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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6日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吴黎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及《华懋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针对本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570号《审计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针对本议案,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针对本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571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企业规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MT薪资核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非独立董事不因其担任董事职务本身而领取津贴或报酬,其同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浮动绩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度效益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吴黎明、张初全、蒋卫军、蒋龙华、赵子妍、谢雷尖回避表决。

  因议案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经根据公司的有关制度以及结合同行业相关公司情况就上述薪酬方案进行了讨论,认为符合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针对本议案,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4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此议题进行了讨论,认为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针对本议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华懋科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懋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2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5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10.50亿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11,686,500.00元后,本次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为1,038,313,500.00元,已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主承销商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分别汇入贵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9950100100746172)344,443,500.00元(大写:叁亿肆仟肆佰肆拾肆万叁仟伍佰元整)、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5150198100109603306)487,600,000.00元(大写:肆亿捌仟柒佰陆拾万元整)、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4901013500186074)150,410,000.00元(大写:壹亿伍仟零肆拾壹万元整)以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4901012700186075)55,860,000.00元(大写:伍仟伍佰捌拾陆万元整),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货币资金形式汇入。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22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项目投入包含置换自有资金投入金额。

  注2:利息收入净额为银行存款以及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和使用,并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和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活期余额146,839,353.55元,进行现金管理余额260,000,000.00元,合计余额406,839,353.55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783.05万元,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上述以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431号报告验证。

  (三)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共345.32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0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1),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存单余额为2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该事项已经通过股东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本年度变更的项目为“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7月31日,“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9,227.11万元、159.99万元。本次拟将上述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理财和利息收益合计44,779.70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如仍有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系对原募投“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进行的规划调整和规模扩充,新项目包含原项目在建工程及设备采购内容。预计完成时间由2026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懋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懋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华懋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重大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105,000.00万元,扣除已支付的发行费用1,625.97万元,可使用募集资金103,374.03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承诺投入金额。2023年9月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在此之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了募投项目建设,承诺投资金额包含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注3: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变更的项目为“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详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次授信已经得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尚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金融衍生品、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数量:由126.4104万份调整为40.632万份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1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林建章先生就公司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2021年1月17日,公司在公司公告栏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至2021年1月26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3、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5、2021年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6、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1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1年11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2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3名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51万份注销事宜。

  11、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22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8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081.30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3.52%。

  13、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2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270.885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88%。

  15、2022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的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3,320,900股。

  16、2023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的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13,521,850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已全部完成自主行权。

  17、2023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8、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9、2023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1名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355万份注销事宜。

  20、2023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7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647.967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2.02%。

  21、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2023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23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4,739,496股。

  23、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4、2023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62.531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50%。

  25、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4,739,496股。

  26、2024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5,552,160股。

  27、2024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5,552,160股。

  28、2024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9、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372.6636万份注销事宜。

  30、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1、2024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2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265.838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82%。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2月2日。

  32、2024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812,664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4年2月2日届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尚未届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完毕。

  33、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4、2024年9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108.354万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33%。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9月5日。

  35、2024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三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311,210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4年9月5日届满。

  36、2025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4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2,875,100股。

  37、2025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累计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2,965,400股。

  38、202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公司拟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未行权的合计85.7784万份股票期权予以统一注销。具体如下:

  (一)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未行权而注销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2月2日,目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已结束,公司拟对尚未行权的37.02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未行权而注销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2023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5日,目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已结束,公司拟对尚未行权的48.7584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6.4104万份调整为40.632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的额度: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募集资金,按资金性质的不同,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1);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产品持有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等)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3)和国债逆回购。

  ● 现金管理的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仍存在一定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8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5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1,0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5,534,850.50元,募集资金净额1,034,465,149.5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2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223号)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到位后,资金首先用于置换前期以自筹方式投入上述项目的金额,余下资金继续用于上述项目。如果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自筹解决资金缺口。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变更的项目为“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7月31日,“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9,227.11万元、159.99万元。本次拟将上述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理财和利息收益合计44,779.70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如仍有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募投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系对原募投“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进行的规划调整和规模扩充,新项目包含原项目在建工程及设备采购内容。预计完成时间由2026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三、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资金来源、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募集资金,按资金性质的不同,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1);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产品持有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等)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R3)和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单项理财产品期限自购买之日起持有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任意一方即可)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前述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当时机及合适的理财产品类型,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购买协议、风险承诺书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证券账户,资金划转、理财产品的管理等。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信息披露

  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闲置自有资金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2、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四、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3、适度的短期理财,可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自有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华懋科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12个月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12个月内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12个月内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九、本公告相关文件

  1、《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

  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91,639,153.1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按截至2025年4月25日的公司总股本329,060,19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2,885,443股后的股份296,174,752股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8,136,601.4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8,136,601.44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52,984,821.7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81,121,423.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5.2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8,136,601.4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14%。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应当披露以下指标并说明公司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为了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

  1、分红频次

  结合2025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公司可实施一次中期分红。

  2、分红上限

  以实施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前提条件

  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4、分红程序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分红条件及比例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后制定及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分红授权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公司稳步健康地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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