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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51

  债券代码:242519           债券简称:25豫园01

  债券代码:242813           债券简称:25豫园02

  债券代码:242814           债券简称:25豫园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分行业、分地区营业收入,主要营业网点情况披露如下:

  一、 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毛利率数据已扣除税金及附加。

  变动说明:

  1)珠宝时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由于公司黄金饰品销售业务受消费行业结构调整和国际金价持续震荡波动影响以及公司珠宝时尚零售业务占比增加带来的结构优化所致。

  2)商业综合及物业综合服务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由于公司商业综合租赁业务占比增加及成本节降所致。

  3)度假村业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由于公司2024年6月处置日本北海道星野度假村所致。

  二、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说明:

  1)上海地区收入变动主要系由于公司黄金饰品销售业务受消费行业结构调整和国际金价持续震荡波动影响所致。

  2)四川、江苏、安徽、山东等地区收入变动主要系由于公司物业开发项目交付结转变动影响所致。

  3)日本地区收入减少主要系由于公司2024年6月处置日本北海道星野度假村所致。

  三、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网点情况

  1、截至本报告期末,营业网点共计4,986家,其中珠宝时尚4,422家(其中加盟店4,158家),餐饮管理及服务186家(其中加盟店39家),医药及养生41家(其中加盟店3家),文化食品饮料及商业82家,时尚表业236家(其中加盟店159家),化妆品19家。

  2、珠宝时尚产业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旗下拥有“老庙”、“亚一”等品牌。在经营方式上,公司以直营零售、批发为主要经营模式拓展珠宝时尚连锁网络。截至2024年年末,“老庙”和“亚一”品牌连锁网点达到4,615家,其中253个直营网点,4,362家加盟店;DJULA直营网点为17家,加盟店1家;LUSANT直营网点为1家。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根据区域市场情况对经营网点进行了调整,截至2025年3月末,“老庙”和“亚一”品牌连锁网点为4,407家,其中249个直营网点,4,158家加盟店;DJULA直营网点为14家;LUSANT直营网点为1家。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52

  债券代码:242519           债券简称:25豫园01

  债券代码:242813           债券简称:25豫园02

  债券代码:242814           债券简称:25豫园03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下属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复地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023,403,9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26%。本次办理股票解除质押后,复地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739,479,286股。

  ● 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409,720,64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1.84%。本次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后,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票1,750,400,286股,质押股份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72.64%。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接到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的告知函,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没有用于后续股票质押的计划,如有变动,复星高科技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截止本公告日,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10%股份,通过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复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复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 Prestige Limited、上海复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复远越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迈投资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17家企业持有公司59.74%股份,合计持有公司61.84%股份。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17家企业为一致行动人。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672,254,397股,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27.90%,占公司总股本的17.25%,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234,440万元;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924,630,286股,占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38.37%,占公司总股本的23.73%,对应融资余额为人民币304,667万元。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未来资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分红、投资收益等。

  2、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日常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复星高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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