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5 - 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7号》(财会【2023】2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以上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7号》(财会[2023]21号),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8号》(财会[2024]24号),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适用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其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执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5 - 021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在确保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内容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和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
(二)中期分红的授权内容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实施时间等。
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已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5 - 023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3日(星期二)下午 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至5月29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af@vip.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4年度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公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分红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拟于2025年6月3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3日(星期二)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桂谦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晨先生,财务总监张伟先生及独立董事陈雄辞先生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5年6月3日(星期二)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至5月29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af@vip.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本次说明会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2、联系电话:0754-89833339
3、联系邮箱:laf@vip.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5 - 025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拉芳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9日
至2025年6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会议上向全体股东述职。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对象及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6月5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登记时间
凡2025年6月4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5年6月5日(9:00-16:00)工作时间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拉芳大厦
邮编:515041
联系人:黄小兰
联系电话:0754-89833339
传 真:0754-89833339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5 - 02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补充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价格详见下表: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受石油、棕榈油等基础原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并间接导致产品生产成本波动。表面活性剂采购均价同比上涨约1,830元/吨,上涨比例约24.07%;香精类原料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1,210元/吨,下降比例约 1.36%;硅油采购均价同比上涨约3,000元/吨,上涨比例约12.67%;皂基采购均价同比上涨约840元/吨,上涨比例约12.74%;功能性辅料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820元/吨,下降比例约3.66%。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指标和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生产经营使用,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和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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