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上市,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1,875,903.61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145,745,19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53,925,723.63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59%。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上市,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淑林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是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申请授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保障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后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原材料价格、外汇市场波动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要求执行。公司拟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邱小娇,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国静,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起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林,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叶春,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邱小娇、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国静、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林、项目质量复核人叶春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不含税)。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金额: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合计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公司2025年为全资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 被担保人:韩亚半导体材料(贵溪)有限公司、江西江南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江南新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JMT INTERNATIONAL (THAILAND) CO., LTD.。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00万元。

  ●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信用证、抵质押贷款、银行资金池等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确定。在期限内(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提供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障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正常开展,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本次被担保子公司2024年年末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70%,但实际发生担保时,资产负债率可能超过70%,拟按照资产负债率高于70%担保类型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期限内(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担保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韩亚半导体材料(贵溪)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681MA385ALK1B

  法定代表人:徐一特

  成立时间:2018年9月25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韩亚半导体材料(贵溪)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韩亚半导体材料(贵溪)有限公司总资产33,470.73万元,净资产24,543.59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34,372.00万元,净利润6,277.06万元。

  2、江西江南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600MA35KWNF22

  法定代表人:徐上金

  成立时间:2016年10月18日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露科技园工业十一路以南、规划一路北侧、43号路西侧、206国道东侧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加工、铜材产品及其自动化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铜及其他合金产品研究、销售,电子电镀专用铜材,自动化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江西江南精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西江南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34,498.91万元,净资产20,456.81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3,892.11万元,净利润7,891.08万元。

  3、江南新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2月16日

  注册资本:7,500.00万元港币

  注册办事处地址:Room 707, Fortress Tower, 250 King's Road, North Point, Hong Kong

  主要业务:境外销售和采购

  公司持有江南新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南新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3,016.30万元,净资产1,641.9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4,591.40万元,净利润 134.81万元。

  4、JMT INTERNATIONAL (THAILAND) CO., LTD.

  成立时间:2024年1月9日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泰铢

  注册办事处地址:泰国曼谷市辉煌区拉差达路富伦大厦16楼184/69号

  主要业务:境外采购、生产及销售

  公司直接持有JMT INTERNATIONAL (THAILAND) CO., LTD.30%股权,通过江南新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70%股权,合计持有JMT INTERNATIONAL (THAILAND) CO., LTD. 100%股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JMT INTERNATIONAL (THAILAND) CO., LTD.总资产2,659.65万元,净资产2,654.77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 17.5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2025年预计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在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及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0%,无逾期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拟合计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是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申请授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保障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原材料价格、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交易品种及工具: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铜期货期权品种;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 交易场所: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的场所为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期货交易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及期限: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政策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铜基新材料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铜,虽然公司销售定价模式采用“铜价+加工费”的原则,可将采购时的铜价波动转嫁至铜球、氧化铜粉等产品的销售价格中,但铜价的大幅波动仍会对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有必要主动采取措施,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进一步积极降低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

  预计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交易方式

  在境内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铜期货期权品种,严禁进行任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5、交易期限

  公司2025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此期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5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具体品种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5、交易期限

  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此期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负责具体的交易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原材料波动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实施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但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或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无法完成交 易,甚至因被强制平仓而受到实际损失的风险。

  (3)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 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商品期货和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期货、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建立严格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制定对应的风险监控方案以及风险测算体系。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专业人员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制定交易策略,根据公司内部相关审议程序通过决策方案。

  (2)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为目的,只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产品及原材料相关的期货期权交易品种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不做投机性期货期权交易操作。

  (3)加强相关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4)严格控制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使其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审议额度及期限内开展相关业务,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时点,降低市场流动性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风险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受国际经济影响,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政策风险:外汇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判断偏差、信息系统或内部操作机制不完善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为有效控制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公司制定了《期货、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避风险为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 营业务为依托,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仅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 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降低原材料价格和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原材料价格、外汇市场波动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要求执行。公司拟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南新材上述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市场风险以及内部控制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江南新材2025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