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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未有董事对本报告提出异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4,034,426,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及政府带领下,我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持续增强,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2024年,证券行业呈现出积极而深刻的变化:随着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和“1+N”政策体系出台,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系统性重塑;随着“支持科技十六条”“科创板八条”等政策文件出台,新质生产力澎湃动能进一步激发;证券基金机构互换便利首批操作顺利落地,第二批已正式启动,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根据中证协发布数据,截至2024年末,证券行业总资产为12.93万亿元,净资产为3.13万亿元,净资本为2.31万亿元;2024年,全行业150家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11.69亿元,实现净利润1,672.57亿元,资产质量、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保持稳健。

  证券行业积极践行金融强国使命,全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尽责履行财富“管理者”职能,持续助力中资企业全球化布局。在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做专做精主业的同时,证券行业积极推进并购重组,力求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内生动力,努力实现自身的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奋力向一流投资银行的目标冲刺。证券公司通过全产业链金融服务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重点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加大投资力度等方式,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代表新质生产力的行业挖掘项目,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集聚。同时,随着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稳步推进,行业逐步回归研究本源;互换便利操作有助于证券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本使用效率,权益投资和做市的空间进一步打开;“跨境理财通”2.0的正式启动,则为证券公司“出海”增添了强劲助力。

  根据中证协统计数据,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位列行业第30名;净利润位列行业第26名;在细分业务领域,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位居行业第22名;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位居行业第22名。2024年,公司各项改革发展工作获得广泛认可,斩获政府、监管部门和权威媒体主办奖项70余项,涉及公司专业能力、公司治理、科技创新、社会责任、品牌文化等多个领域,受到市场和社会的广泛好评,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显著提升。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洞察客户需求,向个人、机构及企业客户提供多元、全方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从事自营投资与交易,主要业务如下:

  财富管理业务:接受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投资组合建议、产品销售、资产配置等增值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及约定购回交易等资本中介服务,赚取利息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为客户提供发行上市保荐、股票承销、债券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和财务顾问服务,赚取承销费、保荐费及财务顾问费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为客户提供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等资产管理服务,赚取管理费及投资业绩报酬收入。

  证券投资及交易业务:以自有资金买卖有价证券,包括权益类投资、量化投资与OTC、固定收益类投资和新三板做市交易业务,赚取投资收益。

  此外,公司还开展为客户提供基金管理、产业金融及投资研究、股权投资等业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和投资收益。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合并

  单位:元

  

  母公司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合并

  单位:元

  

  母公司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3.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评级报告,截至报告期末,20长城C1、24长城C1、24长城C2、24长城C3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21长城08、22长城01、22长城02、22长城03、22长城05、23长城01、23长城02、23长城03、23长城04、23长城05、23长城06、23长城07、23长城08、23长城09、23长城10、23长城11、23长城12、24长城01、24长城02、24长城03、24长城04、24长城05、24长城06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未发生变化。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债务融资事项

  为及时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序、高效开展公司债务融资工作,公司对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统筹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合理安排债务融资工作,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80亿元,发行短期融资券累计110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总体待偿余额345.58亿元。公司报告期内债券发行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相关内容。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一)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相关部分。

  (三)组织架构调整事项

  2024年4月,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架构优化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以下优化调整:1.新设立一级部门“集团与战略客户部”,定位为面向集团主业、公司战略客户的一站式、一体化金融服务平台;撤销“战略创新部”。2.新设立一级部门“品牌与公共关系部”,定位为公司统一的宣传窗口、品牌建设和重要利益相关方关系的管理枢纽,下设董事会办公室。3.将“党群与宣传工作部”更名为“党群工作部”,定位为公司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建设和相关工作的管理部门。4.鉴于长证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已注册成立,撤销“国际业务发展(香港)办公室”。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4年6月,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4,034,426,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63,959,099.94元(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与拟分配现金总额略有差异系尾数四舍五入所致),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4年8月6日实施完毕。

  2024年6月,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10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以总股本4,034,426,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3,308,224.33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披露《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4年12月20日实施完毕。

  (五)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

  2024年6月,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王军先生、段一萍女士、段心烨女士、邓喻女士、孙献女士、王章为先生、敬红先生、麦宝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吕益民先生、周凤翱先生、陈红珊女士、林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王寅先生、马伯寅先生、顾文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召开第七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苗伟民先生、何美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孙献女士、敬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聘任李翔先生为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聘任曾贽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周钟山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聘任赵昕倩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聘任王振先生、李丽芳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徐楠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6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2024年11月,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11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情况

  

  (八)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分类评价结果

  公司近三年分类评价结果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5-02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王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阮惠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25年1-3月,公司营业总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金融资产收益、经纪业务及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净资本和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持续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净资本等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公司债务融资相关事项

  为及时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序、高效开展公司债务融资工作,公司对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统筹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合理安排债务融资工作,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10亿元,发行短期融资券累计50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总体待偿余额为335.52亿元。

  (三)分支机构搬迁、更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支机构搬迁、更名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分支机构搬迁、更名情况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四)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下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达重大诉讼和仲裁披露标准的其他未了结诉讼和仲裁程序的案件(含子公司,不含为客户权益案件及第三方代起诉案件)涉案总金额为14,35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阮惠仙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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