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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接D35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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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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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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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355版)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招商局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编制。
招商局集团财务会计报告所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以及主要会计政策变更等具体情况详见备查文件。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说明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说明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提供相关文件。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内部决策文件;
4、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律文件;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的声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8、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人福医药股票的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人福医药股票的情况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提供相关文件的说明;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财务资料;
13、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人福医药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
邮政编码:430075
联系人:吴文静
电话:027-87597232
传真:027-87596393
查阅时间:法定工作日的9:30-11:30,14:30-17:00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常 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招商生科投资发展(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设立)
执行事务合伙人:招商生科投资(武汉)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常 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粮信托-春泥1号破产重整服务信托(拟设立)
优先受益权人: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优先受益权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常 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宋天邦 郁 浩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刘 波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常 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招商生科投资发展(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设立)
执行事务合伙人:招商生科投资(武汉)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常 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粮信托-春泥1号破产重整服务信托(拟设立)
优先受益权人: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优先受益权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常 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常 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招商生科投资发展(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设立)
执行事务合伙人:招商生科投资(武汉)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常 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粮信托-春泥1号破产重整服务信托(拟设立)
优先受益权人: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优先受益权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常 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人福医药
股票代码:600079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
住所/通讯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16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04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完成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程序,且待各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过户手续且信托计划将所持股票表决权进行委托后,方可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能否最终实施完毕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当代科技
1、公司基本情况
2、股权结构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当代科技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注:
1、当代科技直接持有三特索道2.72%的股份并与全资子公司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三特索道25.25%的股份,当代科技一致行动人罗德胜持有三特索道0.45%股权,因此,当代科技实际拥有三特索道25.70%的股份。当代科技、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罗德胜已放弃所持三特索道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2、当代科技直接持有ST明诚3.86%的股份,当代科技一致行动人武汉新星汉宜化工有限公司持有ST明诚3.43%的股份,当代科技一致行动人天风睿源(武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ST明诚0.45%的股份,当代科技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ST明诚7.74%的股份。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权益变动减少超过5%,主要原因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重整计划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重整计划中的方案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继续处置(被动减持)人福医药股份的可能,并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人福医药股份386,767,3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7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人福医药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当代科技与招商创科在当代科技管理人见证下于2025年1月15日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将依据《重整投资协议》完成,具体情况为:
1.招商创科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全资设立招商生科参与当代科技本次重整。
2.招商创科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18亿元,通过如下安排合计控制当代科技持有的人福医药23.70%股票的表决权:
(1)招商生科直接获得并持有6%人福医药股票。
(2)招商生科通过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新设有限合伙企业获得并持有6%人福医药股票,招商创科或其控制的主体担任普通合伙人,招商生科持有优先级合伙财产份额。
(3)信托计划获得并持有人福医药11.70%股票,招商生科持有信托计划的优先收益权份额,招商生科作为优先收益权人在存续期内对于信托计划的决策机构受益人大会拥有绝对的决策权,信托计划将该11.70%人福医药股票全部表决权委托给招商生科。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人福医药股份为386,767,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70%,均处于质押、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状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招商生科等转让股份的事项尚需完成相关的境内外经营者集中审查程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证明文件;
3、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2024)鄂01破22号之四)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人福医药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艾路明
2025年4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艾路明
2025年4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艾路明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5-058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招商生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生科”)的《关于增持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股票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招商生科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增持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5%,不高于增持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本次增持价格上限为25.53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主体为招商生科。招商生科参与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根据《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招商局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创科”)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招商生科参与当代科技重整,重整计划实施完成后,招商生科将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和接受表决权委托,合计控制公司386,767,393股普通股(占总股本的23.70%)表决权。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及持股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招商生科未直接持有或通过其控制主体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招商生科决定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
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增持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5%,不高于增持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若公司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回购、增发新股或配股等事项,则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价格上限为25.53元/股。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招商生科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金安排实施增持计划。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招商生科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等。
(七)承诺
招商生科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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