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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巨潮资讯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本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5.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2,175,887,8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326,383,179.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 是   □ 否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五章电力供应业”履行信息披露要求。

  2.2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概表

  

  2.3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行业。

  2024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985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为94181亿千瓦时。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3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第二产业用电量638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第三产业用电量183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4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

  截至2024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4.5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气电、抽水蓄能新投产装机规模大幅增长,电力系统调节能力进一步提升。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增量占总发电量增量的比重超过八成,煤电充分发挥了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作用,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持续推进。

  2024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442小时,同比降低157小时。其中火电4400小时,同比降低76小时。市场交易电量保持增长,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6179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2.7%,同比增长1.3个百分点。其中,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4653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

  2024年,全国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年初全国出现大范围寒潮天气,多地出现大幅降温,用电负荷快速增长,部分省份在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夏季全国平均气温达到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高,全国统调最高用电负荷达14.5亿千瓦,同比提高1.1亿千瓦,创历史新高。冬季气温偏暖,全国最高用电负荷低于上年同期,同时,全国电煤库存整体处于较高水平,全国电力供应保障有力有效。(以上内容及数据来自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4—2025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4年1-12月份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简况》)

  公司在新能源电力子行业拥有国家政策优势、行业先发优势、市场优势、经营权价值优势、洁净煤燃烧技术优势及管理团队优势,使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大增强,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保效益方面均具备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强大的发展后劲,有望充分享受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利好。

  3.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股、元/股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4.2 前10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3 前10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4.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5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6 如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披露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表决权比例前10名的股东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5. 公司债券情况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2 公司存续面向普通投资者交易的债券的,应披露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报告期内的经营概况

  2024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严峻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沉着应变、综合施策,顺利完成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作为经济运行的“晴雨表”和“风向标”,2024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但受来水好转及新能源发电增长影响,火电出力增速下行,火电企业盈利改善但增长空间受限。

  面对复杂的经营形势,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奋斗精神,积极应对挑战。一方面以稳应变,紧抓能源电力安全生产,持续提质控本增效,促进传统设备改造升级,锻造新质生产力;另一方面以进促稳,纵深推进合规管理运作,坚持不懈练好内功,奠定高质量发展根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0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6亿元,实现了健康、持续发展的目标。

  1.1狠抓运营,能源电力稳中有进促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稳健运营促发展的理念,在电力市场化改革逐步深入、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同时火电出力增速下行、电价同比下降、盈利空间受限的行业发展环境下,公司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对内深挖潜力要效益,对外积极主动谋发展,紧密关注市场动态,灵活调整经营策略,千方百计稳生产促销售、降费用促增长,扎实筑牢梅县荷树园电厂发展基础,优化提升陆丰甲湖湾电厂增长驱动效应,创新发挥宝新售电灵活运营优势,形成高质量发展合力,实现了发售电量的稳定,夯实了公司主业发展的基本盘。

  公司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建设有序开展,报告期内,项目新投入资本金2亿元,银团贷款分期顺利发放,充分保障了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将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完成,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能源电力核心主业,谱写高质量发展篇章。

  1.2审慎经营,金融投资多元优化促增值

  公司坚持审慎投资,进一步优化整合存量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中广核汕尾海上风电公司参股股权的转让;公开挂牌转让参股百合佳缘、华泰保险的股权,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密切跟踪经济产业政策,把握市场趋势并制定有效的投资策略,实现二级市场投资的合理盈利。

  公司发起设立的梅州客商银行在金融科技快速发展和民营银行数字化转型的大趋势下,立足金融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做好“五篇大文章”要求,秉持“科技赋能、金融向善”的经营理念,坚持做“特、专、精、美”的新型价值银行。截至报告期末,梅州客商银行资产总额417.90亿元,同比增长30.38%;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11亿元,同比增长20.20%;拨备后净利润2.51亿元,同比增长7.71%,形成了业务规模大幅增长、资产质量持续稳定、营收利润再上新台阶的发展态势。

  1.3多措并举,合规管理纵深推进促高效

  报告期内,公司以党建引领、完善制度、强化内审、合规培训为抓手,多措并举完善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规范治理在企业稳增长、促发展、提质效中的基石作用。

  公司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并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圆满完成董监事会换届选举,进一步构建“党组织领导核心、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依法监督、高级管理层授权经营”的治理体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能源安全新战略,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生产;加强信息化建设,上线OA系统,提高办公效率;强化内控审计,不定期开展重点业务内审,筑牢审计监督防线;对照合规要求,积极开展内部治理自查,分批次制订完善3项管理制度、12项内部管理规定,构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治理体系;持续开展合规培训,组织董监高及核心业务人员培训18批次,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为新形势下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治理基础。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8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分别以专人、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09:30在公司会议厅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主持召开,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文件《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文件《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5,541,276.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60,375,890.6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037,589.0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695,304,032.18元,减去已分配股利652,766,358.6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26,875,975.13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24年末公司总股本2,175,887,8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326,383,179.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实施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等其他相关事宜。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的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2024年度经营情况,对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了年度绩效考核,并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注:股东董事在股东单位领取薪酬,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邹锦开、叶林、江卓文、李荣康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致力于新能源电力核心主业的培育、壮大和发展,加强管理,节能减排,提质增效,提高核心竞争力。

  为达成上述经营目标,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包括:

  1、持续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完善管理,规范运作,稳健经营;

  2、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第一、环保第一”的生产岗位目标责任制,确保公司新能源电力主业投运机组的安全、环保、稳定运营;

  3、加大研发投入,加强设备改造升级,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控制原材料及生产成本,保障公司生产需要和经营效益;

  4、全力推进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的建设工作,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建设;积极推进梅县荷树园电厂7、8号(2×1000MW)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扩建工程、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5-8号机组扩建工程(4×1000MW)的立项核准申报工作;

  5、促进梅州客商银行稳健合规运营,积极探索符合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

  特别说明:上述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调整2025年度对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对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李荣康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延长公司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至2025年8月8日届满,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至2025年8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2015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等各种因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慎考虑和研究,公司董事会拟同意分别延长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12个月,在其存续期届满前择机出售该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并在出售后进行现金清算,余额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同时终止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会认为,延长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损害持有人、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邹锦开、邹孟红、李荣康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四、本次会议同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文件《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7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09:15至2025年5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对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等。

  对上述第三、四、五、八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第九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寄原件)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其送达公司时间应不晚于现场登记截止时间。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一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卓文、罗丽萍

  电  话:(0753)2511298、(020)31230359

  传  真:(0753)2511398

  邮  箱:bxnygd@sina.com

  5、 出席现场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690

  投票简称:宝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及相关文件,对本次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6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邹锦开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卓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小燕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4.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邹锦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卓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小燕

  2.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邹锦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卓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小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邹锦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卓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小燕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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