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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根据《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福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公司独立董事需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2024年年度报告》及《三一重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董事需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李强先生、余梁为先生、张营先生、姜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权利金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建立严格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并进行与年度经营计划相匹配的套期保值操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三一重能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增加2025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三一重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满足,董事会同意确定以2025年4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向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8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并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三一重能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周福贵先生、向文波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

  为扩展海外业务,满足泰国当地风电项目签约及履约执行的要求,公司拟出资144.9954万元人民币和200泰铢(根据实际支付时汇率确定具体人民币金额)在泰国投资新设控股子公司三一重能(泰国)有限公司(即SANY Renewable Energy (Thailand) Company Limited)。其中,公司直接出资200泰铢;向全资子公司重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增资144.9954万元人民币,用于其向全资子公司三一重能投资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即SANY Renewable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以下简称“投资控股公司”)增资,增资后投资控股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三一重能(泰国)有限公司注资。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144.9954万元人民币和200泰铢的ODI备案及资金出境等手续。本事项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开拓及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和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重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增资暨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

  为拓展海外业务,公司已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设立三一重能哈萨克斯坦风电装备制造基地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能国际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三一重能中东有限公司100%控股,同时公司向重能国际控股增资12,888万元人民币用于项目公司投资建设哈萨克斯坦主机生产建设项目。为享受更好的税收优惠,公司拟在项目公司下增设三一重能楚城产业园有限责任公司(即SANY RE Shu Industrial Park LLP,以下简称“重能楚城产业园”),并将前期向全资子公司重能国际控股增资的12,888万元人民币从项目公司注资到重能楚城产业园,用于投资建设哈萨克斯坦主机生产建设项目。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12,888万元人民币的ODI备案及资金出境等手续。本事项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开拓及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和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5-038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三一产业园1号楼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三一重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以及与董事、监事关联的股东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9:30-17:30

  (二)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三一产业园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信函、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三一产业园

  会议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邮编:102206

  电话:010-60737789

  邮箱:sanyreir@sany.com.cn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能”或“公司”)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科创板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积极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及全体股东利益,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三一重能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了《三一重能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2024年,公司积极落实行动方案,聚焦主营业务推动高质量发展、注重投资者回报、加强投资者交流、完善公司治理。为延续2024年度行动方案的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司质量,助力提振信心,结合对风电行业发展的信息及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对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行年度评估。上述方案已于2025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报告方案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主要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2024年执行情况

  2024年,面对国内与全球风电行业发展机遇,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稳健经营、保持高水平研发投入,竞争力持续提升;国内市场份额与订单规模创新高;海外市场取得多项突破,新增订单大幅增长;公司获评风电行业全球首座“灯塔工厂”。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92亿元,同比增长19.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2亿元,同比下降9.7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14.0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7.24亿元。

  1、坚持高质量发展,经营保持稳健

  2024年,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经营质量总体上保持在较高水平。

  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92亿元,同比增长19.10%。

  盈利能力保持领先:公司总体毛利率16.90%,同比2023年度13.62%提升3.28个百分点;风机业务毛利率为10.99%,与去年基本持平,在激烈风电行业竞争中,保持盈利能力优势;其中,海外风机业务毛利率21.71%,领先国内风机业务毛利率10个百分点以上。

  成本费用控制有效:公司进一步加强成本费用管控工作,通过供应链协同、研发创新、智能制造、精细化管理、降本激励等方法的应用和实施,推动全价值链降本提效,取得显著效果,公司期间费用率(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及财务费用)10.13%,同比下降1.89个百分点。

  资产质量保持良好: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良好,2024年销售回款率显著高于2023年,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总体保持较高质量;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6.85%,财务结构稳健。

  2、保持高水平研发投入,研发助力“双海战略”稳步推进

  公司秉承“重仓人才”理念,高度重视风电人才的选拔和培养,研发人员占总人数比例为11.88%,保持在10%以上。公司持续保持高水平研发投入,2024年度研发投入7.7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37%,研发成果显著。

  根据战略布局和市场需要,公司稳步推进国内陆上、海外、海上机型的研发。

  陆上风电机组:公司持续推进大兆瓦机组的开发验证与交付。报告期内,10MW平台230米风轮系列机组已通过各项测试并取得认证,已开始批量交付,已实现在多个项目稳定批量运行。

  公司继续深化推进12.X-16.XMW平台产品研发,该平台采取高速双馈技术路线,并采用海陆共平台的设计理念,设计寿命延长至25-30年,风轮直径高达270米,部分机型进行抗台风设计,具有广泛的适应性。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陆上风电机组SI-270150的试制、吊装与并网运行,该机型突破最大功率(15MW)和全球最大风轮直径(270m)两项陆上全球记录。报告期内,公司131米叶片下线,完成海陆15-16MW双馈发电机设计开发,为超大兆瓦机型提供强力支撑。

  海外风电机组:公司开发了针对欧洲市场的SI-18580/SI-17578机型,该两款机型遵循公司一贯的“高效与全生命周期安全可靠”的设计原则,均满足欧洲市场的核心要求,在发电效率与可靠性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海上风电机组:公司已完成8.5MW-16MW全系列海上风机产品开发,产品以高可靠性为主,海上样机已在渤海海域完成挂机并实现稳定运行,为后续批量交付储备能力。

  3、推进全球化战略,海外市场取得多项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海外拓展力度,海外市场取得多项突破。

  订单多点开花: 2024年,公司深耕中亚、南亚、东南亚等类中国市场,突破欧洲高端市场,海外订单多点开花,在印度、哈萨克斯坦、菲律宾、德国均有订单斩获,全年新签项目合同近2GW。

  绿地项目等新业务模式进展积极:2024年,公司在中亚地区成功获取吉瓦级绿地项目开发权并签署购电协议,在东南欧地区成功获取百兆瓦级项目开发权,为海外业主打造“风机+EPC”一体化交钥匙工程。

  已建成项目获客户认可:2024年,公司成功推动哈萨克斯坦、印度市场共计3个项目进入运行期,获得客户认可,树立了海外市场品牌,其中哈萨克斯坦项目获我国国家能源局综合司颁布的“小而美”能源国际合作最佳实践奖。

  海外本地化布局有序推进:2024年,公司积极推进海外本地化布局,推动印度工厂扩产、与印度JSW集团签署技术授权协议,实现哈萨克斯坦工厂开工,提升海外产能建设;在阿联酋、南非、巴西、菲律宾、德国、塞尔维亚等多地设立子公司,持续引进国际化风电人才,增强海外人才队伍厚度,进一步提升海外业务整体能力。

  4、推动数智化战略,获全球首座“灯塔工厂”认证

  公司秉承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理念,按照“一切业务数字化、核心业务数据化、关键系统平台化”的发展策略,进一步推动智能制造、智能运营和智慧风场建设。

  在智能制造方面,公司保持行业领先。报告期内,韶山叶片工厂获评世界经济论坛组织认证的全球首座“灯塔工厂”,该工厂以数字化、智能化的生产方式彻底颠覆了传统的叶片制造模式,成为行业内的标杆;郴州主机智能制造产线打造智能制造2.0标杆,生产人员显著减少,生产效率和生产质量明显提升;电机智能工厂实现关键自动化技术突破,取得质量提升、效率提高、成本降低等多项收益。    在智能运营方面,公司启动数字化2.0升级工程,构建覆盖研发设计、智能制造、质量管控、供应链协同、财务中台及人力资源全链条的智能化运营体系,实现系统功能迭代升级。重点突破工业大数据分析、数字孪生建模等关键技术,为企业建立数据驱动的智慧决策中枢,打造行业领先的数字化运营标杆。

  在智慧风场方面,完成SCADA中央监控系统、EMS能量管理平台产品的升级迭代,完成一次调频、AGVC系统的全面推广,云端运维诊断效率持续提升;通过国内外智慧风场产品部署的流程优化,打造系列产品正规化建设及运维模式;实现风机实时状态监测和叶片故障预警,风机故障预警算法等多项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5、推动绿色转型,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

  以风电产品为绿色能源转型贡献力量。公司作为风电领域的重要成员,以推动绿色能源革命为己任,始终致力于提升风电机组的效率和可靠性,以具有竞争力的风机产品为“双碳”目标与社会经济发展绿色转型贡献力量。2024年,公司提供的风电机组发电量约1,358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287万吨。

  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2024三一重能气候行动白皮书》,向SBTi递交了《企业雄心助力1.5℃限温目标承诺函》,并在SBTi目标设定指导下制定了脱碳目标,落实风电场的生态修复实践,在保护绿色生态的领域积极行动。

  可持续发展成果显著。公司荣获Ecovadis银牌认证,在全球参评的15万家企业中位列前15%,提升了国际竞争力;公司韶山叶片工厂获全球首座风电行业“灯塔工厂”认证、入选工信部2024年国家级绿色工厂名单,展现了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的决心和成果。

  6、国内新增订单及出货均创新高,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

  风机产品获客户深度认可。近年来,通过持续开发符合市场需求且高质量的风机产品,及时交付,快速响应客户运维需求,公司品牌形象持续提升,客户认可度逐步提升,市场占有率持续扩大。

  装机容量创历史最佳成绩。根据CWEA数据,公司2024年新增装机容量9.15GW,排名居国内第五,市场占有率同比提升1.18个百分点,市场份额持续提升。

  

  新增订单均创新高。2024年,公司国内新增订单超过20GW,创历史新高,实现高速增长;截至2024年底,公司国内在手订单超过24GW。

  海上风机订单实现突破。2024年,基于良好的研发进展与产品储备,公司积极推进市场拓展并取得明显进展,为市场突破打下坚实基础。2025年3月,公司中标广东能源集团揭阳石碑山200MW风电项目,项目拟采用14台单机容量13.6MW与1台10MW的海上风电机组;2025年4月,公司中标河北建投祥云岛250MW海上风电项目机组。公司海上风电业务连续取得突破,标志着公司正式开启海上风电与陆上风电“并驾齐驱”新时代。

  7、开发、建设能力持续提升,新能源电站业务进入发展新阶段

  持续推进风电场数字化设计。公司开发了测风数据智慧管理平台和三维微观选址系统,测风数据质量大幅提高,为高精度风能资源和发电量评估创造了条件;开发了三维道路设计平台,实现了道路自动选线,自动出具平断面图,自动统计工程量功率,设计效率大幅提升。

  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能力持续提升。公司组建了新能源投资开发专门团队,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与地方风能资源、市场资源优势互补,加大当地风资源获取力度并取得积极进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一智慧新能源为国内新能源领域为数不多的民营“三甲”设计院,公司新能源电站业务全产业链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在山东、新疆获得外部EPC业务订单,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滚动开发”策略提升经济效益。公司在新增电站资产不断投建过程中,持续对成熟电站项目择机出让,总体控制存量资产规模,推进公司资源优化整合,提高资金周转效率。2024年度,公司对外转让风电项目容量合计700.4MW,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风场容量为2.6GW。

  8、高度重视质量管理,打造高可靠风机产品

  风电行业快速发展,风电产品快速迭代,公司高度重视质量提升,致力于为客户打造高可靠性、全生命周期发电效率高的风机产品与服务。

  持续推动质量文化建设。在三一,质量是价值和尊严的起点,质量是唯一不能妥协的事,公司质量管理方针是“一流的产品、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服务”。这是公司核心质量文化。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质量升级运动,定例化、标准化开展文化建设活动。

  试验检测平台从源头保障机组可靠性。2024年,公司35兆瓦级六自由度风电整机试验台投运,该试验台为中国首创、全球最大,由公司完全自主研发设计,采用100%国产供应链建设,是迄今全球可承载功率最大、还原度最高、验证最全面的风电整机传动试验台,满足35兆瓦级整机全生命周期验证需求。

  质量管控能力不断提升。公司持续完善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依靠前置多层级试验保障机组可靠性,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安装、运维服务各个环节出发,构建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组建覆盖研发至售后的专业飞检团队;依托数字孪生技术构建全生命周期监控平台,实现“数据采集-在线分析-改进闭环”的智能质控,并依托反向督查机制开展叶片、电机专项审核。

  质量管理成果显著。2024年,公司机组运行可靠性显著提升,建成多座示范风场,斩获中国质量协会QC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凭借全天候运维服务和精益化产品品质,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制定海外质量标准45项,全年完成10个生产基地体系认证及2家叶片基地新增认证。

  (二)2025年方案举措

  2025年,公司将持续保持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加强研发团队建设,持续提升研发能力,保证产品竞争力持续领先;加强营销能力建设,创新营销模式,构建强大的团队,提升国内市场份额;提升质量与服务能力,加强质量保证与问题闭环能力建设,实现质量能力全面提升,全面提升客户满意度;深化全球化布局,提升订单规模和品牌影响力;践行数智化、低碳化战略;创新风场建设与风资源开发思路;全面提质降本,力争2025年实现较高质量的发展。

  1、保持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实现产品领先

  公司研发遵循全面超越理念,保持高水平的研发投入,推动主机、叶片和电机的研发能力持续提升,致力实现产品高可靠、低度电成本、高发电量;保持公司在风机大型化、轻量化领先优势,加强智慧风场建设,推进风机产品智能化;在35MW六自由度试验台的基础上,继续自主开发载荷仿真平台,加强试验仿真能力建设。

  构建与完善产品规划体系,建立专业的产品规划团队和流程,致力打造有竞争力的产品,支持国内国际业务发展。

  持续加强研发能力与研发活力建设。打造成就事业的平台,吸引全球优秀人才,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为高端人才提供充分的发展空间。

  2、全面提升营销服务能力,提升市场占有率与客户满意度

  建立和完善营销管理机制,加强营销团队建设,全面提升营销能力;创新营销模式,全力扩大客户群,提升大客户覆盖率和渗透率,实现重点客户和重点市场的突破,提升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陆上风机装机容量、订单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实现海上风机订单突破与规模增长,推进海上标杆风场建设。优化产品保供、生产和交付,提升客户交付体验。

  加强服务团队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预防与降低故障,提升运行风场发电量,全面提升运维响应建设和运维质量。开展服务万里行,提升客户满意度与公司风机品牌美誉度。

  3、风场开发和外部EPC双向驱动

  充分发挥产业协同优势,加大风资源获取力度;风场建设提效降本,降低建设成本。

  创新风场开发与建设思路,确保快速、高效、低成本建成并网风电场;坚持“滚动开发”策略,推动风场转让,提升经济效益;加强外部EPC新项目拓展,提升盈利能力。

  4、深化全球化布局,提升订单规模和品牌影响力

  深化海外市场拓展与布局,深耕中亚、南亚、东南亚等类中国市场,在欧洲、拉美、非洲等重点国区市场实现突破,保持海外风机订单规模的持续增长;创新业务模式,积极推进海外绿地项目;加强国际化产品的开发,提升海外市场竞争力;积极参与国际一流展会和技术论坛,持续增强品牌影响力。

  加强海外团队建设,提高海外本土化员工占比,吸纳全球风电行业优秀人才加入;推动海外产能建设,构建与完善全球制造、营销、服务网络,打造海外研发、交付、运维能力;将海外业务打造成公司第二增长曲线。

  5、积极拥抱新技术,推进数智化战略

  积极推进数智化战略,通过智能产品、智能制造、智能运营,打造三一重能智能体。加大力度推进主机、叶片的智能制造,加强智慧风场建设;搭建与升级制造、质量、交付、运维、供应链、财务、人力资源等智能化运营平台,提升公司运营效率。积极拥抱人工智能、AI为代表的新技术。

  6.践行低碳化战略,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低碳化方面,践行绿色发展,交付高性能风机,助力能源绿色转型;坚持绿色低碳的生产运营方式,降低环境足迹,保护环境与自然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健全低碳化路径与披露框架,完善低碳化管理体系,探索低碳化收益机会;赋能供应商与合作伙伴,建设绿色产业链;积极参与国内外有影响力的ESG评级和论坛,提升品牌形象和价值。

  7、加强人才培养,打造卓越团队

  加强优秀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提升“外引内培”人才培养和管理体系,提升研发、质量、海外、营销等领域的人才厚度,打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与团队氛围,完善激励机制,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卓越团队,大幅提升组织效率。

  8、坚持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增效

  公司坚持风电长跑思维,坚持高质量发展与稳健经营,坚持把研发、营销、质量、服务等核心能力的提升放在战略高位,力求实现从“追赶者”到“品质标杆”的能力跃迁。通过提升产品竞争力,挖掘降本空间,盘活资产潜力,强化费用控制,激励全员、全价值链“降本、降费、提质、提效”,保持公司行业领先的盈利能力。加强存货控制、提升存货周转速度;加强货款管理与回款工作,降低货款风险,保持良好的现金流,提升风险控制水平。

  公司坚持把产品安全、质量放在首位,“质量是价值和尊严的起点,质量是唯一不能妥协的事”。全面提升产品规划、验证体系,供应链以及生产一致性等质量体系能力;加强试验基础研究,保证产品批量前经过充分验证;做好主机、叶片、电机关重部件的质量管控与专项提升,加大对关重部件技术研究储备的投入,打造具备前瞻性的平台化产品;协同产业链做好品质提升,全面提质降本,打造有竞争力的风机产品。

  二、共享发展红利,注重投资者回报

  公司始终致力于为股东提供长期的投资回报。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公司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严格执行利润分配及市值管理政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提高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1、2024年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706,150,214.30元(含税)。公司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19%,较2022年年度现金分红增长38.06%,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的一个月内完成,高效快速的权益分派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积极实施股份回购,提振市场信心。2024年,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推出股份回购方案:回购金额上限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55.6431万股,金额达32,483.87万元。

  2、2025年方案举措

  2025年,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进一步提高。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根据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0,028,726.40元(含税),较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增长3.38%,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29%。汇总公司2024年回购股份金额后,公司2024年年度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8.2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高效推进权益分派工作,确保投资者及时分享公司发展红利。

  2025年,公司将继续遵守上市时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将积极持续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精神,结合经营情况、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给投资者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积极探索更多分红与市值提升方案,让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三、加强投资者交流,打造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公司将持续强市值管理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信息渠道与平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规原则,“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者交流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树立市场信心。

  1、2024年执行情况

  持续提升定期报告可读性。2024年,公司重视并提升定期报告质量,全面、系统、准确的总结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成果与业务规划,帮助投资者系统了解公司,这也是公司开展投资者交流的基础。公司定期报告的传播采用可视化的模式,在定期报告中引入图表、图例形式,也在定期报告披露当日发布“一图看财报”帮助投资者直观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

  多样化组织开展交流活动。2024年,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沟通交流活动。2024年,公司共举办了3场业绩说明会,6场高管座谈,2场次中小投资者开放日活动。其中,公司年度、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采取“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方式召开,邀请投资者到演播室现场,与公司高管互动交流,效果较好,传播范围较广。此外,公司通过参加风能展,及时向投资者介绍公司最新技术、产品情况。公司通过多样化的交流活动,维护公司与投资者良好关系,获得资本市场广泛认可。

  建立并维护日常沟通渠道。公司通过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日常交流,通过参加高频次路演、反向路演、投资者公开活动、投资策略会等活动,面对面与投资者沟通交流;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专线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搭建的各类线上线下平台与投资者互动,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2025年方案举措

  2025年,公司将在2024年各类举措的基础上,坚持从股东、投资者的需求出发,在持续优化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编制,保障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基础上,以更直观明了、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信息。公司也将持续提升完善市值管理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完善市值管理机制,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邀请投资者走进公司、了解公司,加大投资者沟通频率,不断拓展公司价值传递的深度与广度,为股东、投资者打造良好体验。

  四、筑牢治理基石,护航高质量发展

  作为科创板上市公司,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坚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持续强化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参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23-2024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级。

  1、2024年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在完善治理结构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系统制定及修订治理制度。公司围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对公司治理相关的制度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开展合规治理制度补充制定及修订。公司于2024年完成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16项制度的修订工作。

  支持董监高参与培训。公司持续全力支持和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积极参与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2024年,上述人员共参加13场培训,覆盖49人次。

  规范运作排查覆盖主要业务。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将规范运作要求嵌入业务,坚持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事后复盘,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每月开展34类风险排查工作,覆盖独立性、关联交易、资金占用、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等重大领域。

  全力保障独立董事履职。公司全力保障独立董事履职,强化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力度。定期报告编制阶段,公司召集独立董事、内部审计负责人、外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召开专题会议,沟通审议年度报告涉及的重点事项开展专项讨论。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前,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独立董事充分沟通讨论,支持独立董事决策。公司支持独立董事开展调研工作,2024年独立董事已对公司张家口、韶山工厂开展了现场调研工作,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工作。

  2、2025年方案举措

  2025年,公司将延续2024年举措,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持续跟进《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配套规则相关的制度修订,根据《公司法》推动公司治理架构调整与优化;继续支持和监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关键人员参加培训以提高合规意识;常态化的开展日常合规管理,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坚定发展信心

  1、2024年执行情况

  实施与经营业绩挂钩的薪酬方案。2024年,公司通过绩效合约、激励计划深度捆绑公司与管理层、核心人员的利益。公司制定并实施了公司经营成果与管理层薪酬联动的薪酬及考核机制,管理层的薪酬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及贡献、绩效考核等因素综合确定。公司每年度基于战略发展计划及年度经营计划,分解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到个人,与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签订经营责任绩效合约,并严格按该合约考核计算薪酬,促进管理层与全体股东利益深度融合。

  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实现与公司利益深度捆绑。公司于2024年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等激励对象的主体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督促法规学习,严守合规底线。2024年,公司持续督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整理减持新规要点督促上述人员学习,于定期报告窗口期专项提示上述人员遵守禁止买卖股票相关规则。公司严格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杜绝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窗口期交易公司股票等违规行为。

  2、2025年方案举措

  2025年,公司将延续并加强上年举措的实施。2025年,公司首发限售股将解除限售,公司将重点与控股股东及大股东密切沟通,做好股份减持规则的宣贯学习,督促相关方遵守规则。同时,公司将继续通过绩效合约、激励计划等深度绑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与公司的利益;公司也将持续加强“关键少数”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其合规意识、自律意识。公司将继续通过正向激励及强化“关键少数”合规意识、履职能力,提升“关键少数”与中小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意识,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继续聚焦主业,推动研发创新,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进长期战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也将继续提高治理水平,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5-035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5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一重能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并根据实际需求,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除此以外,前期其他授权事项不变。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交易对手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四)决议有效期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

  (五)资金来源及实施方式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均严格按照董事会前期相关授权开展。公司本次计划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量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并根据实际需求,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除此以外,前期其他授权事项不变。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相关业务的实际需求,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增加2025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5-032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能”)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权利金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包括但不限于锡、镍、铜等,主要目的是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不以投机为目的。

  ●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套期保值交易可能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保操作,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企业,生产所需原材料包括锡、镍、铜等,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将对公司产品成本造成压力。为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控制市场风险,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品种

  与公司生产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包括但不限于锡、镍、铜等。

  (三)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权利金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四)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总额度未超过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主要目的是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市场本身存在一定的系统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设计方案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二)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将合理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并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权限进行操作。

  3、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4、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科学规划和使用资金,合理选择合约月份,尽可能控制、减少市场流动性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建立严格的审批和执行程序,并进行与年度经营计划相匹配的套期保值操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核算。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三一重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相应内控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措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三一重能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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