一季度,公司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主线,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着力推进“学政策、创效益、深改革、优管理、促创新、防风险、强党建”七大任务,主要经营指标稳步增长。公司新签合同额12,702亿元,同比增长6.9%;实现营业收入5,553亿元,同比增长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1亿元,同比增长0.6%。总体来看,呈现以下特点:
1.深挖潜力市场和核心区域,市场拓展成果显现
报告期内,公司细化落实“优质客户、优质项目、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两优两重”市场策略,紧盯工业厂房、能源工程、水利水运等潜力市场,加快拓展市场空间。公司建筑业务新签合同额12,037亿元,同比增长8.4%。房建业务新签合同额7,799亿元,同比下降3.3%,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其中工业厂房新签合同额2,318亿元,同比增长7.5%;保障性住房新签合同额427亿元,同比增长43.8%;科教文卫体设施中的教育设施新签合同额630亿元,同比增长27.5%。基建业务新签合同额4,206亿元,同比增长40.0%,订单增长势头强劲;其中能源工程新签合同额1,848亿元,同比增长96.6%;市政工程新签合同额821亿元,同比增长44.4%;水务及环保新签合同额479亿元,同比增长31.2%;水利水运新签合同额97亿元,同比增长29.3%。勘察设计业务新签合同额33亿元,同比下降18.3%;公司致力于持续提升原创设计能力,增强设计服务附加值,强化全过程咨询服务支持能力。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2.着力精准投资和销售去化,地产业务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稳健投资理念,强化精准投资,重点布局核心城市核心区域,新增土地储备195万平方米,全部位于一线、强二线及省会城市,期末土地储备7,625万平方米。聚焦“好房子”投资建设,持续推动产品迭代升级,不断提高建设品质和服务质量,销售去化和履约交付显成效;地产业务合约销售额665亿元,同比下降14.5%;合约销售面积25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4%;实现营业收入537亿元,同比增长15.5%;实现毛利90.6亿元,同比增长1.5%。中海地产权益销售额、新增土地货值稳居百强房企前列,中建智地、中建信和、中建东孚等合约销售额实现稳健增长。
3.聚焦优质履约和经营创效,精益管理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法人管项目”体制机制,健全项目穿透式监管体系,大力实施“116”项目管理制度,狠抓项目履约各关键环节,全力推动项目优质履约。深化大商务管理,夯实供应链管理基础,加大竣工项目结算力度,进一步提升项目创效能力。继续推进存量资产清理盘活,加大款项回收力度,加强现金流管理,着力提升收入和利润质量。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4.强化属地深耕和协同出海,境外业务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海外高质量发展战略,集中资源深耕重点区域市场,在中东、东南亚等区域新签订单快速增长。境外业务新签合同额674亿元,同比增长1.5倍;实现营业收入239亿元,同比增长8.5%;实现毛利11.8亿元,同比增长8.8%。公司持续优化协同出海机制,引导海外机构和工程局发挥主力军作用,支持专业公司聚焦细分业务和产品领域,协同发展海外业务。
5.抢抓政策红利和市场机遇,新兴业务加速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更新、城市运营发展步伐,新兴业务整体呈现出“增长快、质量优、结构新”的良好发展态势,对整体业务的支撑作用持续增强。其中,在战新产业方面,公司出台千亿赛道分类指引,更新战新产业地图,实现营业收入453亿元,同比增长34.2%,占比8.2%。
下一步,公司将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持续巩固“开门红”成果,深入实施“七大任务”,为实现全年经营目标和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二)控股股东增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建集团)通知,中建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4年10月16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详情请见《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24-066)。
截至2025年4月8日,中建集团已累计增持公司109,900,588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27%,对应增持总金额约610,710,613.04元(不含税费)。中建集团持有公司23,841,442,525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7.70%。详情请见《关于控股股东加快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临2025-016)。
公司将持续关注中建集团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学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瑞枫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郑学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瑞枫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学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瑞枫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学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瑞枫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学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瑞枫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郑学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瑞枫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公告编号:临2025-029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举行。会议在取得全体董事同意后,由董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7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提议召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召开股东会的具体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公告编号:临2025-030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4月25日发送至各监事,在取得全体监事同意后,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由监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5名监事本着独立、公正的原则,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公告编号:2025-032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裙楼二层多功能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5、6、9、10、11、1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1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议案7、8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3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9、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会回执(见附件2),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ir@cscec.com)或传真(010-86498173)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或之前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7层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10-86498888
传 真:010-86498173
电 邮:ir@cscec.com
六、 其他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持如下证件参加现场会议:
(一)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会回执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回执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
2.此回执须于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或以前在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以邮寄、电子邮件(ir@cscec.com)、传真或专人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
3.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7层,传真号码010-86498173,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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