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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35        证券简称:天元宠物     公告编号:2025-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宁桥大道291号天元宠物鸿旺园区9号楼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李安、江灵兵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元潮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42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部分达标或未达标,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42万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虞晓春、李安、张根壮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90.28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虞晓春、李安、张根壮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1335                 证券简称:天元宠物              公告编号:2025-063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宁桥大道291号天元宠物鸿旺园区9号楼9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伟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归属90.28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1335         证券简称:天元宠物         公告编号:2025-065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元宠物”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8日,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并于2024年2月2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2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由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50万股;

  2、由于25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16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1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92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42万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1335         证券简称:天元宠物        公告编号:2025-066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2人

  ●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90.2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165%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归属价格:8.99元/股(调整后)

  ●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办理90.2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54人,包括公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9.44元(调整前)。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6、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7、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8、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值或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或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与“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18日,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并于2024年2月20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2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6,0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48,547股后的124,651,4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10月1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6,0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388,786股后的121,611,2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8.99元/股。

  (五)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5.50万股;由于25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16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1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92万股。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42万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90.28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关联董事虞晓春、李安、张根壮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3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出具了相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2月27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2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

  2、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52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2月27日

  (二)归属数量:90.28万股

  (三)归属人数:52人

  (四)授予价格:8.99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归属90.28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5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90.28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无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90.28万股,总股本将由12,600万股增加至12,690.28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归属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1335                证券简称:天元宠物                公告编号:2025-064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2月19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57万股限制性股票。

  2、2025年3月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40,23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129%,最高成交价为18.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8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1,571,497.10元(不含交易费用),且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3、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4、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柬埔寨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为应对当前国际贸易的不确定性,发展公司国际供应链,推进与完善公司海外制造基地战略布局,公司计划投资金额约10,000万元人民币在柬埔寨投资建设宠物用品生产基地,生产猫爬架、宠物窝垫等宠物用品。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薛元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中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国芬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薛元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中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国芬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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