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3. 业务规模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姓名:徐立群

  

  (2)姓名:戴艳

  

  (3)姓名:杨景欣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 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1)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与立信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资质及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认为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较好的诚信状况。其从事公司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表决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29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88号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大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审议上述第6项议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之后,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5、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还应持有相关证券公司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以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等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在会议签到册上注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27-82860006

  3、联系人:谢龙锐

  4、电子邮箱:irm@china944.com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18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6日以书面结合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俊义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2024年年度报告》及《宿迁联盛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和资金需求状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5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26,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额度事项主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并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考同行业企业董事的劳务报酬水平,并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及经营情况,董事会对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税前薪酬进行了确认,具体详见公司《宿迁联盛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非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缪克汤、项有和、李利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17、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尚需在股东会述职。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9)。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22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本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

  鉴于上述现金管理决议已到期,公司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3,841.5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7,178.79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46,662.7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29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 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对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宿迁联盛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25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助剂”)、宿迁项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王机械”)、宿迁联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宏新材”)、宿迁盛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瑞新材”)、烟台新特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新特路”)、宿迁联盛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经贸”)、南充联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充联盛”)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82,350.00万元的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5年的担保)。子公司联盛助剂预计2025年度为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9,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3,3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85%;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全资子公司)余额为32,156.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65%。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南充联盛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产生的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4.2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5年度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预计在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82,35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5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0.08%。

  全资子公司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预计在2025年度为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29,000.00万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括已发生且延续至2025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12%。

  本次预计担保的具体安排如下:

  

  公司2025年度对外提供贷款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进行额度调剂;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进行额度调剂;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可以将剩余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但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不可以将剩余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保证期间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二)审议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企业概述:

  (一)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宿迁项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宿迁联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宿迁盛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烟台新特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六)宿迁联盛经贸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七)南充联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八)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若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间:根据每一笔担保的实际发生日期,担保期间以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公司对子公司累计不超过82,350.00万元;子公司对公司累计不超过29,000.00万元。

  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授权人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最高担保额度。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且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其融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同意公司和子公司为其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六、 券商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宿迁联盛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金额63,3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85%;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全资子公司)余额为32,156.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65%。不存在关联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