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立信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0.7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雷,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晗,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17年至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龙湖川,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至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费用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核查,立信具备证券及衍生产品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近年来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立信具备证券及衍生产品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5年5月19日下午15: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
2025年5月14日。
(七)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其他人员。
(九)会议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1、以上提案所涉内容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提案11.00、21.00、23.00需逐项表决。提案7.00、10.00-17.00、20.00、22.00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即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提案19.00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票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人为合伙企业股东的,应加盖合伙企业印章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或签字)。
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5年5月16日下午16:30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7323929
传真:0755-27323949(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电子邮箱:zqb@szzhaowei.net
联系人:牛东峰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21”,投票简称为“兆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股东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账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5-014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各监事发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齐聪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牛东峰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积极开展监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其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024年,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1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7,000股及注销其股票期权7,000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绩效考核情况的议案》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平衡公司现有股东和未来H股股东的利益,在扣除公司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并上市”)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有)后,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并上市前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其于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计划用于(包括但不限于)进一步拓展全球化业务、加大研发投入及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无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科目
(3)现金流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海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左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左梅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海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左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左梅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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