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2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R适用 □不适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京会兴审字第00830022号,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行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和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需求日益增长,同时在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行业创新能力的提高以及医保体系的健全等因素的驱动下,预计我国医药行业仍将保持增长态势。
2024年作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中国医药行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期间一系列重大政策的出台与落地,医药政策呈现出多维度、深层次的特点,涵盖了创新药发展、医保改革、药品价格治理、医疗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监管联动机制等多个方面,为人民群众健康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不仅为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随着“健康中国”战略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医药行业将进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更高水平融入全球产业体系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另外,近年来相关部门陆续出台并落地实施了一系列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行政法规和政策,不断完善对中医药产业的规划和指引,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是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显著优势。在国家鼓励中医药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的背景下,优质中药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公司所处行业政策情况:
2024年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指导医药采购机构聚焦“四同药品”基本消除“四同药品”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
2024年2月,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建立新上市化学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机制鼓励高质量创新的通知》征求意见,从创新药定价以及加快上市效率等方面鼓励医药创新发展。
2024年3月,国务院李强总理所作的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创新药产业发展。
2024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十四个部委联合制定印发了《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对本年度纠风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治行业乱象,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关键领域,对构建良好行业作风意义重大。
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从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7方面部署22条具体任务。在中医药方面,提出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等建设。支持中药工业龙头企业全产业链布局,加快中药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
2024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会议指出要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
2024年12月,《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重点从集采药品耗材的进院、使用、监测、考核、反馈等各环节提出细化措施。
(二)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是集药物研发、生产、销售、中药材种植加工为一体的现代化医药、高新科技型企业。公司目前拥有中成药药品和化学药品批准文号300余个,基本涵盖中、西药常用剂型。剂型包括片剂、胶囊剂、颗粒剂、茶剂、丸剂、注射剂等;品种覆盖儿科、妇科、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骨科、呼吸科、抗感染治疗等十多个领域。拥有以小儿肺咳颗粒、延参健胃胶囊、地贞颗粒等为代表的多个市场畅销品种。其中,小儿肺咳颗粒、红霉素肠溶胶囊、血塞通注射液等100余个品规进入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小儿肺咳颗粒、延参健胃胶囊、红霉素肠溶胶囊、血塞通注射液、地贞颗粒等200余个品种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延参健胃胶囊、地贞颗粒、益气消渴颗粒等为公司独家品种。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医药制造业务,业务范围涵盖药物研发、药品生产与销售。公司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药品注册证》等经营资质后进行生产,然后通过经销方式将药品销售给医药流通企业,由流通企业将药品销售给医疗机构或各大药店,最后销售给药品消费者——患者。
1、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模式分为自主研发和联合研发两种模式。
自主研发模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天圣制药集团重庆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公司研究院可划分为中药所和化药所,所有产品以项目组的模式进行研发。研究院吸引了优秀科研人才,主要在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化学药、化学仿制药、中成药原有品种深度开发及工艺优化等方面开展研发工作,并获得一定成效。
联合研发模式:公司近年来先后与浙江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西南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等国内高校及科研机构在人才培养、实验室共建、新药联合开发、各级课题和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等方面开展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科研院校研发人才资源优势,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同时,公司还设立了改良型新药专项研发平台,持续引入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和拥有丰富研发经验高端研发团队,以提升公司在中成药和化学药方面的综合实力。
2、采购模式
公司执行“以产定采”的采购策略,设置集团供应链中心,负责全集团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五金备品备件、试剂耗材、办公用品和工程设备的集中采购,采取公开招标、询价比价等相互结合的采购模式,并严格按照GMP的要求,由质量、生产、采购三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管理、备案。公司建立了“计划-采购-监督”分工协作、交叉审核、互相制衡的采购机制,以保证质量并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公司销售部门制定年季月销售计划,生产部门据此制定年季月生产计划,供应链中心根据物料库存、使用周期等情况制定年季月物料需求采购计划,过程中再依据实际销售情况、生产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制定每月可供执行的物料采购计划并经各部门会审后执行。
各分子公司采购部门依据物料采购计划同各合格供应商询报价上报集团供应链中心,集团供应链中心再次询报价或者公开招标。针对所采物料商品的不同,采取以集中采购为主、其他方式为辅的采购模式。供应链中心根据采购计划、库存情况及原辅料市场情况从经质量审计的供应商进行招标或者询报价采购,在确定合格供应商及价格后,下发各分公司采购部门进行采购。其中大宗中药材品种多采取药材产地采购模式,即通过前期的市场及产区调研,确定适合公司采购的策略,选择时机进行产区季节性采购。
2024年在对中药材、原料药、试剂耗材、包装材料、仪器设备、工程及工程材料的集中采购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对集团物流运输、计量校准、工艺外包等项目采用集采模式。通过资源的有效融合,提高了供应商质量和稳定性;规模化的采购有效的降低成本;集采过程有效的减少采购环节、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集采促进与供应商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优化提高了协作运营效率,增强了企业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响应能力。
2025年在集采会在扩围深化、优化管理、推动创新等多个维度,提出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扩大集采的覆盖范围,将五金配件、耗材等纳入集采;对集采供应链进行优化和完善,加强对供应商的评估和管理,确保供应链的稳定可靠;探索创新的采购模式,如开展集中采购联盟,与其他制药企业联合采购原材料、辅料等物资,通过规模效应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
供应链中心跟踪、监督、评估各分子公司采购效果,公司审计部门对采购过程进行审查和监督。
3、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单位主要为天圣制药及下属四家全资子公司——湖北天圣、湖南天圣、四川天圣、天圣山西,主要生产销售各类口服固体制剂(包括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茶剂、丸剂等)、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药用空心胶囊。
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生产,严把质量关。公司执行“以销定产”的生产策略,在满足市场需求的情况下,避免物资和产品的积压,以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生产组织方面:在公司“以销定产”的策略下,由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需求下达需货计划,生产部门在接到需货计划后,根据库存情况,下达生产计划和物资采购计划。物资采购回来后,按质量标准进行全项检验,检验合格出具检验报告单和物料放行单办理入库。车间根据生产计划,从仓库按批领取合格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严格按注册工艺和工艺规程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不合格不准流入下一道工序,同时不但要求质量合格,过程也要合规。产品生产完毕后质量部门进行随机抽检,后按国家质量标准进行全项检验,检验合格再对每批产品进行放行审核,所有项目审核无异常后开具成品放行单,仓库接到合格成品检验报告单和成品放行单后办理成品入库,产品即可上市销售。公司执行6S管理模式,严格考核管理,实行精益化生产。
质量控制方面:公司本着“以民为天,以质为圣”的宗旨,奉行“质量第一”的质量管理理念,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公司一直以来将质量管理的理念贯穿到“人、机、料、法、环”的方方面面,实行全员质量管理。在人员方面,质量管理人员均具备医药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专门的培训,能够在各自的岗位上很好的控制产品质量。在机器设备方面,不但采用国内最先进的成套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让设备随时处于最佳状态,为生产出优质产品提供硬件保障。在物料质量控制方面,配备了完善的分析检验仪器,制定了物料的详细检验操作规程,对所有物料均严格全项检验,不合格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中间产品不合格不准流入下一道工序,成品不合格不得放行出厂。在生产过程中,配备了经过培训并且有丰富经验的现场质量监控人员,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质量监控,确保产品生产过程合规,质量合格。在质量管理制度方面,公司按照GMP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并严格执行,按期进行自检,查漏补缺,使所有质量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执行到位,以确保产品质量。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在剂型、规格、生产工艺等方面差异化竞争特点,加强了公司产品在各省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的竞争优势。公司主要采取经销商销售模式,即将生产的药品通过经销方式销售给医药流通企业,由流通企业将药品销售给医疗机构或各大药房、诊所,最后到药品消费者——患者。
公司制定了全渠道全覆盖的精细化、学术化的营销模式,精准定位各级优质经销商,并铺以专业的自有学术团队。同时针对不同管线产品属性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营销团队,现已形成独具特色的营销模式。
同时核心产品在基层终端市场需求潜力大,我们通过以学术价值为导向,下沉终端基层市场,覆盖了13,000余家基层机构,保证了产品的可及性。
在普药产品的销售推广方面,针对普药流通大、覆盖广的特点,公司在全国28个省市建立了销售网络,与各地优质商业深度合作,以提高公司产品在全国市场的渗入率。
公司加强客户管理,自2020年开始,有针对性的根据不同的客户画像、客户特色匹配不同产品和覆盖区域,增加了公司产品在不同省市和医疗机构的覆盖率。
2025年公司将利用丰富的自产品种优势,结合多年深耕医药行业的渠道优势,面向全国医疗诊所推出自有互联网医药销售平台,尝试引入AI等多种赋能工具,拓宽销售,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详细事项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18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4月15日,以电话及邮件的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王欣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爽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圣医药”)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11,870.00万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爽先生在长圣医药担任总经理、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张娅女士在长圣医药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长圣医药为公司关联法人。关联董事刘爽先生、张娅女士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总数为5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刘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刘爽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刘爽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均不收取担保费,公司及子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关联董事刘爽先生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总数为6名。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含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49%为参股公司长圣医药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担保。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爽先生在长圣医药担任总经理、董事职务;公司董事张娅女士在长圣医药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长圣医药为公司关联法人。关联董事刘爽先生、张娅女士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总数为5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谈宗华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爽先生、谈宗华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总数为5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估值提升计划》。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纪要;
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6、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及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30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创新经济走廊食品城西一街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6.00、7.00、8.00、9.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00、6.00、7.00、8.00、9.00、10.00、11.0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登记以在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有效。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2日9:00-12:00及13:30-17:30。
3、登记地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联系方式:
登记联系电话:023-62910742
登记联系传真:023-62980181
联系邮箱:zqb@tszy.com.cn
登记联系人:王琴
5、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72
2、投票简称:天圣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提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提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受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姓名或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19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2025年4月15日,以电话及邮件的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郭炯杓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梅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之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