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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59证券简称:华锐精密公告编号:2025-022

  转债代码:118009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21﹞95号)批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0.20万股,发行价为37.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8,064,180.00元,扣减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48,374,113.69元(不含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9,690,066.3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2月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2月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237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565,094.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434,905.67元。

  该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3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5915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6,483,595.27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人民币358,084,357.21元,2024年度使用人民币8,399,238.06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22,791.42元,均为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9,690,066.31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8,716,320.38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之和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募集资金的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2,314,207.38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人民币319,636,689.78元,2024年度使用人民币2,677,517.60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5,702,519.62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5,702,519.62元,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70,000,000.0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93,434,905.67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4,581,821.33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之和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募集资金的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如下表所示: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做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2月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湖南株洲珠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014,655.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12,249.3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10788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431,560.32元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1,796,415.0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6923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但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但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及资金情况如下:

  

  注:公司所购大额存单均可提前支取。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1、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9,690,066.31元低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99,863,100.00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2、2022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 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华锐精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锐精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规范,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附件2:

  

  

  证券代码:688059证券简称:华锐精密公告编号:2025-023

  转债代码:118009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2,898.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合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61.7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合计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936.39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2,898.16万元,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2,898.16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59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转债代码:118009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旭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艳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冬丽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肖旭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艳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冬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旭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艳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冬丽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旭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艳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冬丽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旭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艳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冬丽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旭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艳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冬丽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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