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截至本公告日,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人民币1000万元计算,公司累计担保(含反担保)合同金额人民币53.12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照2025年4月28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7.2043元人民币计算,不含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下同),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0.84%。其中,公司累计为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减速器”)提供的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33亿元。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一、 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1日、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聚隆减速器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含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12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1)、《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39)。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完毕的《保证合同》,依据上述合同,公司同意为聚隆减速器向中国银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提供最高本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
乙方(保证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后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计算,公司累计担保(含反担保)合同金额人民币53.12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0.84%。其中,公司累计为聚隆减速器提供的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33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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