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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5268证券简称:王力安防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回购注销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未100%达标,以及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激励对象资格,本次回购注销合计为3,078,750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49,381,250股减少至446,302,500股,公司注册资本因此由449,381,250元减少至446,302,5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另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增加经营范围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注:除上述修订及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调整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将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由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替代;因删减、合并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68        证券简称:王力安防        公告编号:2025-030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

  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由:回购注销2024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 回购注销股份数量:3,078,750股。

  ● 减少注册资本:3,078,750元。

  ● 申报债权期限: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回购注销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未100%达标,以及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激励对象资格,本次回购注销合计为3,078,75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49,381,250股减少至446,302,500股,公司注册资本因此由449,381,250元减少至446,302,5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爱岗路9号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5年4月29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79-89297839

  5.联系邮箱:wanglianfangdongsb@163.com

  特此公告。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68        证券简称:王力安防        公告编号:2025-032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9日(星期五)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9日(星期二)至05月0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wanglianfangdongsb@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09日(星期五)14:00-15: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09日(星期五)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跃斌先生

  董事会秘书:陈泽鹏先生

  财务总监:陈俐女士

  独立董事:董望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09日(星期五)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29日(星期二)至05月0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wanglianfangdongsb@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79-89297839

  邮箱:wanglianfangdongsb@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68         证券简称:王力安防         公告编号:2025-034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计提金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5,089,514.22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9,460,906.31元,合计74,550,420.53元。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基于对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持有待售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进行全面核查,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本着审慎原则,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74,550,420.53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5,089,514.22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9,460,906.31元,合计74,550,420.53元,减少2024年度利润总额74,550,420.53元。

  特此公告!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68        证券简称:王力安防        公告编号:2025-024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额度:3亿元。

  ●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保理业务概况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可在该额度内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办理具体保理业务。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保理业务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部分应收账款。

  三、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合作机构: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的管理层根据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水平等综合因素选择确定。

  2、保理方式: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3、保理金额:累计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4、保理费率:根据单笔保理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确定。

  四、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盘活公司应收账款,及时回收流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特此公告!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 备查文件

  1、王力安防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王力安防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268证券简称:王力安防公告编号:2025-028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王力安防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决定对公司现有的部分治理制度条文进行修订,并依据公司管理的需要制定新制度。本次修订及制定的公司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68        证券简称:王力安防        公告编号:2025-029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原因和股份数量: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未100%达标,以及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激励对象资格,本次回购注销合计为3,078,750股。

  ●回购价格:3.76元/股。

  ●回购金额及来源:11,576,10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4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7月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王力安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36)。

  4、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了《王力安防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4年7月30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28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75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6元/股。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4年9月5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70.50万股。

  7、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4年9月25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35.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76元/股,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8、2024年10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手续,预留部分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00万股

  9、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1、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有关规定:

  “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其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76元/股。

  2、根据《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有关规定:

  “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自愿放弃其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由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76元/股。

  3、 根据《激励计划》之“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的有关规定: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根据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年报数据,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不能100%解除限售,因此对不能解除限售的2,868,750股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3,078,750股,回购价格为3.76元/股。

  (二)本次回购金额及来源

  公司拟用于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总额为11,576,100元。

  (三)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1、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根据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规定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078,75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专项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王力安防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等情况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五、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本次《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公司需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后,办理股份回购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 上网公告附件

  1、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王力安防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1、王力安防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王力安防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268         证券简称:王力安防         公告编号:2025-031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截至目前,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

  二、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延长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备查文件

  1、王力安防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王力安防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268         证券简称:王力安防         公告编号:2025-033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原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解释第17号》,规范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问题的会计处理,并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解释第18号》,规范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解释第17号》、《解释第18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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