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1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于书面方式通知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宗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独立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围绕公司合规运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等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保障。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经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公司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容诚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成林,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曾于2017年至20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于2023年开始继续为公司提供服务,至今已连续服务2年;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李春燕,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周丽杰,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吴强,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140万元。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21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同比下降33.33%,主要是母子公司合并后审计工作时间减少导致。
公司2025年度审计收费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经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事项经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0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05月1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05月16日17:00前送达。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7层证券部。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或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60825518
会议联系人:李明霞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翀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翀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翀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翀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翀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纯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翀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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