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50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4年度股东会定于2025年5月23日下午召开,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本行董事会。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至2025年5月23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行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行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行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行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苏州银行大厦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报告事项
1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1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1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15.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第12、13、14、15项报告不需审议批准。
上述第4、5、8、9、10、11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行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第9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依法对议案9回避表决,不得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各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行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本行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本行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和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办法: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苏州银行大厦(邮编:215028)
联系人:史先生 李先生
电话:0512-69868127,0512-69868509
传真:0512-65135118
5.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66”;投票简称为“苏行投票”。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投票的议案。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统一代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参会回执
注:1.现场会议参加人员填写本回执。
2.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3.本行不接受电话登记。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8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苏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行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监事9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沈琪、监事孟卫元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琪主持,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行董事会编制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行2024年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行董事会编制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回报,同时能保证公司2025年资本充足率可满足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行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行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向股东会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向股东会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向股东会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51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行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本季度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千元为单位,可能因四舍五入而存在尾差。
四、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泗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苏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单位以人民币列示。
五、本集团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六、本行董事长崔庆军先生、行长王强先生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徐峰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补充披露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36号)要求,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计入发放贷款和垫款及吸收存款。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是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执行。
本集团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三)补充财务指标
注:上述监管指标中,资本充足率指标、存贷款比例、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拨贷比、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总资产收益率、成本收入比、资产负债率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计算,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为上报监管部门合并口径数据,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可疑类贷款迁徙率为上报监管部门母公司口径数据。
(四)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依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要求,根据合并财务报表数据重新计算。
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依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要求,根据合并财务报表数据重新计算。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报监管部门合并口径数据。
(五)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六)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与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报告期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七)经营情况分析
1、业务规模稳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7,271.54亿元,较年初增加334.40亿元,增幅4.82%;负债总额6,670.36亿元,较年初增加285.78亿元,增幅4.48%;各项贷款3,628.90亿元,较年初增加295.31亿元,增幅8.86%;各项存款4,630.14亿元,较年初增加460.49亿元,增幅11.04%。
2、经营效益持续增长: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2.50亿元,同比增长0.25亿元,增幅0.76%;实现净利润16.10亿元,同比增长1.05亿元,增幅6.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4亿元,同比增长0.99亿元,增幅6.80%。
3、经营效率保持稳定: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0.83%,拨备覆盖率447.20%,拨贷比3.72%,资产质量持续保持在稳定水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80%,一级资本充足率11.62%,资本充足率14.54%;流动性比例89.72%,流动性覆盖率145.69%。各项指标符合监管要求,处于稳健合理水平。
(八)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1. 本行大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计划自2025年1月14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购买可转债转股的方式,合计增持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本行2025年1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4月14日,国发集团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可转债转股的方式累计增持本行股份8,572.4636万股,占本行最新总股本的1.9175%,增持资金合计56,728.5946万元,国发集团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增持本行股份。具体内容详见本行2025年4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2. 截至2025年3月末,本行股东苏州海竞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全部11,002,800股本行股份被司法冻结,其中11,000,000股涉及已质押股权司法再冻结,占本行总股本的0.25%,未对本行经营发展、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兼顾流动性管理与盈利增长需要,合理配置债券投资。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持有的面值最大的十只金融债券合计面值金额为123.20亿元,主要为政策性金融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持有的前十大金融债券余额的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人民币千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崔庆军 行长:王强 财务部门负责人:徐峰
2、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崔庆军 行长:王强 财务部门负责人:徐峰
3、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崔庆军 行长:王强 财务部门负责人:徐峰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53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5日,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本行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行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01-12室。截至 2024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 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截至 2024年末,安永华明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00 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5.85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安永华明 2023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其中,安永华明 2023 年度 A股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和纪律处分 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斐,于 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苏州银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主要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鲁锦南,于 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苏州银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陈露,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苏州银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行拟就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安永华明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35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53万元)。因审计机构聘任安排调整(详见本行2024年7月24日披露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与2024年度同口径审计服务相比,上述审计费用上升12万。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同意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结合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审计服务质量等方面,并综合本行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认为其具备继续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本行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其中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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