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之通知、议案内容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编制及审议的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贺强先生、周国云先生、曹春方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作为非表决事项审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贺强先生、周国云先生、曹春方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4)董事会保证《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经营的需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保证了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同类交易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执行按照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合计3,223.0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绍柏先生、卓勇先生、黄小芬女士、卓军女士、刘羽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对外捐赠暨预计2025年度对外捐赠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捐赠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的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共享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银行资产池额度,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根据需要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2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募集资金将优先用于募投项目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临时用于补流的资金将按时返还专户、或根据募投项目资金安排需要提前归还专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7)。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4)董事会保证《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捐赠审议程序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对外捐赠及预计2025年度对外捐赠情况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累计对外捐赠298.00万元,均用于乡村振兴、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等,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对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乡村振兴等在内的各类对外捐赠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本次对外捐赠额度预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预计外捐赠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坚守“以人为本、制造精品、拓展企业、回报社会”的经营理念,多年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生态文明建设。本次对外捐赠事项是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有助于树立公司品牌形象,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对外捐赠额度预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1、会计政策的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9日将填写后的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发送至邮箱stock@kinwong.com进行出席回复(会议现场查验所有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方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验核)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验核)及复印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三)现场会议
出席登记时间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13:00至14:00,14:00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登记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
联系电话:0755-83892180
3、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23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
● 网上召开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至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kinwo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现就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
(二)网上直播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刘绍柏先生、公司董事兼总裁刘羽先生、财务总监孙君磊先生、董事会秘书黄恬先生、独立董事贺强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至5月21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kinwo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黄恬
电话:0755-83892180
邮箱:stock@kinwo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3228 公司简称:景旺电子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印制电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简称“PCB”)制造业。PCB是电子设备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为电子元件提供了结构化的支持和连接,实现了电路的功能和性能,被广泛应用于消费、通信、计算机、汽车、工控医疗、航空航天等领域。
2024年PCB行业整体呈现复苏态势。从下游应用领域看,AI算力、高速通信、卫星通信、汽车ADAS等领域带动了PCB产业进入结构性高增长趋势;从产品结构来看,高频高速板、高集成度、更高密度和更强散热的产品需求增长更快,HDI、HLC、高密度FPC、软硬结合板等高端产品的制造难度大、材料等级要求更高,全球仅部分PCB厂商具备量产制造能力。从产能布局看,未来较长一段时间里,中国大陆仍将是全球PCB的重要产区,东南亚正成为越来越多厂商全球化布局的方向。
2024-2029年全球PCB产业发展情况预测(按产品类别)
单位:百万美元
数据来源:Prismark 2024Q4报告
2024-2029年全球PCB产业发展情况预测(按地区)
单位:百万美元
数据来源:Prismark 2024Q4报告
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PCB在电子信息硬件中发挥着重要且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受到了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PCB兼具精密电路互联、低损耗信号传输、稳定机械支撑等多维性能,应用场景具备普适性,与新兴技术(如3D封装、Chiplet等)能形成互补,“系统级优势”明显,目前尚无单一技术能同时替代。鉴于PCB产业的重要性,近年来,国家部委密集推出了《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一系列鼓励、促进PCB行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为PCB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和政策保障。
公司是专业从事PCB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覆盖多层板、厚铜板、高频高速板、金属基电路板、双面/多层柔性电路板、高密度柔性电路板、HDI板、刚挠结合板、特种材料PCB、类载板及封装基板等,被广泛应用于汽车、新一代通信技术、数据中心、AIoT、消费电子、工业互联、医疗设备、新能源、卫星通信等领域。多元化产品布局使公司能更及时地抓住下游市场需求爆发的机遇,以强大的技术储备和研发能力紧跟产品应用的迭代更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解决方案。随着新能源车和高阶智驾的渗透率提升,汽车电子行业焕发新机,对软硬结合板、厚铜板、HDI等高附加值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公司汽车电子业务也在近几年快速扩张;AI从云侧向端侧不断渗透,服务器/交换机相关硬件设施、高端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增长明显,公司也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积极配合头部客户新产品的开发和订单导入,推动产品结构进一步升级,未来几年内或有望成为带动公司业绩增长和毛利率改善的又一大动力。
表:公司产品重点应用领域
目前,公司在国内拥有广东深圳、广东龙川、江西吉水、江西信丰、珠海金湾、珠海富山6大生产基地共13个工厂,在海内外设立泰国生产基地(在建)及多个办事处,实现了跨区域、差异化、可持续供应的国际化战略布局。公司已成为印制电路板行业内的重要品牌之一,是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广东省电路板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名誉会长单位。2024年,公司在全球印制电路板行业排名第10位(Prismark 2024Q4报告)、中国内资PCB百强排名第三(CPCA 2024年发布)。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59亿元,同比增长17.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9亿元,同比增长24.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54亿元,同比增长18.1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