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国平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执业资质。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2024年签署上市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2024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2019-2023年度签署上市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2023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凤形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1-2024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签署上市公司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任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馨仪
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泰豪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晓梅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5万元。该笔费用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人工作日收费标准等收取服务费用。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与2023年度相同,2024年度内控审计费用比2023年减少5万元。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将根据公司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相关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等因素综合决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等方面的综合考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报酬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相关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等因素,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25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5年4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自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眭珺钦先生、张横峰先生、虞义华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王晋勇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91,034,446.51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13,765,600.73元,2024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66,757,894.83元。鉴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况,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报酬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相关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等因素,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现有授信情况,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72.9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有授信展期),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并下发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贷款及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贷款及其他融资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4.9亿元人民币。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
关联董事夏涛先生、黄三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0)。
十四、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完成情况、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等确定薪酬,能够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42,975,280.96元,实收股本为852,869,75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1)。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32)。
十七、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上第一项、第三至五项、第十至十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27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91,034,446.51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13,765,600.73元,2024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66,757,894.83元。鉴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况,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鉴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况,公司2024年度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
因此,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决策程序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违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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