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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上接D327版)

  (上接D327版)

  

  

  注:

  (1)另有少量字词、条款编号、条款引用或标点符号变更,本公告不另行逐一对比。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版)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章程、其他相关制度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表述及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3)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本公告不另行逐一对比。

  新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章程修订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最终登记或备案信息为准。

  二、 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章程附件同步进行修订,同时,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制度进行了梳理,对《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等十七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制度明细如下:

  

  以上修订的相关制度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及前述制度列表中序号 1 至序号 8 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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