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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继续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 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发挥各类优质客户的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公司金融服务业务,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在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前提下,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在2025年继续为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定服务范围内的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开展金融服务合作,具体为提供存款、授信(含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以及资金结算与收付、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符合财务公司经营范围的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本交易”)。    依据本交易,预计2025年TCL实业下属公司任一日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任一日财务公司向TCL实业下属公司提供授信余额合计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存贷款利率范围参考央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等公布的关于存款基准(基础)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及市场化金融机构存贷款水平。同时,预计2025年财务公司向TCL实业下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收取的利息收入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支付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另提供资金结算与收付、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其他金融服务产生的收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赵军先生、闫晓林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本事项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22层

  成立时间:2018年09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杜娟

  注册资本:人民币322,50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动产租赁,会务服务,软件开发,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设备、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提供市场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宁波砺达致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砺达致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惠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启赋国隆中小微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合计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TCL实业发展稳定,经营情况良好。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727.6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5亿元,2024年6月末资产总额1331.2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公司与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产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TCL实业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定的服务范围内的部分下属子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金融服务业务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该等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会对公司带来交易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公司将对关联方的授信做严格风险评估,并设立授信额度。通过严谨的授信风险评估,确定关联方的最高风险承受能力,确保关联方的用信余额控制在授信额度内。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协议主要条款

  公司拟与TCL实业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协议签署方

  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内容及金额

  1、存款、授信业务:财务公司与TCL实业的部分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存款、 授信(含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业务,就前述业务,预计2025年关联方任一日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任一日财务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授信余额合计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收取的利息收入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支付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

  2、其他金融服务业务:财务公司与TCL实业的部分下属子公司拟开展资金结算与收付、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等其他金融服务,就前述业务,预计财务公司2025年产生收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三)定价原则及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水平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四)协议的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由财务公司和TCL实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类议案之日止。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防范措施

  (一)对公司影响

  财务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积极稳妥拓展对公金融服务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选择TCL实业的部分子公司作为日常交易关联方,一方面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及金融服务对象有限,主要围绕成员单位开展业务,TCL实业部分子公司系财务公司的成员单位;另一方面TCL实业部分子公司属于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相对了解,公司与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有利于降低成本、控制风险、增加收入。公司为TCL实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风险防范措施

  1、财务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遵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定要求,其所有经营行为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确保合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

  2、财务公司对关联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3、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五、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财务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交易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交易所涉及的法律文件,并办理本交易所需的审批及登记手续。

  六、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对TCL实业相关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业务情况如下:

  

  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财务公司具有提供金融服务的经营资质,财务公司的基本财务指标符合监管规定,该关联交易系财务公司经营所必需,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至3月,公司与TCL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59.4亿元。

  九、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下属开展保理业务的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公司将上述交易纳入关联交易管理。并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游供应商(包括其他获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的企业)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拟与保理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上述供应商将基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相关权益转让给保理公司并获得资金。基于前述交易模式,保理公司将间接获得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相关权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上述符合条件的交易一并纳入关联交易管理。

  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申请向保理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供应商与保理公司间)额度折合人民币不超过45亿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类保理业务之日止,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单笔保理业务金额及年限根据实际情况经相关方协商一致后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TCL实业下属保理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赵军先生、闫晓林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情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供应商拟与以下关联方企业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22层

  成立时间:2018年09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杜娟

  注册资本:人民币322,50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动产租赁,会务服务,软件开发,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设备、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提供市场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宁波砺达致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砺达致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磐茂(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惠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启赋国隆中小微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合计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TCL实业发展稳定,经营情况良好。2024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727.6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5亿元,2024年6月末资产总额1331.2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TCL实业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TCL实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TCL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TCL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保理”)

  公司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3211-4房

  成立时间:2015年05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钟明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经营范围: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与商业保理有关的咨询服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含金融、保险、证券、期货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TCL保理经营情况良好。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64亿元,净利润 0.31亿元,期末资产总额14.5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主要股东情况:TCL金服控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TCL金服控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为TCL实业境内控股子公司,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 TCL 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TCL保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TCL保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 LIMITED

  公司注册地:香港新界沙田安群街1号京瑞广场2期23楼F室

  成立时间:2016年10月26日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美元7300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LIMITED经营情况良好。2024年实现净利润 0.02亿港币,期末资产总额49.36亿港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主要股东情况:TCL INDUSTRIES HOLDINGS(H.K.) LIMTIED持股80%,TCL TECHNOLOGY INVESTMENTS LIMITED持股20%。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LIMITED为TCL实业境外控股子公司,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LIMITED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 LIMITED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名称:简单汇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单汇”)

  公司注册地: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18号3701室(仅限办公)

  成立时间:2017年6月15日

  法定代表人:童泽恒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0万元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工程管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通信设备销售;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进出口。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简单汇经营情况良好。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96亿元,净利润0.05亿人民币,期末资产总额4.57亿人民币。

  主要股东情况:TCL金服控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宁波领卓联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0152%,宁波领卓联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6848%,童泽恒持股3.3%。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TCL金服控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为TCL实业境内控股子公司,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简单汇为公司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简单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公司名称:天津简单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保理”)

  公司注册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融汇商务园一区13-2-210

  成立时间:2022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李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天津保理经营情况良好。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15亿元,净利润0.03亿人民币,期末资产总额1.38亿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主要股东情况:简单汇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简单汇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为TCL实业境内控股子公司,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天津保理为公司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保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保理业务标的: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以及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对供应商之应付账款。

  (二)业务期限:保理融资业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类保理业务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三)保理融资额度:保理融资额度(可循环额度)总计折合人民币不超过45亿元,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具体以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五)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由公司与相应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利率及手续费率。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直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有效盘活公司资产。

  供应商基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向保理公司开展保理融资业务,是基于供应商自身需求及独立决策,严格按照市场化竞争机制开展业务。该项业务有利于解决供应商资金缺口,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交付,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其风险可控。

  六、主要责任及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直接开展无追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若因应收账款债务人出现信用问题导致届期不能支付或不能足额支付应收账款时,应收账款债权受让方无权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追索。

  若供应商基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向保理公司开展保理融资业务,保理公司在受让供应商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后,对于符合条件的保理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直接向受让方履约,无须再向供应商履约。

  七、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CEO或CFO或其授权的其他有权签字人在总保理融资额度及授权期间内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八、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适时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目的是为了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至3月,公司与TCL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59.4亿元。

  十、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

  金融衍生品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重超30%、且部分原材料及设备等从境外采购,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较为明显。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以外汇衍生品为主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降低汇率风险。

  ● 交易基本情况: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拟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交易额度内循环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公司挑选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业务背景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情况进行,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仍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操作风险、延期交割风险、履约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一) 交易目的

  因公司海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重超30%且部分原材料及设备等从境外采购,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较为明显。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以外汇衍生品为主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用于锁定成本、降低汇率风险。

  (二)预计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任一时点总交易额度不超过40亿人民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且可循环使用。

  (三)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一般情况下不需保证金。

  (四)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远期、掉期、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

  2、交易对手: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六) 交易期限:与被套期项目的期限相匹配,大部分情况下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可行性分析及申请交易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均属于与主营业务经营相关的套期保值和交易类业务,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公司所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存在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

  3、履约风险:本公司按照滚动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实际经营结果与预算偏离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如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二)风控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交易。

  2、严格执行前、中、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加强交易对手管理,从事境外金融衍生交易时,应慎重选择代理机构和交易人员。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建立应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6、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7、公司及成员企业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 公司操作金融衍生品的准备情况

  1、 职责划分:公司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实行统一管理,并授权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履行管理职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按照授权金额根据相关制度分级审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限额,成员企业在公司核定限额及种类范围内拟定方案并将方案报财务公司审核,之后由各成员企业执行操作。    2、制度规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有效的金融衍生品操作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明确规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等具体要求。    3、人员配置:财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均配备多名专门人员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主要包含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和公司整体管理政策建议等具体工作。各成员企业合理配备金融衍生品交易决策、业务操作、会计处理等专业人员,确保参与业务的人员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严格执行金融衍生品合约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以日常经营需求为基础,以应对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为目的,围绕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情况,依据实际的业务发生情况配套相应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公司已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在交易的审批、操作、跟踪、审查及披露等各环节均明确权责及分工并配备专业人员,有效控制相关风险。因此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具有可行性。

  四、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衍生品交易是公司为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所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公司对衍生品合约的会计核算及列报依据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并将根据证券监管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衍生品合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损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2025年度,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含参股公司)申请融资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79.80亿元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03.09%。前述担保外,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70.89亿元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7.38%。鉴于公司的对外担保合计金额较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也较高,若被担保人未能按期履行还款协议,则公司将可能因承担担保责任而偿付相关债务,从而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对下属子公司(含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76.62亿元的担保额度。

  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对以下子公司(含参股公司)申请融资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79.80亿元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03.09%。前述担保外,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70.89亿元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7.38%。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对以下子公司(含参股公司)申请融资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79.8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较2024年合计减少人民币96.82亿元。被担保公司相关信息及本公司2025年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1、 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上述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在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办理理财、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及对外投标等事项时,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给予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资产抵押、信用担保等方式,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上述担保额度在本次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被担保公司任一时点担保余额均不得超过上述担保额度。

  2、 拟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上述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在向银行申请和使用授信、办理理财、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及对外投标等事项时,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给予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股权质押、资产抵押、信用担保等方式,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上述担保额度在本次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被担保公司任一时点担保余额均不得超过上述担保额度。

  (二)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5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其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70.89亿元的担保预计额度,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办理贷款、银行承兑、保函、保理以及贸易项下履约保函等相关业务时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其公司章程、授权及内部担保相关规定对被担保公司进行审核,在履行控股子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后可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上述子公司担保额度在本次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被担保公司任一时点担保余额均不得超过上述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TCL Moka International Limited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注册资本:1.00元港币;主营业务:生产制造、采购(屏及非屏材料)、销售(整机、材料)。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2.88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77.11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93.04%,所有者权益为5.77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广州智汇盛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铁民;注册资本:32,5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家用电器研发、销售等。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11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0.67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31.89%,所有者权益为1.44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TTE ELECTRONICS INDIA PRIVATE LIMITED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注册资本:5亿卢比;主营业务:生产制造、采购(屏及非屏材料)、销售(整机、材料)等。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9.64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9.83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100.98%,所有者权益为-0.19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4、惠州茂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铁民;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一般出口贸易。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67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05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3.12%,所有者权益为0.61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5、茂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铁民;注册资本:2.3933亿港元;主营业务:生产制造、采购(屏及非屏材料)、销售(整机、材料)。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6.88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75.94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8.39%,所有者权益为20.94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6、深圳智显视界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铁民;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0.09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0.07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5.65%,所有者权益为0.02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7、深圳智联数创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铁民;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0.148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0.054 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36.53%,所有者权益为0.094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8、MOKA TECHNOLOGY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CHEN CHUANLUN;注册资本:11,575,000万越南盾;主营业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等。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14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0.75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35.00%,所有者权益为1.39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9、TCL Technology Investments Limited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注册资本:2.14亿元港币;主营业务:TCL科技境外融资平台。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5.37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35.35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99.94%,所有者权益为0.02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0、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军;注册资本:3,308,123.474578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液晶面板制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88.04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416.95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6.95%,所有者权益为471.09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79.17%,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1、广东聚华印刷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东;注册资本:12,159.3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73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2.50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7.06%,所有者权益为1.23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38.98%,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2、广州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沛;注册资本:175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液晶面板制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59.76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77.39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9.31%,所有者权益为182.37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43.54%,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3、华星光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注册资本:6,984万港币;主营业务:面板原材料采购。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05.77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97.02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91.73%,所有者权益为8.75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79.17%,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4、惠州华星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才力;注册资本:201,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液晶面板制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3.983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03.405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3.40%,所有者权益为20.578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79.17%,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5、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沛;注册资本:418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液晶面板制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78.43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231.07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34.06%,所有者权益为447.36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45.84%,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6、苏州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鞠霞;注册资本:326,040.5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液晶显示面板和模组制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3.61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28.09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38.16%,所有者权益为45.52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79.17%,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7、苏州华星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鞠霞;注册资本:203,585.0989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液晶面板制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2.74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8.34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2.90%,所有者权益为24.40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79.17%,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8、华显光电技术(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欧阳洪平;注册资本:45,168.69万人民币;主营业务:显示模组制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5.19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21.15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0.09%,所有者权益为14.04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43.51%,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19、武汉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欧阳洪平;注册资本:210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液晶面板制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68.309 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248.365 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7.43%,所有者权益为119.944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45.24%,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0、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晖;注册资本:1,191,853.7749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液晶面板制造。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09.15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81.90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58.84%,所有者权益为127.25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77.76%,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1、翰林汇(天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连起;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电子产品销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82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3.27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5.53%,所有者权益为0.55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66.46%,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2、翰林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连起;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电子产品销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33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5.76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8.56%,所有者权益为1.57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66.46%,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3、明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注册资本:3,500万港币;主营业务:电脑配件的进出口及代理分销;成立时间:2024年11月,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总负债、所有者权益均为0。公司持股比例66.46%,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4、北京和诚诺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新;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数码产品销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84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46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8.99%,所有者权益为0.39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35.52%,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5、北京汇志凌云数据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建明;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数码产品销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86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0.66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9.86%,所有者权益为1.20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39.88%,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6、北京尚派正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新;注册资本:2,245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数码产品销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5.91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5.21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8.10%,所有者权益为0.70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35.52%,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7、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连起;注册资本:41,168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数码产品销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8.23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36.71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6.11%,所有者权益为11.52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66.46%,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8、青岛蓝色基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戈;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电子产品销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0.53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0.16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30.34%,所有者权益为0.37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39.88%,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9、陕西替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孝政;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电子产品销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0.77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0.47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0.73%,所有者权益为0.30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35.52%,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0、天津替替云创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新;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电子产品销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0.54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0.24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4.72%,所有者权益为0.30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35.52%,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1、天津万方诺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新;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电子产品销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99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46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3.52%,所有者权益为0.53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35.52%,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2、天津新诚领航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新;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电子产品销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540.89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8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0.33%,所有者权益为539.08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35.52%,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3、北京优亿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戈;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214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805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1.53%,所有者权益为0.409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66.46%,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4、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东;注册资本:24,584.9768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印制电路板研发、销售等。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92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7.08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59.39%,所有者权益为4.84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29.5%,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5、TCL科技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骞;注册资本:47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0.06 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 14.61 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20.85%,所有者权益为55.45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6、 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健;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金融服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6.89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76.10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8.55%,所有者权益为20.79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82%,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7、TCL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艳;注册资本:78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新媒体账号运营、新媒体内容制作、视频制作、广告设计、广告媒介服务、体育赞助营销服务等。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0.608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0.033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5.46%,所有者权益为0.575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38、深圳前海启航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晖;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60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6.48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5.26%,所有者权益为1.12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35%,属于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的联营公司。

  39、广州启航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晖;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0.16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0.09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54.67%,所有者权益为0.07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35%,属于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的联营公司。

  40、艾杰旭新型电子显示玻璃(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海宾;注册资本:337亿日元;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及销售平板显示器用G11玻璃基板。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7.83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4.90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39.39%,所有者权益为22.93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16.89%,属于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的联营公司。

  41、内蒙古鑫华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新;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研发及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及研发。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30.18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5.62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51.76%,所有者权益为14.56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40%,属于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的联营公司。

  42、内蒙古鑫环硅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绪光;注册资本:45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研发及销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01.19亿元人民币,总负债为66.17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5.39%,所有者权益为35.02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40%,属于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的联营公司。

  三、请求批准事项

  (一)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079.80亿元担保额度内对上表所述子公司(含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上表所述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70.89亿元担保额度内对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在上述担保预计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含新设立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按相关规定进行调剂。

  (三)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一年或至公司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同一个被担保方担保事项止,以上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四、防范担保风险的措施

  公司将通过如下措施控制担保风险:

  (一)严格风险评估,并设立担保控制限额。通过严谨的授信风险评估,确定各子公司最高风险承受能力,并对子公司的总体担保额度控制在批准限额内。

  (二)公司已建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对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控。上述主要公司在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资金集中结算与管理,企业的收款、付款主要通过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公司能充分监控主要被担保公司的现金流向,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控制好风险,保障本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

  (三)为控制担保风险,做到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少数股东共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上述非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在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时,原则上将要求被担保方或其股东方提供反担保及直接担保、等比例担保或支付担保费等措施。

  (四)上述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其他业务需要本公司提供担保时,统一由本公司为上述公司审核及办理相关手续。本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按照公司内部相关规定收取担保费。

  五、目前担保余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含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475,99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21.80%。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236,93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17.31%。除前述担保外,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3,35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56.49%,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本次预计范围内具体实施担保事项做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CEO或CFO或其授权的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上述担保有关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2、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履行控股子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后对外提供担保。同时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上述担保有关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3、授权公司CFO或其授权的其他有权人在本次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调剂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办理相应手续。

  七、审批程序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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