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议案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8日,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力思”)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32.9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主要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夏国新先生和胡咏梅女士的近亲属作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有关文件。
2、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0日,公司在内部OA系统对本次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核查情况的公告》。
3、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夏国新先生和胡咏梅女士的近亲属作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3年5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6月2日,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16日,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①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但剔除可能发生的商誉减值、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发生和承担的费用金额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②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③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1、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含本数),则公司层面的股票期权行权比例为100%。
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90%(含本数)、但低于100%,则公司层面的股票期权行权比例为50%。
3、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9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净利润未达到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公司需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32.9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2024年业绩未达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32.9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力思”)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10:30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泰然立城大厦B座1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5年4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国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度审计报告》。
(五)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69,092,878股,扣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5,359,64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186,661.65元(含税)。
2、公司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对全体股东长期稳定回报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东的整体、长期利益。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4、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七)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且未发现有影响内部控制的不利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九)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事项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公司治理”、“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关联董事夏国新先生、刘树祥先生、王薇女士、王笃森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决定办理授信申请、贷款等相关业务,并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业绩未达到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董事长夏国新先生为上述激励计划涉及激励对象的近亲属,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 2024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董事会还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 主要经营数据
1、 主要品牌实体门店变动情况
注:报告中“IRO“指公司拥有的IRO SAS及其所拥有的不同注册地的商标,除另有明确说明外,无具体的商标指向。
2、 主要品牌的盈利情况
3、直营店和分销店的盈利情况
4、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注:线上销售主要包括天猫、京东、唯品会、直播带货、微信商城、抖音等销售渠道。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国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绍华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夏国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绍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夏国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树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绍华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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