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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5-02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及线上视频会议(腾讯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现场出席会议监事1名,视频出席会议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长夏玲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4月16日通过微信群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议意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议意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公司聘请的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30,481,364.41元,累计合并未分配利润-645,872,375.01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28,246.6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8,430,479.83元。

  公司2024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4,9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144,409.32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9,144,409.3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2024年公司实际做出的客观判断,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确认和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均为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经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是基于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操作过程是在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下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与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和冲回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和冲回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和冲回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5-021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聘请的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30,481,364.41元,累计合并未分配利润-645,872,375.01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28,246.6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8,430,479.83元。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4,9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144,409.3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9,144,409.3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

  2、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上午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下午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下午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2024年公司实际做出的客观判断,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5-023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解释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该解释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解释18号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该解释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解释18号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025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上海饰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饰杰”)向除上海饰杰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交大昂立全体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发出部分要约(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38,7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要约收购价格为4.50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2月13日。截至2025年2月13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23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共计为532,6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0.0687%。

  2025年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上海饰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交割完成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饰杰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本次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上海饰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248,8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15%,与一致行动人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丽水新诚新创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丽水农帮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予适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2,956,3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620%。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嵇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嵇霖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轶敏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嵇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嵇霖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轶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嵇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嵇霖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轶敏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530                                                  公司简称:交大昂立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4,9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144,409.3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9,144,409.3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保健品板块及医养板块所处行业情况

  1、保健品板块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的大健康行业日新月异。Frost & Sullivan与中商产业研究院联合报告显示,中国大健康市场规模(按收入计)从2022年的10.2万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10.9万亿元,复合年增长率约为8.7%。Global Market Insights数据显示,全球益生菌原料市场规模将于2030年超过900亿美元;据Fior Markets预测,2028年全球植物提取物市场规模将突破730亿美元。

  保健品产业作为一个庞大且持续快速增长的市场,已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仍有巨大的增长空间。随着中国老龄化、亚健康、慢性病等问题日益加剧,以及消费者健康意识的提升,保健品产业的发展前景广阔。

  2、医养板块所处行业情况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以及慢性病、亚健康问题的日益突出,医疗养老行业已成为国家战略发展的重要领域之一。根据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发布的《中国银发经济发展报告2024》,目前我国银发经济规模在7万亿元左右,约占GDP的6%,到2035年,银发经济规模有望达到30万亿元,占GDP的10%。未来进入“长寿时代”后,银发经济在GDP中的占比还将进一步增加,未来市场潜力巨大。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其发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到2030年,大健康产业总规模将达到16万亿元,显示出行业长期发展的强劲动力。医疗养老作为大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受益于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其市场规模也在持续扩大。

  随着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以及技术创新的不断突破,医疗养老行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预计到2030年,医疗养老市场规模将实现爆发式增长,成为大健康产业中最为重要的增长引擎之一。同时,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也将逐步完善,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多元化的健康养老服务。

  (二)公司保健品板块、医养板块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保健品、保健食品和保健品原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老年医疗护理机构的运营及管理。

  1、公司保健品板块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1.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保健品板块的主要业务是保健品、保健食品和保健品原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1)保健食品主要是以肠道微生态制剂益生菌和药食两用植物提取物为核心,开发具有调节肠道菌群、增强免疫力、抗疲劳、对化学性肝损伤有一定保护作用、调节血脂、抗氧化等多种功能的系列产品,从不同角度满足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如:昂立多邦胶囊、昂立一号口服液、昂立1号益生菌颗粒、昂立1号益生菌片、昂立1号胶原蛋白益生菌颗粒、昂立1号益生菌颗粒(4-14岁)等。

  (2)功能性的膳食营养补充剂产品包括依托公司专注30年的益生菌核心科技开发的昂立超级益生菌粉、昂立超级原籍益生菌粉,依据现代人士饮食结构和营养需求开发的蛋白粉系列及纯正滋补系列。2024年,公司新增昂立多邦甘氧复合压片糖果、美之知耀光白番茄余甘子粉固体饮料、邦其致胜牡蛎肽压片糖果、昂立植绛草本固体饮料、昂立舒呤草本固体饮料、昂立蓝莓叶黄素酯软糖等新品。

  (3)保健品原料方面主要从事天然植物提取物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于保健品、食品饮料、特医食品、宠物食品、卫护用品和化妆品等领域,产业链分布极为广泛。公司主要产品有益生菌,非活菌型益生菌,菊花粉,茶叶茶氨酸,酸枣仁粉,茶多酚,罗汉果提取物,银杏叶提取物,西洋参提取物,玫瑰花提取物,玉米须提取物,黄金粉和葛根粉等。

  1.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a)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采购模式基本相同。主要包括:制定采购计划、供应商评价与选择(含比价)、合同管理、验收、付款等环节。

  (b)代理产品采购主要是公司与代理产品生产厂商签署代理或经销合同。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厂和全资子公司围绕现有的产品结构展开工作,公司产品分成自产产品和委外加工产品。生产厂和全资子公司自产产品主要拥有下列核心生产线,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以营销部门输出的产品销量预测数据为依据制定生产计划,工厂组织生产或委托有资质的工厂(事先通过评审后签订委托生产合同)生产。

  1.3、销售模式

  2024年聚焦线上销售,以电商自营模式为主,对特殊渠道(电视购物-东方购物)引入经销商模式,2024年合计新开10家店铺及1家经销商,形成渠道差异化运营:

  (1)现有渠道端包括:

  

  (2)夯实货架电商基础平台,形成差异化运营:京东、天猫新包装、新批次维稳拉新,拼多多消化效期产品,有赞强化私域运营(会员日、企微群);

  (3)拓展内容兴趣电商平台:先后开设了小红书、得物、抖音等平台,增加产品露出;

  (4)补充货架电商垂类模式:阿里健康、京东自营,采用代运营+直发仓模式,与天猫官旗、京东POP形成站内矩阵,实现销量叠加。

  此外,2024年保健品板块全面接入公司NC、万里牛系统:从订单到发货,从开票到结算,与仓库、财务等部门在系统上打通,实现全链路数据录入,大大提升了终端产品销售链路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2、公司医养板块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2.1、主要业务:

  医养板块主要业务为老年医疗护理机构的运营及管理,包括对公司旗下营利性医院、护理院的运营,以及向非营利性医院、护理院及养老院输出管理咨询服务。

  2.2、经营模式:

  (1)自营营利性老年医疗护理机构

  公司自营营利性老年医疗护理机构共计6家,其中包括护理院和医院。核心为向老年、失能失智群体提供医疗、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及健康管理等服务。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医疗护理收入、康复理疗收入、药品试剂销售收入、生活照料收入及餐饮伙食收入等;主营业务成本包括:机构房屋租赁费用、员工薪酬、药品试剂成本、医疗护理设施设备、装修改造及伙食成本等。客户可通过所在机构当地医疗保险支付相关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用,医疗保险支付外的其他费用由客户自费支付。

  公司自营机构的经营场所均为经营租赁所得,通过与出租方签订长期租赁协议的方式长期锁定承租房屋及租金,并通过约定到期优先续租权等条款确保机构长期持续稳定运营。

  (2)对非营利性老年医疗护理机构输出管理咨询服务

  公司有为非营利性老年医疗护理机构输出管理咨询服务的成熟经验,可按合同约定收取管理咨询服务费。公司可通过向非营利机构委派多数理事及签订长期管理咨询服务协议等方式确保公司可以长期输出管理咨询服务,并获得长期稳定的管理咨询收益。公司可向前述非营利性机构提供品牌使用许可、信息系统使用许可、财务管理、内控、人力资源咨询、市场推广、供应链管理、装修改造项目管理、价值链分析及风险管理等服务,从而实现品牌、理念、管理输出,促使非营利性机构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提升社会效益。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特别说明:本产权及控制关系图中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持股份数及比例,未包括2025年2月,上海饰杰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股份数。2025年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上海饰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交割完成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饰杰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上海饰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248,8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15%,与一致行动人上海韵简、丽水新诚新创、丽水农帮咨询、予适贸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2,956,3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620%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特别说明:同“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之特别说明。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48万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本年业绩盈利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保健品终端板块2024年全年各线上平台运营状况良好,销售得到平稳增长。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嵇敏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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