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403版)
新能源汽车方面,我国新能源汽车连续10年位居全球第一。2024年,在政策利好、供给丰富、价格降低和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新能源汽车持续增长,产销量突破1,000万辆。2024年我国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其中新能源汽车国内销量1,158.2万辆,同比增长39.7%,相比去年提升明显。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目前,高阶智驾加速渗透,2025年将进入汽车智能化的高速发展时期,多家车企宣布将推动“智驾平权”。2025年2月,比亚迪举行智能化战略发布会,正式发布高阶智能系统“天神之眼”,并表示比亚迪全系都将搭载高阶智驾,首发21款车型,10万级以上车型全系标配。长安汽车发布“北斗天枢2.0”智能化战略,从2025年起将不再开发非智能化新产品,未来3年将推出35款数智新汽车,涵盖长安启源、深蓝、阿维塔等多个品牌,满足不同用户群体的需求。华为鸿蒙智行旗下多款车型也将全系升级为ADS3.0,标配华为智驾。小鹏汽车推出AI鹰眼智驾方案,宣布2025年年中推出准L3级自动驾驶,年底落地全场景L3。在“智驾平权”的推动下,以车载以太网通信芯片、车载SerDes芯片为代表的车载芯片行业规模将加速增长;随着国际贸易摩擦加剧,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于2024年12月建议中国汽车企业谨慎采购美国芯片,也将加速国产车载芯片的国产替代进程,进而显著打开长期市场空间。
车载以太网芯片方面,公司车载百兆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已实现规模量产,车载千兆以太网物理层芯片预计2025年将继续放量。公司将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第一款车载TSN SWITCH芯片,该芯片的问世标志着车载以太网技术在智能化汽车领域的进一步深化应用,为未来更多端口数的TSN SWITCH以及音视频传输芯片的研发和应用奠定了基础。未来,随着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的深入发展,各汽车厂商的成本竞争压力增大,车载以太网将带来更多的成本优势,车载以太网作为汽车主干网络的应用将更加紧迫,而这也将推动公司车载高速有线通信业务的进程。
车载SerDes芯片方面,作为电动汽车智能升级的必需品,其迎合了高清摄像头、车载大屏幕以及未来激光雷达/4D毫米波雷达的高带宽数据实时传输需求,面对海外大厂垄断市场的局面,国内厂商在车厂层面加速导入,实现国产导入的0-1时刻。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车载高速视频传输SerDes芯片的研发进展也实现了飞跃,测试样片的各项数据均达到预期设计目标。在国产SerDes芯片产品处于发展初期的当下,公司有望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市场渠道,助力国产SerDes芯片行业发展、实现自主可控。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5G-A和6G的发展带动国内有线通信2.5G时代的开启
2024年被认为是5G-A商用元年。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举行的3GPP RAN第104次会议上,R18标准正式冻结。作为5G-A的第一代技术标准,R18标准冻结将加速5G-A产业成熟和部署应用,既为5G-A提供了第一个版本的国际标准,为有关各方丰富和发展5G-A技术和开发5G-A产品提供根本依据;又为运营商商用5G-A提供了新的标签,可以更好地构筑5G-A生态,推动5G商用网络面向5G-A技术版本演进。截至2024年11月末,国内已有近330个城市启动了5G-A网络部署,全国逾百城运营商发布了5G-A套餐。
2025年有望成为6G的标准化元年,6G将从技术研究迈向标准研究阶段:2025年6月,6G技术标准研究将正式启动,2025至2027年完成技术研究阶段,2029年完成第一个版本的技术规范。3GPP已达成伙伴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制定6G国际标准,以维护全球6G标准统一。6G在5G三大场景的基础上进行了增强和扩展,2025年其六大应用场景逐渐清晰,包括沉浸式通信、超大规模连接、极高可靠低时延、人工智能与通信的融合、感知与通信的融合、泛在连接。
目前公司的2.5G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产品可以搭配Wifi6和Wifi7路由器一起使用,在应用领域相对前沿。随着5G网络的建设以及未来5G网络的全面普及,对于适用于5G承载网络的以太网芯片的市场需求后续也将快速提升。公司目前的千兆网通和2.5G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已经大量应用于市场,随着10GPON路由器和5G基站的应用数量与日俱增,2.5G及以上速率的网通以太网物理层芯片需求量也逐步增加。
(2)DPU的增量需求引导以太网网卡芯片从千兆单一产品向更丰富的产品线升级
DPU、CPU、GPU被称为算力经济时代的三驾马车,DPU有望成为数据中心场景中的第三大算力支柱。DPU,即数据处理器,具备强大网络处理能力,以及安全、存储与网络卸载功能,可释放CPU算力,能够完成CPU所不擅长的网络协议处理、数据加解密、数据压缩等数据处理任务,并对各类资源分别管理、扩容、调度,实现数据中心降本提效。在带宽迭代上,数据中心平均2-3年迭代一次,DPU能够很好支持用户数据中心带宽升级,并且将新功能灵活部署在旧有的硬件架构上。除数据中心以外,智能驾驶、数据通信、网络安全等也是DPU的下游应用领域。未来,智能驾驶每个车机节点都可视为小型数据中心,并将产生大量的数据处理、转发、交换和存储需求,每辆智能驾驶汽车都有望配备DPU。与CPU、GPU不同,DPU目前还处于发展早期,属于全新赛道。
赛迪顾问数据显示,从2023年开始全球DPU市场规模将突破百亿美元,并进入年增长率超50%的快车道。而中国DPU市场规模在2025年国内市场规模将达到565.9亿元,五年复合增速达170.60%。
目前,公司是中国境内极少数实现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千兆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规模量产的企业。公司第一代千兆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的以太网物理层接口在CAT5E线缆上的连接距离超过130米,PCIE接口眼图性能优异,双向打流带宽超过1.5G bits/s,居于国际先进水平。随着国内对于PC机、服务器加大更新迭代的政策出台,该款芯片后续也将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除了千兆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之外,2.5G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也处于预研阶段,后续也将推出。而在网通以太网网卡芯片之外,公司也将产品路线向DPU靠拢,实现更大的网络协议处理方案。
(3)公有标准协议成为车内高速有线SerDes芯片的一大发展趋势
通信协议是SerDes技术实现数据传输的重要组成部分,私有协议和公有协议是车载SerDes领域的两种不同的类型。目前,主流的芯片制造商如TI、ADI、ROHM都采用私有协议。私有协议的特点是封闭性强,限制了芯片的应用范围,而公有协议如ASA、MIPI A-PHY和HSMT则更具开放性,促进了不同厂商间产品的互操作性,有利于形成统一的生态系统,推动技术的普及和应用。
MIPI A-PHY协议由MIPI Alliance联盟制定,下行速率支持2Gbps至16Gbps,上行速率100Mbps,同轴电缆传输距离达15米。公司目前已完成基于MIPI A-PHY协议的车载SerDes芯片的预研,其通信速率覆盖2~8Gbps。该芯片利用公司在车载以太网积累的车载芯片设计、量产及应用经验,在前期设计中充分考虑车规应用的各种严苛要求,具备极高可靠性及优异的EMC性能,满足车载摄像头2M~8M分辨率的主流应用需求。
考虑到车载有线高速媒体传输芯片缺乏国内行业标准,汽标委网联工作组启动了《车载有线高速媒体传输万兆全双工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起草,起草组包括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24家国内主机厂、Tier1及芯片公司,旨在推动国产化替代和技术自主可控,保障国家汽车产业的安全和发展,该标准已于2024年10月正式发布(QC/T1217-2024)。HSMT聚焦车载场景下的万兆级(最高支持12.8Gbps正向速率档位)全双工传输系统,涵盖正向节点、反向节点、线束三大核心组件,并首次明确全双工架构下的协议栈分层、传输性能、安全机制及故障诊断等关键技术要求,其核心亮点包括:全双工架构,速率可扩展,高可靠性传输,高精度故障诊断,支持多业务多格式;随着HSMT标准生态的发展和完善,公司将HSMT标准作为又一重点方向,研发相关芯片产品,为客户的需求提供更多的选择性。
(4)车载以太网交换机芯片和车载网关芯片促进公司完善车内高速有线通信芯片整体方案
汽车E/E架构的心脏就是网关,当然域控制器架构的心脏也是网关,此外OTA的唯一硬件承载体也是网关。网关是未来汽车电子里核心的部分。根据QYR(恒州博智)的统计及预测,2024年全球车载以太网关市场销售额达到了9.35亿美元,预计2031年将达到32.36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19.7%(2025-2031)。
网关芯片需要数量庞大的物理层和交换机芯片配合,对于很多汽车厂商来说最好是一家供应商能全部包揽。该种芯片需要ASIL-D级安全认证。公司车载以太网交换机芯片和车载网关芯片产品线正处于高投入研发中,预计将于2026年内推出产品,成为公司车载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支撑性产品线之一,叠加已规模量产的车载以太网物理层芯片,为客户整体方案的需求提供更大的便捷性和统一性。目前公司已获得SGS ISO26262:2018汽车电子功能安全标准体系认证,并获得体系最高等级ASIL D等级,这标志着公司在满足功能安全流程的质量能力上已经达到了国际水准。公司也作为参与单位牵头起草汽车以太网交换芯片标准、汽车以太网100Mbps PHY芯片标准、汽车以太网1Gbps PHY芯片标准和汽车以太网交换芯片标准,旨在聚焦车载PHY芯片与交换芯片两大关键技术环节,建立覆盖物理层、协议层与测试验证的统一技术标准,为智能汽车构建高效可靠的“神经网络”奠定基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622.65万元,同比增加44.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67.84万元,同比亏损金额增加5,157.51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5-010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清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带领经营管理层及全体员工,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得以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各项任务,保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态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原则,利用专业知识,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代表董事会评价和监督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过程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从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审计工作方案、审计质量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公司对其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事项,以及为公司提供的合法、有效、及时的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基于此,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关联董事计小青女士、姜华先生、王欣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董事会2024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按照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营运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行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在经济、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等责任领域的实践和绩效情况,体现了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战略和方式,有效提高了公司非财务信息的信息披露透明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恪守“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的原则,并结合公司发展阶段、行业特点和投资者诉求,从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回报等方面,积极推动并落实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就本行动方案年度的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了评估,同时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公司特制订《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中文及英文版本。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行动方案》中文及英文版本。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考虑到目前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及订单实施等活动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内审部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在充分考虑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的公司内审部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为董事,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并回避表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仅审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内容。
关联董事史清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综合考虑了市场、行业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调整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025年4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32.39元/股,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1.46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婕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胡志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发出召开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9)。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5-015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整体业务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外部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的变化,充分考虑公司研发项目的轻重缓急,审慎地规划资源投入方向、投入规模和投入节奏,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并同意新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02号),同意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9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8,300,199.2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71,699,800.7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2月3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053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车载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网通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不变。该等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对“车载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作出如下调整:
2、公司拟对“网通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作出如下调整:
3、公司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作出如下调整: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均由四舍五入导致。
(二)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基于当前半导体行业市场竞争格局与技术迭代趋势,结合公司项目研发的实际情况与战略发展需求,公司对“车载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网通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是基于以下因素所作出的决策:
(1) 车载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在车载以太网芯片的研发进程中,鉴于汽车电子领域对芯片可靠性、稳定性及兼容性的严苛标准,为确保产品能够满足ISO26262功能安全认证、AEC-Q100车规级认证、UNH、C&S、FTZ等行业规范要求,需开展大量的故障注入模拟测试、可靠性验证、标准符合度测试、兼容互操作测试、电磁兼容性测试等专项测试工作。因此,公司相应增加了功能安全故障注入仿真软件、引入功能安全专家咨询服务、功能安全认证服务、AEC-Q100/UNH/C&S/FTZ三方测试认证服务、高精度测试设备、专业仿真软件等专用设备的购置投入和场景搭建的建设支出,以搭建完善的芯片测试验证平台,为研发活动提供坚实的支撑与保障。另外,公司将通过优化项目团队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等方式,合理控制人力成本支出,在保障项目研发质量与进度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研发活动所需的人力成本。
(2) 网通以太网芯片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公司致力于突破网通以太网芯片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如超高性能ADC/DAC设计技术、MACSec通信安全技术、LDPC/RS信道编解码及其低功耗实现技术等,公司将投入更多资源进行多项专门测试以及实际应用场景验证,以确保芯片产品在复杂网络环境下的性能表现与稳定性。公司将加大高精度网络测试仪器及配套软件等专用设备和测试场景建设的采购力度,进一步完善研发测试体系。另外,公司亦将秉持成本效益原则,进一步控制人力成本,保障项目在原预算范围内正常高效推进。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把握市场新兴机遇,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应用领域从单一的车载方向,拓展至数据通信、智能算力等多元领域。随着研发领域的拓展,公司研发项目涉及的芯片产品将向更高带宽、更高性能、更高集成度方向发展。在新产品的试制环节,为攻克技术难题,实现产品性能方面的突破,需要投入更多资源用于新工艺导入验证、MPW流片以及芯片测试费用等,公司预计试制费用将大幅增加。另外,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成本管控意识,通过适当缩减项目建设投资和人力成本投入的方式保障项目持续顺利推进。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布局、行业发展变化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金使用效率和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具体如下:
公司规划“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时,基于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汽车电子新兴应用领域的不断涌现,市场对车载网络通信处理器芯片等通信芯片提出了高性能、高可靠性、高抗干扰能力等更高的性能和技术要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专注于车载通信技术的应用与研究、汽车SoC芯片相关关键技术的研究等课题,从而基于公司已有的以太网物理层和网络层研发技术,对可处理不同通信协议的网络处理器技术做进一步研究。结合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市场需求变化,公司现拟在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在原计划研发课题的基础上增加对数据通信、智能算力等领域的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开发设计研究。
该项目原实施主体为裕太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公司拟增加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新增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实施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为了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减少此前为了实施该募投项目而使用募集资金向裕太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增资的金额20,000.00万元。减资完成后,裕太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8,000.00万元减少为8,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原因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制定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把“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化中国”作为“十四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方针。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明确要建立高质量算力供给体系和数据高速传输网络,构建高速互联、高效调度、开放普惠、安全可靠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
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我国数字经济产业体系不断完善,数字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巩固提升,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领域和重要引擎。随着国家大力支持数字经济,推动“东数西算”、5G网络、千兆光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依托于算力网的人工智能技术及相关应用,智能计算市场迎来新的增长机遇,进入发展快车道。
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报告,2020年至2024年全球数据中心市场规模由619亿美元增加至904亿美元,预测2025年全球数据中心市场规模将达968亿美元;2020—2024年中国数据中心市场规模由1,168亿元增加至2,773亿元,预测2025年中国数据中心市场规模将达3,180亿元。
而随着人工智能快速发展和不断成熟,AI大模型需要大算力,其训练时长与模型的参数量、训练数据量成正比。根据《2025年中国人工智能计算力发展评估报告》显示:预计2025年全球AI服务器市场规模达1,587亿美元,生成式AI占比29.6%;2025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将达到1037.3EFLOPS,预计到2028年将达到2781.9EFLOPS,2023年至2028年期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的五年年复合增长率预计达到46.2%。
有线通信芯片承担着信号转换、协议处理及接口控制等功能,是数据通信及智能算力服务器的高速数据传输通道和基础设施的核心,需要在低延迟、高速、容量等方面具有卓越的性能。
基于数据通信及智能算力的市场发展情况以及客户应用端需求的变化,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动态调整,为了更好地拓展公司在数据通信及智能计算领域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经公司审慎地规划资源投入方向,进一步提升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在原计划研发课题的基础上增加对数据通信、智能算力等领域的高速有线通信芯片的开发设计研究。
同时为了更高效地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新增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以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达成预期效益。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并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综合考虑了市场、行业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调整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本次调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5-017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黄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黄婕女士简历
黄婕,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中美两地执业律师资格。1999年9月至2004年9月,先后任职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担任业务经理兼法律顾问;2005年9月至2009年9月,任职于英国欧华律师事务所(DLA Piper UK LLP),担任高级律师(Senior Associate)和顾问(Of Counsel);2009年9月至2017年4月,任职于澳大利亚电信(中国)有限公司,担任大中华区法务总监;2017年4月至2025年4月,先后任职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82)及新加坡柏盛国际有限公司(蓝帆医疗全资子公司),担任蓝帆医疗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首席法务官、集团法务总监。2025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5-019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388弄18号楼1F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欧阳宇飞及其一致行动人史清、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唐晓峰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 东 会 网 络 投 票 一 键 通 服 务 用 户 使 用 手 册 》 ( 下 载 链 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二)现场参会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388弄18号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并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6时前送至公司。
(6)特别提示: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388弄18号楼
联系电话:021-50561032*8011
邮箱:ytwdz@motor-comm.com
联系人:穆远梦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5-020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 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均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 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规定进行 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月 29 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