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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剑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剑波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剑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剑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剑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剑波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含)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作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6、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终止本次发行申请;

  12、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13、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十)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公司将不迟于2025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10、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方式登记(邮件到达时间不迟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7:00)。请在邮件上注明“股东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剑波、臧琨

  联系地址: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邮政编码:361024)

  电话号码:0592-7795188   电子邮箱:ir@hmtnew.com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

  2024年年报业绩说明会

  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厦门证监局、厦门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周四)15:4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306                                                  公司简称:华懋科技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按截至2025年4月25日的总股本329,060,19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2,885,443股后的股份296,174,752股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8,136,601.44元(含税),占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4%。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华懋科技作为一家科技企业,目前已经发展成为汽车被动安全领域的龙头企业,产品线覆盖汽车安全气囊布、安全气囊袋以及安全带等被动安全系统部件,因此公司的业务与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

  (一)2024年我国汽车行业的基本情况

  2024年,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先后出台《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政策组合效应不断释放,企业促销活动热度不减,多措并举共同激发汽车市场消费潜力,促进汽车产业稳定增长。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4年全年汽车产销呈现稳中有进态势,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连续16年稳居全球第一。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747.7万辆和27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2%和5.8%。

  国产自主品牌是乘用车市场的主力,国产自主品牌汽车在性能、功能、颜值上不断提升,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品牌乘用车销售1797万辆,同比增长23.1%,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65.2%,市场份额仍不断提升,较上年同期上升了9.2个百分点。

  从新能源汽车市场来看,在政策利好、供给丰富、价格降低和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产销量连续10年位居全球第一,市场占有率达40.9%,较上年提高9.3个百分点。

  (二)汽车被动安全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被动安全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作为二级汽车零部件的供应商,是国内较早进入安全气囊布行业的公司之一;作为国内安全气囊布和安全气袋的主要供应商,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公司在国内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可隆(南京)特种纺织品有限公司、日岩帝人汽车安全用布(南通)有限公司、吉丝特汽车安全部件(常熟)有限公司、东洋纺汽车饰件(常熟)有限公司、丸井织物(南通)有限公司、江阴杜奥尔汽车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常州昌瑞汽车部品制造有限公司等中外合资企业或海外企业在中国的子公司,其主要客户为海外品牌在中国的整车厂。

  目前我国安全气囊市场较为成熟,汽车产量、单车配置率对汽车安全气囊的市场容量增长起到主导作用。近年来,国产自主品牌乘用车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同时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崛起,已成为国内乘用车主要的增量市场,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未来将持续受益于自主品牌市场占有率和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的提升。

  安全气囊的配置数量因车型和配置差异而有所不同,随着人民安全意识的增强、安全标准的愈发严格、市场竞争的加剧,汽车制造商将更加注重安全方面配置的升级,增加安全气囊等安全产品的配置率,扩大被动安全产品市场规模。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分析,2019-2023年,全球汽车被动安全行业市场规模展现出稳健上扬态势,从1386亿元攀升至1577亿元,复合年增长率达3.3%。

  但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内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众多,加上来自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及终端主机厂的双重压力,汽车零部件行业在产品价格、技术创新、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公司作为汽车安全气囊行业中的先行者,利用已在安全气囊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一体化优势和客户服务优势,进一步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快速响应客户的需求,把握增量市场带来的业务机会。

  全球汽车产业链格局正在经历重大变革,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通过布局海外市场,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可以获得更广阔的市场机会和潜在客户,可以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分散经营风险,规避贸易壁垒,实现业务的多元化发展,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公司于2018年在越南海防市投资设厂,并于2023年开始在越南建设新生产基地,开拓海外市场。

  华懋科技是一家新材料科技企业,目前是汽车被动安全领域的龙头企业,产品线覆盖汽车安全气囊布、安全气囊袋(DAB\SAB\PAB\KAB\CAB等)以及安全带等被动安全系统部件,也包括防弹布、夹网布等。公司具体的产品类别如下所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3亿元,同比增长7.67%;总资产53.71亿元,比上年年末增长5.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亿元,同比增长14.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86亿元,比上年年末增长3.16%;基本每股收益0.864元,同比上升15.6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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