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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5.5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77.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846.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830.24万元。由于存在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47,740.4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0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0,627.82万元,其中:(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转付发行费用1,224.53万元;(2)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081.00万元;(3)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3,322.29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17,112.6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3,980.81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1.0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1,092.37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理财结算账户余额16,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4,592.37万元(含待转由其他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685.69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公司因聘请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担任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由国新证券负责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与国新证券分别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已变更名称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城路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合肥望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各银行开设了账号为52160188000099962、551905577310601、8112301012500623417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未发生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余额不含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余额。

  三、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3,322.2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0年度超额使用1,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1,600万元,由不超过39,500.00万元增加至41,100.00万元,授权期限与2020年7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号)。

  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 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 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6,500.00万元,明细如下:

  

  注:截止本专项报告披露日,上述部分到期现金管理产品已收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业经2020年7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6,08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根据2021年4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永久补流后剩余超募资金全部用于变更后的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暂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其中:“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由2022年3月延期至2023年3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由2022年3月延期至2024年6月。

  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与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一致(2024年6月)。

  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2025年6月。

  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2025年12月。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业经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有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方式,由原计划的依托现有研发中心,对现有生产楼第5、6层及现有研发中心部分办公区域进行改造,变更为在现有厂区旁自建技术研发中心;同意由原投入4,937.05万元通过改造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投入25,929.2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1,360.40万元)通过在现有厂区旁自建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经自查发现,截至2024年末使用光大银行合肥分行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支付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支出7,560,050.00元,截至2025年4月24日已归还。前述情况系募集资金账户内部串户支付,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未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程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培训力度,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除以上事项外,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0931号)认为:皖仪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皖仪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除“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所述情况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0,627.82万元(包含了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转付的发行费用1,224.53万元);

  注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光大银行合肥分行专户支付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支出7,560,050.00元(其中2024年支付659,500.00元),已于2025年4月24日归还至光大银行合肥分行的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注3:调整后投资总额包含了部分发行费用和利息,若后续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出现不足的情况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注4:“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已延期至2025年12月。详见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附表2:

  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光大银行合肥分行专户支付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支出7,560,050.00元(其中2024年支付659,500.00元),已于2025年4月24日归还至光大银行合肥分行的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曲路8号 办公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9回避表决的股东为臧牧、黄文平、王腾生、臧辉;议案10回避表决的股东为王国东、魏彬松、陈然。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 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8号皖仪科技 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5月15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8号皖仪科技

  邮编:230088

  电话:0551-68107009

  传真:0551-65884083

  邮箱:zqb@wayeal.com.cn

  联系人:王胜芳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次利润分配对应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0.7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0,228.30万元。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股份总数134,708,49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9,386,079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现金分红权利,以125,322,411股为基数计算,公司合计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2,532,241.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3,920,040.7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6,452,281.87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08.29%。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9,386,079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对应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将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若后续对应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皖仪科技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四)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二、项目成员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一)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孔晶晶,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皖天然气(603689.SH)、国盾量子(688027.SH)、恒烁股份(688416.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冉冉,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埃科光电(688610.SH)、元琛科技(688659.SH)、芯瑞达(002983.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岳冬伟,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英思特(301622.SZ)、临涣水务(871172.NQ)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史少翔,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雷赛智能(002979.SZ)、金富科技(003018.SZ)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孔晶晶、签字会计师张冉冉、岳冬伟、项目质量复核人史少翔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68万元,较2023年审计费用相比变化较小,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2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四、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7万元/年/人(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2025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和公司所处地域薪酬水平,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及年度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奖金确定。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薪酬计划及绩效考核结果,提出具体薪酬指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委员回避,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时,臧牧先生回避,李维诗先生、刘长宽先生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因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臧牧先生、黄文平先生、王腾生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参与表决的董事的一致通过。同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对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与变更时间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公司实际使用为准。授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向银行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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