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11 公司简称:康尼机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为849,448,273股,以此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5元(含税),预计共派现金红利212,362,068.25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53%。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0,339,964.7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12,702,032.95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9.1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12,362,068.25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5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如在上述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司法执行收回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轨道交通行业
报告期内,我国轨道交通行业在交通强国建设、城市群发展及“双碳”等背景下,进一步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纵深发展,为公司轨道交通业务的发展带来重要机遇。得益于国家战略的持续实施和经济复苏后旺盛的出行需求,铁路投资逐步回暖,同时,铁路存量车辆正陆续进入更新换代生命周期,催生大量维保需求,产业增长趋势明显;城市轨道交通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总体建设趋势放缓,财政政策收缩明显,但早期建设的地铁线路进入更新改造周期,加之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政策引领,智慧赋能、融合创新成为城轨产业发展主方向,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仍呈现出稳定的发展态势。
在干线铁路领域,报告期内,国家铁路集团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联网、补网、强链,优质高效推进铁路规划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铁路企业,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在内需方面,2024年,我国铁路建设表现亮眼,根据国家铁路集团发布的数据,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506亿元,同比增长11.3%,投产新线3,113公里,其中高铁2,457公里;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16.2万公里,其中高铁4.8万公里,现代化铁路基础设施体系建设高质量推进。在外需方面,在国家推行的“一带一路”倡议与“高铁外交”的坚实助力之下,一大批国际重大工程项目成效显著,中吉乌铁路项目向建成通车目标迈出了关键一步,中老铁路、雅万高铁、匈塞铁路塞尔维亚贝诺段安全平稳运营。碳中和背景下我国高铁优势凸显,铁路装备具备全球竞争力,出海有望加速。
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统计数据发布,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中国内地累计有58个城市投运城轨交通线路362条,线路长度累计12,168.77公里,其中,23个城市开通全自动运行线路54条,线路总里程1,486.01公里。2024年新增城轨交通运营线路953.04公里,新增运营线路25条,新开后通段或既有线路的延伸段26段,预计2025年还将有近1,000.00公里新线路投入运营,“十四五”末城轨交通运营线路总长度达1.32万公里。
(2)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明确将新能源汽车定位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核心战略,承载着产业升级与能源安全双重战略意义。
在“双碳”战略引领下,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行业持续获得政策支持。同时,随着智能化、电动化技术迭代推动车型全面升级,叠加充电基础设施网络覆盖广度与服务能力的系统性提升,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持续攀升,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与购买意愿显著增强,这一趋势为公司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业务发展注入持续动能。
报告期内,在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等多重因素作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跑出“加速度”。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24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3,128.20万辆和3,143.6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产销量再创新高。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0万辆和1,286.6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较2023年提高9.3个百分点,我国新能源汽车连续10年位居全球第一。在国内市场稳健增长的同时,尽管面临欧盟反补贴调查等外部挑战,海外出口通过技术创新与精准布局实现结构性突破,2024年,新能源汽车出口量达128.4万辆,同比增长6.7%,继续领跑全球。
根据中国充电联盟数据,2024年1-12月,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422.2万台,同比上升24.7%。其中公共充电桩增量为85.3万台,同比下降8.1%,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增量为336.8万台,同比上升37.0%。截止2024年12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1281.8万台,同比上升49.1%。预计2025年新增361.9万台随车配建充电桩,随车配建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285.8万台。预计2025年新增公共充电桩103.8万台,其中公共直流充电桩52.2万台、公共交流充电桩51.6万台;公共充电桩保有量达到461.7万台,其中公共直流充电桩216.5万台、公共交流充电桩245.2万台。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坚持“以机电技术为核心的智慧交通装备平台”战略定位,形成“以轨道交通产品为核心业务、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为成长业务、以智能健康产品等为种子业务”的多元产业格局。
1、轨道交通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动车及干线铁路车辆门系统、城市轨道车辆门系统、站台安全门系统、内部装饰、连接器、闸机扇门、车辆门系统维保及配件业务。公司面向全球市场,为国内及全球轨道交通车辆厂及地铁业主提供轨道交通装备零部件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技术服务。另外,公司积极响应参与“一带一路”的倡议,始终重视“一带一路”沿线重点目标市场的开拓,公司已向波兰、卢森堡、意大利、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阿联酋、沙特、摩洛哥等国家提供轨道交通产品。轨道车辆门系统市场占有率多年位居全球前列,是中国中车、阿尔斯通、CAF、STANDLER、SKODA等国际著名轨道车辆制造商战略合作伙伴和供应商。
2、汽车零部件业务:依托国家新能源战略,紧抓国内外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新机遇,为国内及全球知名车辆制造厂等提供新能源汽车充电连接系统及精密机械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
(1)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主要包括充电总成、高压线束及高压模块三大品类,主要产品有充(放)电枪线产品(包括大功率液冷充电枪)、充电插座、充电桩、高压线束、高压连接器、电源分配单元等,深度合作的客户涵盖了国内外知名品牌车企,除了和比亚迪、上汽、一汽、北汽、长城、吉利、奇瑞等国内主流车企持续开展深入合作外,还与梅赛德斯-奔驰、宝马、捷豹路虎、沃尔沃、一汽丰田、广汽丰田、上汽通用等知名合资品牌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
(2)公司自主研制的新能源公交车门系统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持续得到提升。公司的汽车电动塞拉门产品已在公交车、机场摆渡车以及无人驾驶等多个应用场景下批量应用。在自动驾驶场景下目前主要与宇通、金龙等行业内主流客车厂进行合作。
(3)公司依靠自主研发的精密锻造和精密磨削技术,生产制造精密汽车机械零部件、电动工具零部件、精密数控成形磨齿机等产品。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汽车零部件产品产能提升建设,多款产品实现量产,是德国宝马、德国舍弗勒、德国宜发、中国均胜安全、日本武藏精密、加拿大利纳马、美国百得、日本牧田等全球知名企业的重要合作伙伴。
(2)主要产品经营模式
1、研发设计模式
公司的研发设计涉及关键技术自主研发、与客户合作设计开发两个方面,模式各有不同:
(1)自主研发:公司设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作为专门的研发部门,统筹公司两级技术创新体系及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凭借多年来对机电产品及相关领域重要技术和工艺的积累,围绕轨道交通门系统及其他主要产品的既有核心技术,不断开展纵向、横向拓展性研究和开发。同时,结合市场和技术发展趋势,对行业新技术或客户新需求进行前瞻性研究。
(2)合作开发:公司针对轨道交通领域及其他主要产品领域的客户个性需求或其他开发意向,安排技术团队与之对接,形成一致目标和共识后,按照不同项目以不同方式进行合作开发与设计。
2、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主要包括自主采购和指定采购。在进行自主采购时,采购部将按照公司的生产计划、采购流程,向市场直接进行采购,采购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指定采购主要针对客户的特定需求进行,公司在进行指定采购时按客户的具体要求,在充分进行价格评估的基础上,采购相关的原材料及零部件。
3、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主要采取订单导向型生产模式。公司主营产品,包括轨道交通门系统和汽车零部件都属于离散型制造,产品种类较多,标准化程度低,不同车型所使用的产品存在较大差异。并且在车型不断更新的同时,产品规格型号也层出不穷,因此公司采取订单导向型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订单组织产品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采取直接面对客户进行销售。公司主要通过专业展会展示公司产品,宣传公司品牌形象,同时销售部门通过销售网络获取市场信息,对顾客开展有针对性的产品推荐活动。在国内市场,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销售订单,部分项目通过直接商务谈判获得;在国外市场,主要通过国外客户的采购部门进行采购申报,经客户对申报材料、报价、企业资质以及业主意见进行综合评议后与之展开商务和技术谈判,签订销售合同。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57,559,779股,持股比例为6.35%。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6,772.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4,535.86万元,增幅12.64%,主要系本期轨道交通主业的维保业务、安全门业务以及海外业务较上一年度存在较大幅度增加;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082.91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主要受计提投资者索赔损失影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691,926.54万元,较上年末增加61,114.38万元,增幅9.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91,691.9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681.36万元;增幅0.95%;资产负债率41.28%;轨道交通主业持有在手订单73.02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轨交主业在手订单金额79.7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16%。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18,619,950股,持股比例为2.1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对龙昕科技原股东的诉讼及追偿情况
(1)对廖良茂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刑事追缴情况
2020年11月12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判决被告人廖良茂退出犯罪所得19.3297884095亿元,发还康尼机电。2022年4月2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廖良茂上诉,维持原判。南京中院指定涉财产刑部分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民(以下简称“栖霞法院”)法院执行。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司法执行追回并注销廖良茂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6,494万余股康尼机电股票。
(2)对龙昕科技其他原17名股东的民事诉讼及追偿情况
2022年8月18日,康尼机电分别对深圳市泓锦文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内的龙昕科技原7名股东向南京中院提起诉讼,并于同日对包括东莞市众旺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内的龙昕科技原10名股东向栖霞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要求:(1)部分被告配合康尼机电以1元价格回购康尼机电向其发行的股票17,435,667股,如不能足额交付上述股票,差额部分按照股票发行价14.86元/股赔偿康尼机电损失;(2)部分被告退还康尼机电股权转让对价114,067.79万元及利息;(3)部分被告退还康尼机电向其支付的现金对价6,724.92万元;(4)全部被告返还从康尼机电处取得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1,238.24万元。
公司对龙昕科技原17名股东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均已下达,6名股东提起上诉,二审判决均维持原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追回并注销原17名股东的6,026万余股康尼机电股票,同时收到退还的现金对价769万余元。17名原股东中有7名股东已履行完毕赔偿义务,剩余股东的追偿工作仍在进行。
2.关于投资者索赔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投资者索赔诉讼。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共有17名投资者对公司提起了索赔诉讼,其中8位普通自然人投资者案件已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一审判决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合计1,384,439.69元,公司已按判决履行完毕上述赔偿责任。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已累计计提投资者索赔损失216,031,343.66元。后续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投资者索赔事宜,依法承担社会责任,尽快为龙昕事件解决划上句号,让公司进入更加健康的发展轨道。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颖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姝雯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颖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姝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颖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姝雯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颖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姝雯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颖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姝雯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3月
编制单位: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颖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美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姝雯
(三)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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