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410版)
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章程附件的情况
公司根据上述《公司章程》的情况同步修订了章程附件《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修订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因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新规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有的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依据公司管理的需要制定《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董事离职管理制度》)。具体涉及的制度如下:
1.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 《总经理工作细则》
3.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4.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6.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7. 《内部审计制度》
8.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9.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10.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11.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3.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1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述修订的《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具体实施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公司章程》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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