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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纪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调整后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易德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华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浩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易德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华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易德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华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浩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易德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华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浩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易德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华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浩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易德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华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浩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5-037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税前)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094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继续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调整原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89,128股,相关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上述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已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调整前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税前),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68,309,120股,如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33,661,824.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89,128股,相关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依据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相应调整,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168,309,12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789,128股后,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调整为167,519,992股。

  调整后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094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利润分配总额为33,661,467.19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最终参与分配的公司股份总数=33,661,824.00÷167,519,992股≈0.20094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0.20094×167,519,992≈33,661,467.19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继续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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